中标
长沙市开福区四方坪小学2022年课后服务及艺术、体育、科技类辅导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金额
129.2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2/11/1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KFCG-CS-202208230070-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开福区四方坪小学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寰动星美体育产业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2022年课后服务及艺术、体育、科技类辅导服务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KFCG-202208230070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2-10-27 —— 2023-08-18 3.2 履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按采购人要求执行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合同签订后,根据实际产生的费用清单,照实结算费用(按实结算)。以实际课时*课时单价按实结算。最终结算金额不超过年度预算 4.2 收款账户: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丰支行(湖南寰动星美体育产业有限公司:810000261809000001)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课程内容丰富有趣,包括但不限于; --德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生命教育、环保教育、国防教育、微公益行动、“三爱”(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三节”(节水、节电、节粮)教育等。 --体育:球类、啦啦操、轮滑、冰壶、体能、跳绳、羽毛球、篮球、足球、轮滑等。 --综合:编程、科学探索、烘焙、木工、无人机、机器人、魔方、动漫设计。 艺术;舞蹈、弦乐、主持、书法、绘画、棋类。 2、师资力量优质可靠:服务机构老师应具备丰富的教学经验及教研管理能力。 3、组织管理精细到位: (1)全自主选择课程:所有的课程设计都是根据学生自身特点和兴趣爱好,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年龄阶段等多样化组合而成。 (2)全过程督导监控:配备1名校区负责人,1名教务巡查,专职监督、管理学生安全。 (3)全流程痕迹管理:从报名开始建立学生信息档案,全流程记录学生各方面的情况,最后形成学生综合素质培养评价报告。 (4)全方位安全保障:通过建立一系列的安全风险防范机制来保障学生和教学环境的安全。 4、服务流程科学严密:课前制定好学校特色课程及课程教案。并让校方和家长知晓;课中实时记录课堂动态、巡查教师上课情况等;课后整理、打扫教室卫生并进行消毒。 5、合同期内,如有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或上级部门检查考核时,被书面通报批评,或因违规操作引发负面舆情,对学校造成不良影响,第一次扣款2000至5000元,第二次扣款10000,第三次直接解除合同。同一问题,2次(包含2次)以上被口头批评,按前面约定视为一次书面通报,按约定执行。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按照长财采购[2016]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进行简易程序验收。成交人提供服务必须确保如期如质,如有未按照需求提供服务的,采购方有权提出异议,成交人必须在合理范围内寻求最优方式解决;如因为成交人原因严重影响活动质量,采购人有权终止该项服务协议,无须支付余下尾款,并要求成交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在服务过程中,涉及到个人信息、涉密信息等保密资料的,成交人要切实做好保密措施,确保涉密资料不得外泄。如因成交人保密措施不当、故意或过失泄露保密资料的,成交人需成大损害赔偿责任;造成严重影响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3、验收标准:以采购文件、项目采购需求的服务需求及具体要求为本合同项目验收标准。乙方提交的验收报告为主要验收内容。 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供应商改直至合格,有关整改、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课后服务成交单位 1、课后服务成交单位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细则》、《开福区中小学校内课后服务第三方社会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在法律允许许可的范围内自主经营。 2、课后服务成交单位必须按照学校规定的作息制度按时做好课后服务工作,遇特殊情况应予以配合调整课后服务时间。 3、做好培训场地卫生工作、专人消毒、并认真做好消毒登记;服务工作人员需持教师资格证、衣着得体上岗,并遵守学校一切规定。 4、课后服务成交单位设专人代表与学校协调课后服务相关事宜,并不断听取多数员工意见进行改进。 5、配合学校做好相关的迎检工作。 6、课后服务成交单位在提供课后服务期间要做好参加课后服务师生的安全教育、参加课后服务的老师和接受课后服务的学生在课后服务期间发生的教学安全事故等任何意外事故均由成交单位负责。 (二)学校 1、学校需为课后服务成交单位提供学习、培训场地以及水电等条件。 2、学校管理人员可对学生课后服务进行监督检查,提出整改意见,课后服务成交单位必须马上予以整改。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4.7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质量验收标准或存在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6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维修并至验收合格,由此发生的一切费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服务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合同的价格。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方式来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承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十日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合同价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延迟服务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服务1.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皋港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延迟的事实、可能延迟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期提供服务。 (2)除本合同条款第18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合同价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日计算,不足七天按一周计算)赔偿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得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签章后 生效 11.其他条款 如遇不可抗因素,如: (1)自然灾害:如洪水、台风、冰雹等 (2)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等 (3)政府行为:如防疫要求等 经甲乙两方商定,可酌情选择延期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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