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广安市广安区林业局2022年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75.8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2/08/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5116022022000099
预算金额75.8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豪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敬先生0826-2350653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16022022000099

二、项目名称:2022年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合同包一):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调查规划院 成都市人民北路一段4号 758,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省林业和草原调查规划院)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 其他服务 其他服务 按照《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的通知》( 自然资发〔2022〕65号)有关要求,明确 2022年四川省森林、草原、湿地(以下简称“林草湿”)调查监测工作目标和任务。在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监测体系框架下,依据《国土空间调查监测、规划和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以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底图,在林地、草地、湿地的二级地类基础上统一制作林草湿调查监测底图。开展年 度调查监测,掌握全省林草湿资源现状和变化情况,科学评价林草湿资源质量和生态状况,同步支撑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为科学开展林草湿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监督管理、林长制督查考核、实施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实现林业草原国家公园“三位一体”高质量融合发展等提供决策支撑,为切实履行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提供服务保障,为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提供科学依据。同时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统一安排,为进一步规范开展我省2022年国家森林督查工作,全面查清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不断提高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实效。 1.按省级要求提交调查成果资料, 并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省级验收核查; 2.县级图斑监测成果主要包括数据库、验证材料和自查报告 ①数据库:包括变化图斑验证核实结果图斑,区划不合理进行补充区划的图斑,属性因子进行完善填写的图斑,2020-2022年的“落地上图”图斑和“审核批复”图斑,县级林草湿图斑监测数据库。 ②验证材料:包括现地核实(调查 )航迹、现地核实 (调查)照片、其他佐证材料等。 ③自查报告:县级图斑验证核实自查报告,内容包括工作概况,调查成果,质量检查,自查结论,需要说明的情况和建议。 3.编制成果归采购人所有,成交供应商应对编制成果进行保密,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对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果发生以上情况,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签订采购合同后, 按省级要求提交调查成果资料,并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省级级核查验收,并随时协助本区林业主管部门进行成果评审、查询、上级复查验收等相关工作。 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及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方法和内容进行验收。 758,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夏志亮(采购人代表)唐遂强杜宜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本采购文件特别约定,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计算金额不足6000元的,按照6000元收取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合同包一): 1.137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安市广安区林业局

地址:广安区油坊街84号

联系方式:139826396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豪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银顶巷13号1幢二层

联系方式:0826-23506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敬先生

电话:0826-2350653

四川豪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2年08月17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