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DZC20220145中化大庆化工产业园化工园区认定服务
金额
100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2/05/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zc20220145
预算金额100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联系人梁卫娜0459-61582463
标书截止时间2022/05/25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DZC20220145中化大庆化工产业园化工园区认定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
项目概况 中化大庆化工产业园化工园区认定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6月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黑龙江省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采购人委托组织中化大庆化工产业园化工园区认定服务采购项目项目。本项目面向全部企业进行采购,欢迎有能力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本项目为资格后审 , 远程开标项目。 项目编号:DZC20220145 项目名称:中化大庆化工产业园化工园区认定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0,000.00元,参与磋商供应商最终报价超出此价格的磋商无效。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化工园区第三方智慧化工平台自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为园区服务3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参与本项目磋商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发布公告之日起至 2022年5月25日 注:请参与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在2022年5月25日17时00分前自助获取文件,逾期则无法获取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地点: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方式:网上自助获取文件(详见:http://221.209.152.208/TPBidder/memberLogin点击右下角手册下载,查看对应手册中的获取文件办法) 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6月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五、开启 时间:2022年6月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注:供应商可进入远程开标大厅,点击蓝色“签到”按钮进行签到。注意:签到起始时间为开标当日零时起,截止时间为本项目开标时间,请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签到。2022年6月1日9时30分前(以平台显示的时间为准),否则磋商无效。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迟到而未签到的,磋商无效。同时需法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到磋商现场说明情况,否则将记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退出竞争时限:如供应商退出投标,必须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48小时,否则不予退出。 全面贯彻庆财采【2019】3号文大庆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的规定,在本项目中重点打击8类政府采购领域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详见: http://www.hljcg.gov.cn/xwzs!queryOneXwxxqx.action?xwbh=8B2FAECAA29800DEE053AC10FDFA79C0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庆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促进中心 地 址:大庆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促进中心 联系方式:150459853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新村纬二路2号(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方式:0459-6158246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大庆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促进中心 电 话:15045985392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梁卫娜 电话:0459-6158246 |
附件: |
项目需求 |
一、项目名称 中化大庆化工产业园化工园区认定服务采购项目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内容 1、帮助化工园区建立第三方智慧化工园区使用平台,并提供三年运行维护服务。(智慧化工平台应至少包括园区介绍、智慧管理、应急指挥中心、安全监管、环保监管等功能模块) 2、帮助化工园区编制并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救援体系、安全风险监控体系、环保监测监控体系等化工园区认定所需文件资料。 3、提供化工园区认定全过程服务,帮助化工园区通过黑龙江省化工园区认定(含附条件通过公示)。 具体内容详见中化大庆化工产业园化工园区认定服务工作清单。 (二)质量要求 1、智慧化工平台功能模块达到使用条件,并且满足: (1)平台能够实现对实时数据及历史数据的分析处理,并将结果反馈至用户界面;从园区现场采集的数据,能够在平台使用期限范围内长期存储,并支持数据导出和下载。 (2)平台能够为用户提供可视化界面及应用功能,并可通过微信、短信等方式,将工作信息推送给相关管理人员。 (3)用户可通过电脑、手机等登陆使用,随时随地查看园区工作情况。 2、编制化工园区认定相关资料,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规范。 3、通过黑龙江省化工园区认定(含附条件通过公示)。 (三)中化大庆化工产业园化工园区认定服务工作清单 建设智慧化工平台 1、搭建园区介绍模块。主要应包括以下功能: (1)园区简介。包括园区整体情况、管理机构、管理体系等信息的展示。 (2)园区选址。依据园区设立文件、总体规划、环评、安评等资料,图文并茂地编制园区选址说明,并在平台中予以展示。 (3)服务机构。依据园区部门机构设置文件,整理化工园区内应急、安全、环保等所有机构及部门设置及人员信息,并实现人员资质证书上传功能及到期自动提醒功能。 (4)规划布局。对化工园区认定评分标准中的“园区设立”“园区选址”“园区面积规模”“园区四至边界”“园区总体规划”“园区产业规划”“园区内部布局”等项目进行信息化管理及展示。 (5)专业评价。汇总并信息化展示园区和企业的环评、安评、能评等资料,到期前自动提醒。 (6)项目准入和退出机制。将园区项目准入退出机制嵌入平台软件中,实现园区和企业相关准入手续(即机制落实情况)的信息化展示。 (7)责任关怀体系。将园区责任关怀体系嵌入平台软件中,实现园区落实相关机制的信息化展示,并根据每年企业、项目的更新情况进行修编。 (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机制。将园区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机制嵌入平台软件中,实现园区落实相关机制的信息化展示,并根据每年企业、项目的更新情况进行修编。 2、搭建智慧管理模块。主要应包括以下功能: (1)能效分析(资源利用情况)。根据园区企业端口采集数据,动态分析并展示园区内企业能源产出率、水资源产出率、投资强度、亩均产值、亩均税收等指标。 (2)产业关联度(化工类)。动态分析并展示园区内化工产业占比及化工类企业关联度等指标。 (3)第三方服务智能监管。将园区聘请的基础设施第三方服务机构、安全环保第三方服务机构工作信息等数据嵌入平台软件中,实现对第三方服务的动态监管。 (4)公用管廊监管及可视化展示。在平台软件中预留园区供水管网、污水管网、蒸汽管网、供热管网、中水回用管网等公用管廊监控信号接口,在园区陆续新增公用管廊后,能够实现动态示意图及实时状态展示。 3、搭建应急指挥中心模块。根据国家相应法律法规和园区实际,智慧化工平台能够满足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指挥、自然灾害应急救援指挥等应急指挥需求,主要应包括以下功能: (1)搭建一体化应急指挥体系。能够将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体系、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指挥体系、自然灾害应急救援指挥体系等管理机制嵌入平台软件中,实现应急机构及专家库、应急物资储备、应急救援指挥预案等的实时展示及到期提醒。遇有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突发环境事件、自然灾害等需实施应急救援事项时,能够实现一键启动,并通过微信、短信等方式通知相关领导及工作人员。 (2)应急指挥中心可视化展示。能够在动态示意图上显示应急指挥中心的位置及重大危险源的位置,方便进行应急救援及指挥。 (3)搭建应急指挥数据中心。能够提供园区所有应急数据及档案的管理、展示、综合调配服务。 4、搭建安全监管模块。依托园区封闭化管理配套设备、重大危险源监控、有毒有害气体及可燃气体监控等硬件设施和国家、省市对化工园区安全管理相关要求,开发园区安全监管系统,主要应包括以下功能: (1)园区封闭化设施管理体系。将园区门禁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运输路径管理办法等封闭化管理制度嵌入平台软件中,并接入园区边界摄像头信号及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轨迹摄像头信号等实时信号,在平台实现系统管理及信息化展示。 (2)重大危险源监管。通过接入省市应急部门和园区企业重大危险源监控数据,以及安装数据采集仪实时采集数据,在平台上对包括园区高空瞭望、道口、路口的可视化监控,企业危险场所监控等信号进行动态示意图和实景展示,并通过设置相关阈值,达到超阈提示及报警效果。 (3)有毒有害及可燃气体监管。通过安装数据采集仪实时采集数据等方式,对园区有毒有害及可燃气体位置及数据进行动态示意图和实景展示,并通过设置相关阈值,达到超阈提示及报警效果。 5、搭建环保监管模块。建设集废水、废气、危险废物监控和综合环境质量分析为一体的环保监管体系,主要应包括以下功能: (1)废水收集处理监管。能够预留园区污水处理厂所在位置、污水处理各工艺段、关键设备(提升泵、风机、加药泵、排泥泵等设备)外观、参数的动态示意图及实景展示接口。预留园区及企业可接入的远程切断阀门功能接口,实现数字化“一企一管”功能。 (2)废气排放及挥发性有机物监管。能够实现园区企业有组织废气排放设施实时数据动态示意图及实景展示。可与有毒有害及可燃气体监管共用。将挥发性有机物控制管控体系嵌入平台软件中,实现园区落实相关机制的信息化展示,并根据每年企业、项目的更新情况进行修编。 (3)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监管。将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方案嵌入平台软件中,对园区各企业的危废间进行特殊标记,接入企业危险废物产生量、存储量、转运量等监管数据,并进行可视化动态展示。 (4)土壤环境质量监管。根据园区每年监测数据,系统识别监测报告,动态展示园区土壤监测指标数据。 (5)综合环境质量数据分析与展示。能够实现环境质量综合分析(包括大气、水、土壤达标率(饼状图、柱状图等),土壤环境质量指标曲线,设定超标值等);能够实现环境数据(大气、水、土壤)异常提醒、超标报警;能够形成综合环境质量统计报表,实现数据计算、留存、统计等功能;支持数据手工录入及现场采集功能)。 (6)建立特征污染物名录库。将园区特征污染物名录库嵌入平台软件中,并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要求及新引入企业实际,进行实时更新。 6、提供相关配套服务。主要应包括以下内容: (1)安装必要的数据信息采集设施。至少安装6台以上数据采集仪(3台用于安全监管数据采集、3台用于环境监管数据采集),实时采集工业废水、废气中的特征污染物,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浓度等园区实际需要监管的安全、环保数据。 (2)服务期内的平台维护、更新及运行培训。平台建设结束后,提供智慧化工平台使用说明书,对园区具体工作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并随时解答、处理服务期内出现的各类运行问题。负责维护平台日常运行,保证平台正常使用,并根据国家、省市相关要求,及时更新平台相关功能模块。 编制化工园区认定所需文件资料 1、编写园区选址说明。根据园区实际情况编写,要求符合国家、省市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相关规划,满足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资源利用、综合防灾减灾和交通运输等要求。 2、编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根据园区已有应急预案,结合园区现状,编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文本)。 3、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体系。结合园区规模和产业结构,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体系(文本),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池、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装备、应急救援专家库、应急指挥中心等,并聘请专家进行评审。 4、编制自然灾害应急救援体系。结合园区实际,编制自然灾害应急救援体系(文本),并聘请专家进行评审。 5、建立完善园区安全风险监控体系。在园区已有硬件基础上,帮助建立完善安全风险监控体系,包括但不限于高空瞭望视频监控、重点道路和路口视频监控、企业危险场所视频监控、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有毒有害气体及可燃气体监测监控等。 6、建立完善园区环保监测监控体系。帮助编写园区环保监测监控体系(文本)。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园区大气环境监测、地表水环境监测、地下水和土壤环境监测,园区污水处理厂排放口下游水质监测,园区周边毗邻环境敏感目标环境监测;企业大气固定污染源排放监测监控、无组织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测,企业废水排放口监测监控,企业清净下水排放口监测监控等。 7、编制专业第三方服务机制。编制园区专家咨询机制(文本)及专业第三方服务机制(文本)。 8、编制项目准入和退出机制。帮助园区建立符合产业政策、总体规划、产业规划、规划环评、安评等文件要求的项目准入退出机制(文本),并指导园区完善机制落实情况。 9、建立完善责任关怀体系。编制园区责任关怀体系(文本),并指导园区完善落实情况,持续改善园区安全和环境质量,提升周边地区群众满意度。 10、建立挥发性有机物控制管控体系。帮助园区建立完善挥发性有机物控制管控体系(文本),并指导园区完善落实情况。 11、编制完善化工园区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机制。 12、建立特征污染物名录库。根据园区企业特征污染物目录、生态环境局普查结果及实际场调情况,帮助园区建立废水、废气和土壤特征污染物名录库。 13、编制化工园区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根据省市化工行业发展规划及园区实际,编制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 14、提供园区危险化学品运输智慧化、信息化系统建设的设计文件及验收文件。 15、提供园区封闭化工程设计方案。根据园区现状,按照分布实施要求,提供园区封闭化管理配套建设工程(硬件)设计方案及智慧化、信息化管理(软件)设计方案。 16、提供园区危险化学品停车场现状建设情况说明文件。 17、编制园区危险废物管理材料。对园区内危险废物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量、转移量、处置方式等情况进行统计和梳理,提供相关清单。同时编制园区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相关说明材料。 18、辅助园区完善安全风险分布“一张图一张表”。 19、提供园区企业和公共应急物资装备清单。根据园区实际和可临时调配应急物资情况,编制园区企业和公共应急物资装备清单及物资管理制度。 提供化工园区认定全过程服务 对照《黑龙江省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试行)》、《黑龙江省化工园区认定评分标准(试行)》、《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化工园区综合评价导则》及国家、省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帮助园区梳理、核对、完善报请黑龙江省化工园区认定相关资料,确保园区通过认定。 三、其它 (一)服务期限 1、交付使用期:合同签订后,文件编制类资料应于20日内完成。 2、服务期/合同履行期限:化工园区第三方智慧化工平台自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为园区服务3年。 (二)验收程序和标准 由采购单位自行组织验收。项目完成后,智慧化工平台运行顺畅,编制文件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规范,并通过黑龙江省化工园区认定(含附条件通过公示)。没有通过黑龙江省化工园区认定的,视为项目不合格,中标单位应服务至园区通过化工园区认定(含附条件通过公示)为止。 (三)服务地点:由采购单位指定。 (四)付款方式:由采购单位自行结算付款给中标单位。 1、采购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采购合同后,采购单位先行支付给中标单位最终中标金额的10%,作为项目前期启动经费; 2、中标单位完成智慧化工平台建设、化工园区认定文件编写后,采购单位支付给中标单位最终中标金额的30%; 3、中标单位帮助中化大庆化工产业园通过黑龙江省化工园区认定后,采购单位支付给中标单位最终中标金额的50%; 4、中标单位建设的智慧化工平台投入使用三年后,采购单位支付给中标单位最终中标金额的10%,作为平台运行维护费。 (五)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六)磋商报价:报价应包括成本费用、利税、服务费以及其它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 (七)本项目不收磋商保证金。 (八)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或相关行业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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