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邢台市宁晋生态环境监控中心冀1G036机动车转让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0/12/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王丽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华欣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郭先生0319-268615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邢台市宁晋生态环境监控中心冀1G036机动车转让
项目编号
标的名称
邢台市宁晋生态环境监控中心冀1G036机动车转让
项目内容

邢台市宁晋生态环境监控中心冀1G036机动车转让

一、标的基本信息
转让标的名称 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宁晋县分局冀1G036机动车公开转让
标的信息 1、转让方基本情况:我单位位于邢台市宁晋县兴宁街48号,法定代表人:张宁波,机构性质:事业单位。
2、转让行为批准和内部决策情况:已经上级部门批准、备案。
3、转让标的构成及资产评估情况:以2020年11 月10日为基准日,委托河北华欣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拟转让的1辆机动车进行资产评估,资产评估结果已备案。
资产评估结果为冀1G036: 7300 元。
4、车辆基本情况:冀1G036:机动车登记日期:2011年01月,年检到期时间: 2021年01月,强险到期时间:2020年12月。转让起始价:7300 元,保证金1000元。
特别提示:缴纳保证金时务必在附言栏内注明竞买标的名称,否则无法通过资格审核本次转让标的以标的实际状况为准。公告未尽事宜,需竞买人在勘察标的时自行了解。
5、转让方式:通过邢台市公共资源第四产权交易平台采用动态报价的方式公开转让,以最高报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二、 交易条件与投资方资格条件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竞得人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完成以下工作:竞得人将转让价款与保证金的差额部分、交易服务费支付至邢台市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经查实到账后,凭有效证件签订《报价结果通知单》、《成交确认书》。竞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工作,视为违约,扣除竞得人交纳的保证金,转让方有权另行处置标的物。
2、未成交的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将在确定成交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按照原途径、全额、无息退回。
3、竞买人自行对标的现状进行查勘,交纳保证金即视同已清楚、理解和接受标的实际状况和瑕疵情况并自行承担本次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为由退还标的。
4、竞买人自行了解标的所在地的相关政策及规定,并须符合所在地相关部门或机构对土地使用权、房产购买者、机动车购买设置的资格条件。若因竞得人原因导致标的无法过户的,竞得人应自行承担相应损失。
5、竞得人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相关部门办理标的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转让方给予必要的协助和配合。
投资方资格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2、因重大失信或违法行为被相关部门列入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名单的单位或个人,不得参加竞买。
3、交易中心负责对转让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收到的申请通过邢台市公共资源第四产权交易平台网上进行审查。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通过资格审查的,方能取得竞买资格。
4、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申请:
(1)申请人不具备竞买资格的;
(2)未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
(3)申请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4)委托他人代理,委托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竞买人自行到邢台市公共资源第四产权交易平台网(http://xtspj.dscq.com/或http://www.dscq.com/)进行用户注册并申请报价。竞买人可在首页“搜索”栏输入拟参与的项目名称(模糊查询),或在首页点击“产权市场”-“河北”-“邢台市”选择参与项目,具体操作可按参与项目竞价界面操作提示或进入“帮助中心”按系统注册、竞价等流程,参与本次动态报价活动。
2、本次资产转让的详细资料(出让文件)可通过邢台市公共资源第四产权交易平台网(http://xtspj.dscq.com/或http://www.dscq.com/)的“相关附件下载”下载。
3、竞买人通过邢台市公共资源第四产权交易平台网(http://xtspj.dscq.com/或http://www.dscq.com/)提交报名材料,不接受书面、电话、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交纳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报名材料(以系统接收时间为准)截止日期为2021 1 6 9 缴纳竞买保证金账户名称需与竞买人名称一致。
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收款单位:邢台市产权交易中心,账号:913005010018128926,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邢台市火车站支行
4、本次转让通过第四产权交易平台采用动态报价的方式,动态报价周期:限时报价起止时间2020年12 22 日9:00至20211 6 15:00。延时报价开始时间:20211 615:00,延时报价周期120秒。竞价阶梯为100元人民币,竞买人每次加价金额为100元的整数倍
5、本次机动车转让过程中,制式车辆改色,产生的税、费等相关事宜,需买受人自己按照规定缴纳和承担。
6、本次机动车转让成交后,成交价款不开具发票。
7、本次机动车转让成交后,转让方和竞得人应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过户手续,如竞得人逾期不办理过户手续,转让方有权收回该标的,价款不予返还。
8、展示时间:2020年 1228 12 29 地点: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宁晋县分局;联系人:王丽; 联系电话:18714268887
9、标的物交付由转让方负责,若产生纠纷或异议,由转让方与竞得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10、根据公告要求,竞买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通过邢台市公共资源第四产权交易平台网(http://xtspj.dscq.com/或http://www.dscq.com/)网上提交相应报名材料:
(1)提交保证金交款凭证。
(2)提交竞买申请书,申请书见附件,竞买人下载填写后提交。
(3)竞买人为企业法人的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原件;
(4)竞买人为自然人的须提供: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5)竞买人为其他组织的须提供:表明该组织合法存在的文件或有效证明、表明该组织负责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文件。
(6)如竞买人委托他人办理还应提交法人(自然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7)转让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保证金说明 竞买人、竞得人发生下列任何情况之一时,均视为违约,扣除其交纳的竞价保证金,
1、所有资格审核合格的竞买人参加动态报价但全程均不报有效价格的;
2、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署本次报价标的《报价结果通知单》和《成交确认书》的;
3、竞得人未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
4、竞买人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转)让方和交易中心损失的;
5、本次竞价等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交纳注意事项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不计利息。不支持现金交纳。
保证事项
处置办法
披露附件 名称 操作
1、竞买申请书 下载
3、评估报告(以实际报告为准) 下载
三、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1个工作日
无合格竞买人 信息发布终结
有合格竞买人 动态报价
四、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郭先生 电话: 0319-2686158
开始时间
2020-12-22
结束时间
2021-01-06 09:00
项目状态
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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