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物资类】中国电建市政公司水电公司喀什地区泽普县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水厂工程项目商品混凝土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金额
2080.00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4/2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公开询比价函(二次)
各报价单位:
因[POWERCHINA-0113002-240084]中国电建电建市政公司水电公司喀什地区泽普县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水厂工程项目商品混凝土采购项目需要,我司拟采用公开询比价采购方式进行下列货物的批量采购,请按以下要求于2024年04月3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报名并购买下载询比价文件,并按以下要求于2024年04月3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将报价文件提交至平台。
一、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注:采购物资以实际数量交货。以上数量均为暂估数量,仅供报价参考,最终结算量为根据工程需要、经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品种和数量,若因不可抗力、设计变更、施工计划等原因,致使投资规模、工程量或供货品种、供货时间发生较大规模改变,采购量及采购品种相应调整,响应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二、采购要求
1、本次询比价为整体采购,询比价响应人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产品的详细技术参数,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再增补任何其他费用。
2、交货时间及方式:2024年05月至项目完工,分批进场(如有少量补货,价格以本次采购价格为主),据工程进度,需方每次需要货物时供方应按需方要求将货物装运至需方指定地点,具体发货时间发货前需方另行通知。
3、交货地点:新疆喀什地区泽普县金胡杨风景区东南600米中国电建市政集团喀什地区泽普县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水厂工程项目部施工区域。
4、响应人资格要求:
4.1.响应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并提供生产许可证、合格的检测报告等。
4.2.响应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必须具有生产厂家的授权代理书或框架采购协议,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4.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4.3.响应人(可开具3%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相应证明)。
4.4.履约信用要求:响应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2021 年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
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驱逐,也不应在禁止投标 处罚期内。
4.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被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成员企业列入
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报价。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报价,获得
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单位参加本次的报价;即使法定代表人不同,母、子公司也不可同时参与报价。
4.6、响应人没有按照询比价文件要求提供响应担保或者所提供的响应担保有瑕疵不被采购人所接受的,将否决其报价。
5、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遵循的原则:采用有限数量制。
5.1、当响应人数量等于或少于5家时,对所有响应人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5.2、当响应人数量多于5家时,首先按照经修正后的评标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5家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报价”的,按照经修正后的评标价从低到高顺序依次递补,以保证进入评审的响应人数量满足5家。
5.3、对进入评审环节的5家响应人递交的响应文件,按照经修正后的评标价进行评审,报价表经修正后的价格偏差超过20%的响应文件或报价不完整的响应文件将做否决处理。
5.4、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响应文件,不再进行推荐。
5.5、推荐方式:推荐入围1~2名。
6、质量要求:
满足国标要求,材料进场前需进行检测检验。
7、投标担保:
7.1、形式:采用保证金形式/银行保函。
7.2、金额:人民币10000元。
7.3、在响应人报名成功后,保证金必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缴纳完成,逾期缴纳的或未缴纳至指定账户的,采购人不予接受。
7.4、保证金退还:直接退还至响应人的打款账户。
7.4.1、采购人发布成交/入围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向未成交/入围的响应人退还保证金。成交/入围供应商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
7.4.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响应人人在报价有效期内撤销报价文件;
(2)响应人在报价过程中存在围标/串标的情况的情形;
(3)成交/入围供应商在收到入围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询价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情形。
(4)有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的的情形。
7.5、形式:采用银行保函形式。
7.5.1采用保函形式的,报价人必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保函原件密封送达(可邮寄)至指定地点:新疆喀什地区泽普县金胡杨风景区东南600米中国电建市政集团喀什地区泽普县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水厂工程项目部,联系人:范华涛,联系电话:17638086286。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送达原件的,采购人不予接受。
8、材料结算:
8.1.结算单价=综合单价=固定价,买方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9、付款方式:1.买方以电汇、银行转账付款。
2.材料价款的结算(以买方物资需用计划订单加盖公章为准),货到买方指定地点并提供合同约定的发票后10个工作日支付该批货款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每批货到后两个月返还。
10、询比价方式采用:一次报价方式。
11、报价有效期:30天。
12、递交报价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平台向电建股份或市政集团申报合格供应商资格,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报价及文件递交和开标。因响应人自身原因导致合格供应商资格未能申报成功,造成报价文件无法递交和开标的,由响应人承担其全部后果。
合格供应商申报及集采平台使用问题可咨询平台客服,客服人员:王洋QQ号482688120;电话:4006274006或13571967545。
三、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电建市政公司水电公司
地 址: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东风中路826号二楼208室
邮 编:253000
联 系 人:范华涛
电 话:17638086286
电子邮箱:1126710194@qq.com
中国电建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水电十三局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电子签章)
2024年04月25日
各报价单位:
因[POWERCHINA-0113002-240084]中国电建电建市政公司水电公司喀什地区泽普县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水厂工程项目商品混凝土采购项目需要,我司拟采用公开询比价采购方式进行下列货物的批量采购,请按以下要求于2024年04月3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报名并购买下载询比价文件,并按以下要求于2024年04月3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将报价文件提交至平台。
一、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商品混凝土 | C35 | m³ | 80 | 含泵送 |
2 | 商品混凝土 | C25 | m³ | 500 | 含泵送 |
3 | 商品混凝土 | C20 | m³ | 1500 | 含泵送 |
合计 | 2080 | |
注:采购物资以实际数量交货。以上数量均为暂估数量,仅供报价参考,最终结算量为根据工程需要、经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品种和数量,若因不可抗力、设计变更、施工计划等原因,致使投资规模、工程量或供货品种、供货时间发生较大规模改变,采购量及采购品种相应调整,响应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二、采购要求
1、本次询比价为整体采购,询比价响应人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产品的详细技术参数,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再增补任何其他费用。
2、交货时间及方式:2024年05月至项目完工,分批进场(如有少量补货,价格以本次采购价格为主),据工程进度,需方每次需要货物时供方应按需方要求将货物装运至需方指定地点,具体发货时间发货前需方另行通知。
3、交货地点:新疆喀什地区泽普县金胡杨风景区东南600米中国电建市政集团喀什地区泽普县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水厂工程项目部施工区域。
4、响应人资格要求:
4.1.响应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并提供生产许可证、合格的检测报告等。
4.2.响应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必须具有生产厂家的授权代理书或框架采购协议,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4.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4.3.响应人(可开具3%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相应证明)。
4.4.履约信用要求:响应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2021 年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
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驱逐,也不应在禁止投标 处罚期内。
4.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被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成员企业列入
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报价。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报价,获得
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单位参加本次的报价;即使法定代表人不同,母、子公司也不可同时参与报价。
4.6、响应人没有按照询比价文件要求提供响应担保或者所提供的响应担保有瑕疵不被采购人所接受的,将否决其报价。
5、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遵循的原则:采用有限数量制。
5.1、当响应人数量等于或少于5家时,对所有响应人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5.2、当响应人数量多于5家时,首先按照经修正后的评标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5家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报价”的,按照经修正后的评标价从低到高顺序依次递补,以保证进入评审的响应人数量满足5家。
5.3、对进入评审环节的5家响应人递交的响应文件,按照经修正后的评标价进行评审,报价表经修正后的价格偏差超过20%的响应文件或报价不完整的响应文件将做否决处理。
5.4、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响应文件,不再进行推荐。
5.5、推荐方式:推荐入围1~2名。
6、质量要求:
满足国标要求,材料进场前需进行检测检验。
7、投标担保:
7.1、形式:采用保证金形式/银行保函。
7.2、金额:人民币10000元。
7.3、在响应人报名成功后,保证金必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缴纳完成,逾期缴纳的或未缴纳至指定账户的,采购人不予接受。
7.4、保证金退还:直接退还至响应人的打款账户。
7.4.1、采购人发布成交/入围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向未成交/入围的响应人退还保证金。成交/入围供应商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
7.4.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响应人人在报价有效期内撤销报价文件;
(2)响应人在报价过程中存在围标/串标的情况的情形;
(3)成交/入围供应商在收到入围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询价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情形。
(4)有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的的情形。
7.5、形式:采用银行保函形式。
7.5.1采用保函形式的,报价人必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保函原件密封送达(可邮寄)至指定地点:新疆喀什地区泽普县金胡杨风景区东南600米中国电建市政集团喀什地区泽普县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水厂工程项目部,联系人:范华涛,联系电话:17638086286。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送达原件的,采购人不予接受。
8、材料结算:
8.1.结算单价=综合单价=固定价,买方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9、付款方式:1.买方以电汇、银行转账付款。
2.材料价款的结算(以买方物资需用计划订单加盖公章为准),货到买方指定地点并提供合同约定的发票后10个工作日支付该批货款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每批货到后两个月返还。
10、询比价方式采用:一次报价方式。
11、报价有效期:30天。
12、递交报价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平台向电建股份或市政集团申报合格供应商资格,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报价及文件递交和开标。因响应人自身原因导致合格供应商资格未能申报成功,造成报价文件无法递交和开标的,由响应人承担其全部后果。
合格供应商申报及集采平台使用问题可咨询平台客服,客服人员:王洋QQ号482688120;电话:4006274006或13571967545。
三、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电建市政公司水电公司
地 址: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东风中路826号二楼208室
邮 编:253000
联 系 人:范华涛
电 话:17638086286
电子邮箱:1126710194@qq.com
中国电建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水电十三局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电子签章)
2024年04月25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