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陈工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工020-8354610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20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新华街莲塘小学扩建改造项目监理服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华街莲塘小学扩建改造项目监理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广州市花都区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新华街莲塘小学扩建改造项目监理服务
2.1.2工程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总用地面积为21529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约11962平方米,改造建筑面积1576.72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11962平方米,最大高度20.78米(5层),最大跨度10米。拟增加12班的办学规模,整个学校的办学规模可达30个班。建设内容包括拆除旧教学建筑3栋,回填鱼塘1处,新建1栋5层教学楼以及周边附属设施建设,对1栋4层教学楼进行抗震加固处理。
2.1.3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道商业大道203号。
2.1.4工程概算/建筑安装工程费:项目总投资约为9043.98万元,建安工程费7209.264万元。
2.2 招标范围
2.2.1监理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2.2监理范围:按现行的建设施工监理规范的规定,包括以下内容:土建工程、机电工程、装修工程、消防工程、智能化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给排水、拆除工程、永久用电工程、燃气工程、临水临电等本项目及其附属工程、临时设施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竣工结算期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包括协助做好开工前准备工作;负责安全、质量、进度(月报、周报)、投资控制及合同管理;设备、材料进场检查;组织协调、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组织各类验收;组织、审核竣工资料;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及保修阶段的质量、投资、进度控制、设备监造;监督、管理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协调建设单位和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以及配合项目移交等监理工作。
2.2.3监理服务期:
自收到中标通知书或参加由招标人组织的第一次进场动员会之日起算,至本项目工程保修期结束且本合同工程结算金额经政府结算终审部门审定之日止。监理服务期包括项目的前期准备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和质量保修阶段,须实行全过程监理服务。
监理服务最高投标限价:148.62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工程监理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
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执行。
②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自2021年1月1日起,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企业参加勘察、设计和监理项目的投标,允许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担任勘察、设计和监理项目管理团队中的相应职务。满足前述内容的香港企业及香港专业人士参与本次投标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满足评审的相关证明文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香港专业人士参与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
3.4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4)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了企业信用档案,且拟担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监理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073953.html)
(5)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6)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5月26日 12 时00分至2023年6月20日11 时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 发布招标公告、递交投标文件、开标时间
5.1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自2023年5月26日 12 时00分至202 年6月20日11时3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5.2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
5.3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时间:2023年6月20日11时15分至11时30分,递交地点:本项目具体的招投标活动日程安排及场地安排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建设工程”→“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公布的为准。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5.4开标时间:2023年6月20日11时30分,地点:本项目具体的招投标活动日程安排及场地安排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建设工程”→“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公布的为准。
5.5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6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7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www.gzggzy.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gdzbtb.gov.cn)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州市花都区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地    址:广州市花都区公益大道39号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020-37760912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020-83546109
邮    编:510620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花都区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异议受理人:陈工
异议受理电话:020-37760912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公益大道39号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和造价管理中心
监管电话:020-36897092
地    址:广州市花都区公益路39号
邮    编:51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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