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雄烽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九寨沟矿泉水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九寨沟矿泉水厂改造项目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九寨沟矿泉水厂改造项目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XFJG-ZC-2019-01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361814328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九寨沟矿泉水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九寨沟县漳扎镇
联系方式:李先生 /1361814328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四川雄烽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林女士/028-65775322
代理机构地址: 成都市九兴大道十号泰山科技大厦2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一、招标编号:XFJG-ZC-2019-010
二、招标项目:九寨沟矿泉水厂改造项目设备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四、招标项目简介:
本项目共1个包,最高限价400万元。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投标人应当为诚信企事业单位、无违法失信行为。(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时在‘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对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凡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失信名单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参与本项目将被拒)2.在采购活动中,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需提供前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新成立企业不满足招标人年度要求的,投标人只提供成立后相应年度的资料。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4月11日 09:00 至 2019年04月17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四川雄烽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市九兴大道十号泰山科技大厦2楼)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发售(现金支付,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获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并将相应材料给采购代理机构留存。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5月05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5月05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四川雄烽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市九兴大道十号泰山科技大厦2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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