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建12局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二期扩建工程场道及下穿通道工程施工五标段项目、20局沈白高铁吉林段TJ-3标项目
物资联合采购(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CC-BJJC-2022-109-1
1.招标条件
1.1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二期扩建工程场道及下穿通道工程已由中国民用航空东北地区管理局、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民航东北局函【2021】137号批准建设。业主为黑龙江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资金、民航发展基金、省市政府资金及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铁十二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二期扩建工程场道及下穿通道工程施工五标段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钢材进行公开招标。
1.2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沈白项目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沈阳至白河高速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9〕196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国铁集团38%,辽宁省31%,吉林省31%。招标人为京沈铁路客运专线辽宁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钢绞线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二期扩建工程场道及下穿通道工程施工五标段项目:哈尔滨机场是北方地区重要民用航空运输机场,是辐射东北亚、连通美欧的国际航空枢纽,东北对外开放的现代综合交通枢纽,飞行区等级指标4E。本期飞行区扩建工程在现东一跑道以东处新建1条长3600米、宽45米的东二跑道,其北端较延长后的东一跑道南端向南错开400米;在东二跑道西侧建设2条与跑道等长的平行滑行道,东二跑道主降方向建设2条快速出口滑行道,次降方向建 设3条快速出口滑行道,东二跑道南、北两端分别设置5条联络道,新建90个机位。
2.1.2沈白高铁吉林段TJ-3标项目:沈白项目包含路基13段,路基长度5.194km;双线桥梁10座,桥梁长度共计4.510km,负责SBJLTJ-4标预制架设56孔梁;隧道11座,隧道长度18.870km;旅客地道2座,长度20.7米;涵洞18座,涵洞长1183.86延米,共计划配置五座拌合站(含梁场拌合站一座),各拌合站设计混凝土方量分别为:一号拌合站13.07万方、二号拌合站28.29万方、三号拌合站46.72万方、四号拌合站27.8万方、五号拌合站为梁场拌合站,项目总混凝土方量约为130万方,一号拌合站配置双120拌合机一套,二号拌合机配置双120拌合机+单120拌合机,三号拌合站配置双180拌合机+单120拌合机,四号拌合站配置双180拌合机,五号拌合站配置双120拌合机一套,一号拌合站最远运距2.2公里,平均运距1.6公里,混凝土供应分项工程主要为:北沟村1号大桥、老房沟隧道、北沟村2号大桥、杨春沟大桥、杨春隧道;二号拌合站最远运距4.3公里,平均运距3.2公里,混凝土供应分项工程主要为:杨春隧道、杨树岭隧道、大连川南沟中桥、东趟隧道、杨义峰隧道;三号拌合站最远运距为6.8公里,平均运距5.7公里,混凝土供应分项工程主要为:杨义峰隧道、鸻鹄头沟中桥、二密隧道、东宝隧道、窟窿杨树沟中桥、长胜隧道;四号拌合站最远运距11.4公里,平均运距5.2公里。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6)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钢材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正、副本,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家须具备长材年产6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0年、2021年真实有效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1年6月后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须提供物资生产厂家或投标人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2020年1月至今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1份;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19年1月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一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022年1月后注册的新公司可以不提供供货业绩证明;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2020年1月至今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范围内,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诉讼及仲裁的查询结果。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没有因质量原因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通报。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4.2.2钢绞线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商经营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要求:要求投标产品必须为符合国标的产品,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预应力钢绞线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0年、2021年真实有效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 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20年1月至今)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20年1月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一份(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供货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商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履约信用:2020年1月至今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诉讼及仲裁的查询结果。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没有因质量原因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通报。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陆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注册会员,查询拟参与投标包件进行网上报名、支付标书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25日17时00分。潜在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完成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注册报名,并申请办理CA锁用于电子投标文件的签章、加密及解密(CA办理所需资料及程序详见中国铁建云采平台首页-小鹿课堂-帮助中心-铁建云采平台数字证书办理流程)。
5.3本次招标一包一投,包件划分情况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5.4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售后不退。
5.5获取购买招标文件发票的方式:投标人在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自行申请。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此次招标投标人需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使用CA锁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线上递交投标文件。
6.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月10日8时30分。
6.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投标人须登陆该平台,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6.4如招标人有需求,被评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无偿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与电子版文件内容完全一致。
7.开标
7.1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
(1)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3年1月10日8时30分至9时00分。
(2)各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登录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平台同时发布:
(1)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2)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
(3)中国大宗物资网(www.zgdzwz.com)
8.2 本次招标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以上平台发布通知。
9.现场踏勘
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踏勘工地路况,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踏勘。
10.招标人信息及相关方联系方式
10.1招标人及使用单位联系方式:
(1)招标人:中铁十二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二期扩建工程场道及下穿通道工程施工五标段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胡添鹏 15513681333
(2)招标人: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沈白高铁吉林段TJ-3标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杨浩如 18685178115
10.2招标组织单位及联系方式
招标组织单位: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北京中心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玉泉路65号院北五楼三层
招标文件答疑联系人:刘春浩电话:18722500228
投标保证金退还联系人:沈部长电话:18611464023
网站系统技术支持:4006296888
2022年12月15日
附件1 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序号 |
招标人名称 |
物资名称 |
包件号 |
计量单位 |
包件数量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1 |
中铁十二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二期扩建工程场道及下穿通道工程施工五标段项目经理部 |
钢材 |
GC01 |
吨 |
9045 |
1000 |
2 |
2 |
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沈白高铁吉林段TJ-3标项目经理部 |
钢绞线 |
GJX01 |
吨 |
2215 |
500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