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宜昌市高新区电动汽车充电场站项目(二期)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279.52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8/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ca080002-202401-01
预算金额279.52万元
招标联系人杜安宁13997715951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众恒诚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超13227271739
中标联系人江锋
公告正文
中标候选人公示
标段(包)编号:YCA080002-202401-01
一、招标概况
  宜昌市高新区电动汽车充电场站项目(二期)于2024年07月22日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发布招标公告,2024年08月13日 09时00分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二、评标结果
名 次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中标候选人名称  湖北兴盛通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湖北海岸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深圳市鸿嘉利新能源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2795285.00   2593632.38   2538198.25 
质量目标  达到《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电力系统行业规范的合格要求,确保通过供电主管部门的验收并成功送电。   达到《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电力系统行业规范的合格要求,确保通过供电主管部门的验收并成功送电。   达到《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电力系统行业规范的合格要求,确保通过供电主管部门的验收并成功送电。 
履约期限(天)  60   60   60 
投标人资质证书名称及编号(如有)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5-4-00159-2022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5-4-00033-2024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6-1-00267-2021 
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名称及编号(如有)  /   /   / 
拟派项目管理人员  项目负责人  江锋,职称证书,F0002019282069 闫俊松,职称证书,E0002019309465 王利,职称证书,L53201700301

业绩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合同金额(万元) 项目负责人 备注
 深圳市鸿嘉利新能源有限公司   2023年度充电设备(第一批)采购项目二标段   542.8       
 湖北电能2021年充电设备租赁项目(充电桩II期采购)   846.3       
 伍家岗区新能源充电桩项目一期(虹桥国际、中粮集团等)   267.49       
 湖城印象•熙岸项目充电桩设备采购   445.05       
 湖北兴盛通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成都天府国际机场充电桩采购项目   2267.0       
 2022年山东省泰安市3公里新能源汽车充电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第二期)   5335.0       
 重庆江北国际机场空侧电动汽车及充电设施一期项目充电设备采购   2688.0       
 充电桩采购项目   8238.0       
 湖北海岸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峡江县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   1833.0       
 余姚圣景陆埠智能制造园充电桩项目   766.0       
 兰州新区瑞岭名郡及瑞岭雅苑充电站建设项目   1086.0       
 铜仁市碧江区新能源充电桩项目   2163.0       

评标情况  评标工作于2024年8月13日10:15(北京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01评标室进行评标。评标过程如下:
一、初步评审:
1、形式评审阶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5家投标单位形式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2、资格评审阶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5家投标单位资格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3、响应性评审阶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5家投标单位响应性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二、详细评审
1、技术标评审阶段:评标委员会对5家投标单位的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并打分,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2、商务标评审阶段:评标委员会对5家投标单位的综合标部分进行评审并打分,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3、经济标评审阶段:评标委员会对5家投标单位的经济标部分进行评审并打分,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4、评标委员会对5家投标单位得分进行汇总,并按投标总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依次推荐3名中标候选单位。
三、评审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湖北兴盛通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第一中标候选人:湖北海岸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深圳市鸿嘉利新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人代表:杜安宁           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李超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4年08月14日 17时00分至2024年08月19日 18时00分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通过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通过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宜昌高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电话:13997715951
2.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众恒诚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13227271739
3.行业主管部门: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电话:0717-6255266
4.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电话:0717-6255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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