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保山市昌宁县温泉镇下六甲等2个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承接主体招标公告
金额
1283.11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2/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283.11万元
招标联系人兰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国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吴女士18213028102
标书截止时间2024/02/22
投标截止时间2024/03/11
公告正文

保山市昌宁县温泉镇下六甲等2个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承接主体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保山市昌宁县温泉镇下六甲等2个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承接主体
资金来源: 国资 100.0% 自筹 0.0% 贷款 0.0% 外资 0.0%
建设规模: 保山市昌宁县温泉镇下六甲等2个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项目性质属于土地开发,项目类型为县级投资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项目区位于昌宁县温泉镇下六甲村和大九甲村境内,主要建设工程内容为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和田间道路工程。本项目共分为6个片区,建设总规模为33.1265公顷,计划新增耕地面积32.2656公顷(净面积 27.1865公顷,均为旱地),新增耕地率97.40%(净增率 82.07%);项目实施后耕地平均利用等为11.0等,计划新增粮食产能 203898.75公斤。本项目预算总投资为1283.11万元。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土地整理及地质灾害工程 工程类型: 施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4-02-18 08: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0875-2122249
备注: 1.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请于2024年2月18日08时00分至2024年2月22日18时00分前的任意时间,凭企业数字证书(CA)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选择保山市进行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按要求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交易平台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10-86483801。 2.投标文件的递交 2.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3月11日08时30分;交易地点: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2 网上递交方式:凭企业数字证书(CA)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选择保山市进行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同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 2.3解密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解密。请投标人提前登录平台下载并熟悉《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智能开标系统操作手册(适用投标人/供应商)》。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在线提出异议,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线回复。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昌宁县自然资源局 经办人: 兰主任
办公电话: 0875-7121882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国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 吴女士
办公电话: 18213028102 移动电话: 18213028102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0500202400058001001
标段名称: 保山市昌宁县温泉镇下六甲等2个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承接主体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02-22 18: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03-11 08:30
开标地点: 保山3号开标室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1283.11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保山市昌宁县温泉镇下六甲等2个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承接主体,主要是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取项目承接主体(投资主体和施工主体)。其中项目投资主体主要负责该项目的融资、投资、建设、管理、验收及种植管护和移交;施工主体主要负责项目的建设施工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的实施,施工具体内容详见设计文件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昌宁县温泉镇下六甲村和大九甲村境内。
计划工期(日历天):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单位(含牵头人)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必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1)联合体的牵头人必须为满足要求的投融资主体;(2)联合体投标应符合法律法规关于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规定,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权利和义务;(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承担连带责任,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4)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5)联合体成员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6)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资质要求: 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或有效法人证,具备提供投融资服务及工程项目管理服务的能力,同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 二级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 水利水电专业
项目负责人资格: 项目总负责人:具备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施工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业绩要求: 无。
其他: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或有效法人证,具备提供投融资服务及工程项目管理服务的能力,同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2.项目总负责人:具备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3.施工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2年或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成立不足一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经审计财务状况或财务情况说明。 5.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在信用中国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网中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6.其他要求:投标人(施工主体)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B证、C证)并在有效期内。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单位(含牵头人)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必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1)联合体的牵头人必须为满足要求的投融资主体;(2)联合体投标应符合法律法规关于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规定,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权利和义务;(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承担连带责任,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4)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5)联合体成员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6)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8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4-03-11 08:3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2、招标公告(温泉镇下六甲等2个村).pdf2024-02-07 21:15:16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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