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二号线【卫生学检测评价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392.26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9/2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二号线卫生学检测评价服务项目[编号:GZMTR-20230026]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 广州地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020-83155864
·
· 招标投标投诉受理: 广州地铁集团法律合约部
·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A塔40楼
· 联系电话: 020-83106786
广州地铁集团集团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9月21日
中标候选人公示
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二号线【卫生学检测评价服务】项目[编号:GZMTR-20230026]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 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 2023-9-22 18:30 至 2023-9-26 00:00 止),具体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 广州地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020-83155864
· 招标投标投诉受理: 广州地铁集团法律合约部
·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A塔40楼
· 联系电话: 020-83106786
广州地铁集团集团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9月21日
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二号线卫生学检测评价服务项目[编号:GZMTR-20230026]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 投标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1 | 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 限公司 | 通过 | / |
2 | 广州市赛特检测有限公司 | 通过 | / |
3 | 广州市微生物研究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 通过 | / |
4 | 中科检测技术服务(广州) 股份有限公司 | 通过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 广州地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020-83155864
·
· 招标投标投诉受理: 广州地铁集团法律合约部
·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A塔40楼
· 联系电话: 020-83106786
广州地铁集团集团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9月21日
中标候选人公示
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二号线【卫生学检测评价服务】项目[编号:GZMTR-20230026]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 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 2023-9-22 18:30 至 2023-9-26 00:00 止),具体如下:
公示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州市微生物研究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科检测技术服务(广州)股份有限公司 | 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3,922,678.40 | 3,870,441.60 | 3,958,179.92 |
投标报价得分 | 40 | 40 | 40 |
资信业绩得分 | 31.83 | 30.9 | 14.5 |
检测大纲得分 | 12.33 | 12.33 | 5.33 |
其他评分因素得分 | 9.87 | 10 | 9 |
综合得分 | 94.03 | 93.23 | 68.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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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 广州地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020-83155864
· 招标投标投诉受理: 广州地铁集团法律合约部
·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A塔40楼
· 联系电话: 020-83106786
广州地铁集团集团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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