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项目名称:中央空调及电制冷空调设备维保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YBFNX-F1006
三、需求概况:根据计划安排,我部拟遴选三年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维保服务单位。
四、初步技术参数:
1.我部拟通过遴选中央空调及电制冷空调设备维保单位。维保单位需提供主动巡检服务,响应设备故障报修并及时处理。
2.维保对象:
①大金中央空调:启用时间2011年,其中外机(功率748P)54台,内机(侧出风、四出风)314部,散热系统3套;
②海信中央空调:启用时间2022年7月,外机37台,内机321台;
③格力中央空调:启用时间:2021年12月,外机12台,内机109台;
④分体式空调(1-5P):397部。
3.维保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某单位。
4.服务内容:中央空调日常保养、外机清洗、故障维修及免费配件更换;分体空调日常保养、故障维修及配件更换(两季清洗、充氟,成本500元以内配件免费)。
5.主动巡检服务:维保单位按我部要求每年4次全面巡检;
6.维保要求:一般故障1小时内提出解决方案,严重故障2小时内提出解决方案,4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处理;中央空调外机主要零部件在需求单位常备2套备用;配备驻地维保服务责任人1人,按要求及时响应;维保人员应当具备相应施工资质(如:电工证、制冷工证、高空作业证等)。
7.维保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和军队的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履行保密义务。
8.付款方式按照半年一结方式进行。
五、预算金额:120万
六、预计采购时间:2023年12月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满3年以上(截止本意向发布之日)并合法运营,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1.提供营业执照(或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2.提供《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书面声明》】
(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加盖公章】
(3)参加对接单位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单位,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单位(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提供书面声明函或以上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
(4)参加对接单位不在军队物资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暂停参加政府采购或物资采购活动的处罚期内;未被军队物资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提供书面声明函加盖公章】
八、信息公示时间
1.时间:2023年12月13日 -2023年12月27日(15个自然日)
九、相关说明
1.有意向的公司可以预先电话联系报名及项目咨询,提前准备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材料并加盖公章,以邮寄或现场方式递交资质证书、公司情况和意见建议等纸质材料,并将扫描件在本公示时限内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361878129@qq.com。公司情况主要包括公司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本情况等;采购意见建议主要包括采购内容、采购方式、预算报价等的意见建议。
2.有意向的公司需在公示期间,以短信形式将公司名称、联系人和手机号等信息发给我部联系人进行报名,还可通过本公告下方的“采购意向反馈”链接,在线提交供应商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人、联系电话和意见建议等内容。
3.我方项目组将根据市场调研情况,结合本单位实际需求拟制后期采购方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十、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25-80955668,19524274542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
2023年 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