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南靖县教育局
乙方:福清市亿星彩印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627]ZZZD[GK]2021007的南靖县教育局采购中小学作业本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数量 (单位) |
单价 (元) |
金额 | 产地 类型 |
规格型号 | 产品属性 |
1-1 | A080299 其他印刷品 | 其他印刷品 | 亿星彩印 | 1(批) | 1123220 | 1123220 | 国内 | 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A5,A4等,具体详见投标文件。 | 无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壹拾贰万叁仟贰佰贰拾元整(¥112322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上学期于2021年8月25日前,下学期于2022年1月15日前。;
4.2交付地点:福建省漳州市南靖县山城镇荆江路49号;
4.3交付条件: 送货至采购人指定地址验收合格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1、小学簿籍:2021-2022 学年小学印刷总量合计约 37000 份,总金额:538820元整(一二年级:14.66元/套,13000套,共计:190580元整;三四年级:14.57元/套,12000套,共计:174840元整;五六年级:14.45元/套,12000套,共计:173400元整)。各品种单价如下:1、生字簿:0.52元;2、低数簿:0.52元;3、高数簿:0.52元;4、小笔记簿:0.52元;5、拼音簿:0.52元;6、语文簿:0.52元;7、写字作业纸:1.09元;8、大作文:1.01元;9、科作业簿:1.01元;11、小英语簿:0.52元;12、大笔记:1.01元;13、写字簿:0.52元。 2、中学簿籍:2021-2022 学年初、高中(含职校)印刷总量合计约 30000 份(其中:初中 17000 份,高中及职校 13000 份),总金额:584400元整(初中:19.48元/套,17000套,共计:331160元整;高中及职校:19.48元/套,13000套,共计:253240元整)。各品种单价如下:1、大笔记簿:1.17元;2、科作业簿:1.17元;3、大作文簿:1.17元;4、英语簿:0.58元;5、8开作文稿纸:1.94元;6、科作业纸:1.17元;7、实验报告单:1.17元;8、美术作业纸:1.17元。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期次 验收期次说明 1 经专家验收合格。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100 | 先支付履约保证金5%,验收合格后支付100%货款,履约保证金转成质保金,满1年后无息退还。 |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是。履约保证金百分比:5%。说明:领取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以公对公转账的方式支付履约保证金5%,验收合格后支付100%货款,履约保证金转成质保金,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给予无息返还。。
9、合同有效期
2021年7月-2022年7月。
10、违约责任
无。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陆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
甲方: | 南靖县教育局 | 乙方: | 福清市亿星彩印有限公司 |
住所: | 山城镇荆江路49号 | 住所: | 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阳下街道洪宽工业区 (东光精密钟表(福清)有限公司内) |
单位负责人: | 陈长杰 | 单位负责人: | 陈明辉 |
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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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
|
联系方法: | 13860863813 |
联系方法: | 13097777719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银行福清宏路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413073910763 |
签订地点: 南靖县教育局
签订日期:2021年0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