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保定科林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室内环境检测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保定科林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室内环境检测设备采购项目,通过采购相关仪器设备能够开展《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GB 50325-2020中甲醛、氨、苯、甲苯、二甲苯、TVOC、氡项目检测。
3.技术要求
3.1满足《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工作的通知》(冀建质【2010】40号)文件中对室内环境检测专项资质实验室设备要求;
3.2保证所提供仪器设备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GB 50325-2020中甲醛、氨、苯、甲苯、二甲苯、TVOC、氡项目检测要求;
3.3仪器设备可以通过实验室CMA评审;
3.4分光光度计
3.4.1满足GB 50325-2020中对甲醛、氨的检测要求;
3.4.2自动波长定位,自动波长校正,自动样品池切换,自动仪器暗电流校正,自动记录仪器设置参数;
3.5测氡仪 FD-216
3.5.1灵敏度:≥0.68cpm/[Bq?m3];
3.5.2本底计数率:≤0.3cpm;
3.5.3测量范围:环境空气氡(3~100000)Bq/m3;
3.5.4取气方式:主动泵吸式;
3.6气相色谱仪
3.6.1FID氢火焰检测器;
3.6.2温控范围:室温以上4℃~450℃,增量:1℃,精度:±0.01℃;
3.6.3检测限:Mt≤5×10-12g/s (正十六烷-异辛烷溶液);
3.6.4噪音:≤5×10-14A;
3.6.5漂移:≤1×10-13A/30min;
3.7自动热解析仪
3.7.1方法参数设置、实时工作状态、运行时间;
3.7.2解吸炉、进样阀和样品传送管,三路均加热控温,活化炉和解吸炉用同一程序控制;
3.7.3设定程序控制,可以自动运行一个或者多个样品无需人员值守;通过外事时间编程,自动实现解吸、进样、分析和分析后的反吹等功能,具有标样加载平台,恒定载气吹扫,标准样品更加标准;
3.7.4温度控制精度:< ±0.1℃ ;
3.7.5温度控制梯度:< ±0.1℃;
3.7.6解吸回收率:>98%(和组分有关);
3.7.7活化反吹和模拟采样流量:0~300ml/min (连续可调);
3.8专用色谱柱
3.8.1满足室内环境挥发性有机物和苯系物项目检测;
3.8.2毛细管柱长应为50m的石英柱,内径应为0.32mm,内应涂覆聚二甲基聚硅氧烷或其他非极性材料;
3.9恒流大气采样器
3.9.1两路设计,采样方式灵活,可采集两种气体或者平行样,并可分别单独控制,采用电子流量计自动精准控制流量,自动补偿因为电压波动、阻力、温度变化引起的流量变化,自动计算累计采样体积,并同时根据气压、温度换算标况采样体积;
3.9.2 0--2L/min,在采样过程中流量应稳定,流量范围应包含0.5L/min, 且当流量为0.5L/min时, 应能克服5kPa~10kPa的阻力,此时用流量计校准采样系统流量,相对偏差不应大于士5%阻力;
3.10氢空气发生器
3.10.1氢气纯度:99.999%;
3.10.2输出氢气流量: 0-300ml/min或0-500ml/min;
3.10.3输出氢气压力:0-0.4MPa;
3.10.4压力稳定精度:<0.0001MPa;
3.10.5氢气电解池筒式结构,自动防返碱,气路系统设有过压保护装置;
3.10.6输出空气相对碳氢浓度: <0.1ppm;
3.10.7最大输入空气相对碳氢浓度:<100ppm;
3.10.8输出空气压力:0-0.5MPa;
3.10.9输出空气流量:0-3000ml/min或0-5000ml/min;
3.11电子皂膜流量计
3.11.1测量范围:0-2000mL/min;
3.11.2准确度:±1.0%;
3.11.3重复性:≤0.5%;
3.11.4微电脑程序控制,数据自动处理,直接显示实际流量,标准状态流量和参比状态流量;
3.11.5自动测量环境温度、环境大气压;
3.11.6自动换算标况流量和刻度流量;
3.12以上设备均应保证能够通过设备计量检定单位的检定或校准。
4.供应商资质要求
4.1有经验的设备厂家;
4.2除提供满足相关试验规程的优良设备外,还应提供完成相应实验所需的辅助设备仪器,保证设备到场经过调试合格后可以立即投入相关实验的检测;
4.3近两年来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并附合同或验收报告或其它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报名要求
5.1报名方式
5.1.1凡有意参加报名的供应商,请至长城控股电子招标平台注册报名:地址为:http://eps.gwm.cn/gwm_epbp/portalWeb/,《供应商注册指南》可在平台网站首页“用户登录选择”栏附近查看,并根据手册要求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可根据项目名称,按报名要求进行报名,未按照此方式报名的,视作无效报名;
5.1.2如无法在招标平台完成注册的,请及时联系0312-2198849/2197904
5.2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3月8日11:30。
6.联系方式
项目所在地:河北保定
报名联系人:赵博
联系方式:0312-2198849/2197904/18633299669
E-mail:zbgys@gwm.cn
技术人员:李鼎俊
联系方式:15903233007、0312-8655135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本项目投标意向金为:1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元整)。
①报名时间截止后,供应商负责人会对所有报名及缴费的供应商进行综合评审,符合本公告中要求(详见4.供应商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在收到正式的电子版招标书后投标意向金不再退还;
② 因报名供应商不满足公告资质要求或已缴费未在电子招标平台报名则视为报名无效,投标意向金不再退还;
③ 因招标方原因项目取消,可办理投标意向金退款(若供应商已办理开票将不予退款)
7.2 报名时需同步上传交款凭证(若为个人交款,需上传交款凭证和身份证正反面的扫描件),若为免费标书则上传空白页即可。
7.3 ①缴费时请在交款凭证上备注“项目简称” ,如为个人代缴,请在交款凭证上备注“项目简称+参标公司简称” (注:个人缴纳投标意向金,无法开具发票)
②开票要求:在长城控股电子招标平台首页左下方查找开票信息模板,按照要求填写后将EXCEL版发至gfzbb@gwm.cn,若有疑问,请电话联系赵月,电话0312-2197902
注:a.个人缴纳投标意向金,无法开具发票;b.每月9-26号办理开票;c.发票开具完成后,意向金不再退还;d. 交款后,最晚6个月内开票(跨年发票最晚于次年5.31前申请开具),逾期不在办理。
8.交款账户信息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保定市裕华支行
开户户名:保定市长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账号:1004 6559 9265
注意:①交款行为仅在此账户有效力,我司不存在其他任何代收账户;②请不要相信任何个人或公司的交款要求,以防上当受骗!
9.发布的媒介
本次信息发布只在长城控股电子招标平台网页、长城汽车官网及长城控股招标中心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10.争议解决
投标方和招标人在采购过程中所引起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应向采购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注:无论报名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报名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投诉、举报电话:
0312-2197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