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谈判邀请
长宁县“6.17”地震双河片区集中供水灾后重建工程化验、车辆采购项目 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采购预算:377910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本项目1个包。(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条件(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
7.1供应商单位、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 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七、谈判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一)谈判文件自2021年10 月 22日至2021年10月 26 日上午09:30-12: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长宁县城乡水务有限公司 获取。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无偿获取(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三)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1. 现场办理,单位介绍信原件(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2.报名咨询电话:13419279995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日10:00(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11月1 日10:00(北京时间)在长宁县长宁镇滨江华府8#2-7(马路边边串串旁边电梯上三楼)谈判地点开启
十二、谈判地点: 长宁县长宁镇滨江华府8#2-7(马路边边串串旁边电梯上三楼) 。
十三、发布公告平台: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E路阳光”
十四、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长宁县城乡水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13419279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