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澄清
河北航大兴机场运营基地项目(一期)精装修工程施工
答疑纪要
一、说明
1.本《答疑纪要》作为原《招标文件》的一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原《招标文件》与本《答疑纪要》有不符之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
二、内容:
1、问题描述:投标人须知投标报价部分“除固定比例或者固定金额的总承包服务费,其他项目清单中不允许有任何报价,将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计入措施项日清单,否则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请明确本项目是否有总包服务费及具体的收费标准?
答复:总承包服务费在河北航大兴机场运营基地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中已计取,本次投标无需考虑总承包服务费。
2、问题描述:合同条款专用部分25项第5条“工程所需垃圾清运费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请明确具体的收费标准?
答复:工程所需垃圾清运由承包人自行委托第三方负责,垃圾清运费由承包人直接支付给第三方,不再向发包人支付本项费用,修改招标文件相应内容。
3、问题描述:项目经理业绩与企业业绩是否可以为一个业绩,且可以重复计分?
答复:可以为一个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可以重复计分。
4、问题描述:请问合同形式是否为“单价合同”?
答复:是。
5、问题描述: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投标函附录中“质量标准:合格”,而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工程质量标准:创国家优质工程奖”,请明确质量标准?
答复:质量标准:合格,修改招标文件相应内容。
6、问题描述: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8.3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本专业分包工程涉及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及相应使用和操作说明:完工前以项目名义完成两项省级工法或者发明专利”请问具体要求是什么,怎么理解和操作?
答复:取消该条表述。
7、问题描述:请问弱电工程(包含但不限于综合布线系统、安防视频监监控系统、安防门禁系统)、采暖工程、通风空调工程,是否有指定的维保单位进行施工,如有请提供联系方式?
答复:无指定单位。
8、问题描述:请问运力情况如何,是否可以使用电梯?
答复:满足需求,可以使用电梯。
9、问题描述:请问施工时段是否有要求?
答复:按当地监管部门要求执行。
10、问题描述: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说明类似业绩需要中标公示网上截图,评标办法中类似项目没有要求类似业绩中标公示,请明确类似业绩是否需要中标公示网上截图?
答复:按照评标办法中类似项目业绩要求执行,删除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二、资格审查相关资料(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中备注3相关内容。
11、问题描述:投标函中写明拟派项目经理无论是否在其他项目任职,都将按时进场履约,绝不兼职,而投标资质要求中写明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经理,请问以哪一个为准?
答复:以投标人资质要求为准,修改招标文件投标函中相应内容。
12、问题描述:招标文件中指出招标对应的建设单位提供的河北航大兴机场运营基地项目(一期)精装修工程施工(专业工程暂估价招标)工程图纸,图纸中未体现(专业工程暂估价招标)工程图纸,请明确。
答复:系统中上传供投标企业下载的图纸是本项目最终版图纸,图纸中不需要体现“(专业工程暂估价招标)”字样,修改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3.2.11投标报价上限编制依据”中相应内容。
13、问题描述:招标文件中,投标人可以直接选用参考品牌中的一种,也可以自行另选品牌,但所选的品牌品质(品牌知名度、技术标准和质量等级)应当相当于或不低于参考品牌,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单位是否可以选择满足国家技术标准和质量的其他品牌产品即可,请明确。
答复:原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三节适用的国家、行业以及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5.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表”中的说明“1.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推荐的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作为投标人投标参考。投标人可以直接选用参考品牌中的一种,也可以自行另选品牌,但所选的品牌品质(品牌知名度、技术标准和质量等级)应当相当于或不低于参考品牌。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现更正为:1.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推荐的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作为投标人投标参考。投标人可以直接选用参考品牌中的一种,也可以自行另选品牌,但所选的品牌品质(品牌知名度、技术标准和质量等级)应当相当于或不低于参考品牌。投标单位不需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品牌,投标单位须按投标文件格式出具“关于主要材料设备品牌的承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14、问题描述:投标文件中未明确品牌的,投标人中标后应在参考品牌中选择一种经招标人同意的品牌进行采购和施工。投标人是否可以不选择参考品牌中品牌,请明确。
答复:原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三节适用的国家、行业以及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5.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表”中的说明“1.投标文件中未明确品牌的,投标人中标后应在参考品牌中选择一种经招标人同意的品牌进行采购和施工”,现更正为:招标文件中“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表”中未列明的,投标人中标后提供样品由招标人、监理、设计单位进行确认。
15、问题描述:图纸中缺少墙面、天棚详细做法表,请提供。
答复:详见图纸“通用大样图”及各层节点详图。
16、问题描述:本精装修项目施工作业复杂,现场施工交叉作业较多且频繁,用水用电情况是就近接入还是统一固定地点接入,施工时水费、电费如何计量及确定,请明确。
答复:统一接入,挂表按实计量,根据政府公布价执行。
17、问题描述:清单中有管道暗敷设,需开槽敷设,墙体开槽时会产生较多的建筑垃圾,建筑垃圾是现场垃圾场地堆放还是外运处理,清单中未明确,请明确。
答复:建筑垃圾需要外运处理,招标控制价已包含垃圾清运费,请综合报价考虑。
18、问题描述:招标文件中项目经理资格要求“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在施建设工程”具体指哪些?施工完成未出具竣工验收报告的项目是否属于“在施建设工程”?
答复:施工完成未出具竣工验收报告的项目属于“在施建设工程”。
19、问题描述:本项目要求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工程量清单中保函机电安装、电子智能化、消防工程等相关专业内容,是否应该明确要求相关专业分包资质;或本项目应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答复: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规定,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包含了与装修工程配套的其他工程,指:在不改变主体结构的前提下的水、暖、电及非承重墙的改造。相关内容包含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内。
20、问题描述:本工程拦标价为36981200.52元,业绩要求为不低于3500万元,我公司认为应以拦标价为业绩金额要求,请问设置不低于3500万元业绩的依据是什么?
答复:本招标文件中“类似项目”涉及的金额“3500万元”统一修改为“3698.120052万元”,具体修改详见招标文件相关内容。
21问题描述: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是否应保函在二类费中?招标文件中未明确写出招标代理服务费的具体金额,请明确。
答复:招标文件中已明确,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总则-1.5 费用承担”约定“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改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等文件规定计算,以最终中标价格为取费基数据实结算。”
22、问题描述:招标文件中,“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依据《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规范招标人代表参与评标活动有关事宜的通知》,“杜绝参与评标率较高的评标专家通过担任非本单位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代表操纵评标的应为”,“进入市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的项目,其招标人(采购人)代表应当由招标人单位熟悉相关业务的在职人员担任,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应当主动回避”,故评标委员会不得由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作为招标人代表参与评标。
答复: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4.3条”已有相关约定,从其约定。
23、问题描述:关于投标人信用得分,招标文件中未明确具体信用分查询平台,未维护招投标活动的公开性,应公开信用分查询平台,开标当天供其他投标单位共同查询,请明确具体查询网址。
答复:招标文件中已明确“p3在投标截止当日从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查询”其中p3是指投标人信用得分。
24、问题描述:评标委员会成员是否回避投标单位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相关人员。
答复:回避,根据《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七部委第12号令),“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
25、问题描述: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中,是否包含投标人近三年内有串标行为的,不得参与投标。
答复: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总则”中1.4.3条款执行。
26、问题描述: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中,是否包含存在关联控股关系的投标单位,不得参与投标。请明确持股百分比多少为关联控股。
27、问题描述: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中逾期违约金是否有依据的相关法律规定,请明确相关条款。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28、问题描述:本项目非货物类采购项目,关于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材料品牌规定是否属于排斥潜在投标人,如何鉴定同等档次品牌。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不属于排斥潜在投标人,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三节适用的国家、行业以及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5.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表”中的说明“ 1.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推荐的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作为投标人投标参考。投标人可以直接选用参考品牌中的一种,也可以自行另选品牌,但所选的品牌品质(品牌知名度、技术标准和质量等级)应当相当于或不低于参考品牌。”
29、问题描述:合同专用条款应在中标后,甲乙双方协商约定,不应在招标文件中由招标人规定。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30、问题描述:本项目工期173天,规定依据是什么?根据预算金额还是工程量?
答复:根据工期定额。原工期:173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6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1月20日(因响应大气治理、职能部门检查、政策性停工及施工进展不定因素等引起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以实际施工开工令为准),现更正为:工期:213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6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2月30日(因响应大气治理、职能部门检查、政策性停工及施工进展不定因素等引起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以实际施工开工令为准)。合同中工期节点相应调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1、问题描述:招标范围是“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标注的全部内容,前后不符时,遵循依据及先后顺序是什么?
答复:按招标文件中“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合同条款专用部分”中的“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执行,即“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
32、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造价咨询单位资质已经取消,现修改招标文件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4.2.扉页相关描述。
33、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5月13日9时00分、开标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9时00分;现变更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5月22 日9时00分、开标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9时00分。
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通过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查看并下载最终版招标文件。如未能及时查看,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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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