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龙泉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债券发行采购项目(非政府采购)的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1/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qzx2023-02-03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唐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龙泉中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舒毅0578-7125770
标书截止时间2023/01/3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2/09
公告正文
龙泉中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龙泉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龙泉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债券发行采购项目(非政府采购)进行采购。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有企业招标等有关规定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编制本文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1.采购编号: LQZX2023-02-03
2.采购项目:龙泉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债券发行采购项目(非政府采购)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项目概况:
4.1市城发集团计划向国家发改委申请发行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企业债券,存续期不超过7年。要求中标单位协助市城发集团完成本项目的债券申报工作。
4.2项目承销内容
4.3中标人负责发行材料的编制,配合发行人进行报批,承销发行本次企业债券和提供发行后的一系列相关服务;
4.4撰写申报材料,协调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发行、债券发行和发行后服务;统筹协调该项目运行过程中所需各专业机构所有涉及发行的配合及协调工作;
4.5中标人负责提出切实可行的服务方案,包括资产整合方案;增信方案;支撑发行的项目方案;申报流程方案及时间承诺;综合成本控制方案;
4.6中标人负责督促发行人履行相关的服务承诺;
4.7中标人承担本次企业债券余额包销责任,并提供“余额包销承诺书”,未按要求承诺的投标单位作无效标处理。
5.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5.2投标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内,在“信用中国网” (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5.3投标截止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投标人,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5.4投标截止前,在“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曝光台”中被曝光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投标人,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5.5主承销商具有中国证监会颁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5.6投标单位2021年证监会对券商的评级分类在BB类及以上;
5.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6.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7.招标文件获取:
7.1获取时间: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1月13日——2023年1月31日8:3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有潜在投标人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允许其获取。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澄清时间的招标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或答复。
7.2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7.3获取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料
7.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以现金方式递交。
⑴报名基本情况表(详见附件);
⑵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债券承销业务资格证明文件及券商等级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现场递交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
报名联系人:潘小兰0578-7125770 55757265@qq.com
潜在供应商应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报名成功不代表供应商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实际以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资格审查的结果为准
8.招标文件质疑:在公告期限内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招标文件获取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9.履约保证金:无。
10.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2月9日14:30(北京时间)。
11.递交文件地点:龙泉市中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龙泉市中山东路龙锦公寓201室)。
1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2月9日14:30(北京时间)。
13.开标地点:龙泉市中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龙泉市中山东路龙锦公寓201室)。
14. 本公告在以下媒体同时公布:
http://ld.lssggzy.com/ldweb/\ zfcg.czt.zj.gov.cn,
15.现场防疫要求:参加采购活动的评审专家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供应商做好个人防护,严格执行关于全面加强人员排查,严格落实“小门”管控,严防新冠疫情输入的通告(2023年第18号)规定,必须在入口处设立健康检查点,对所有进入人员严格开展“三码联查”(健康码、行程码和新冠疫苗接种信息),严格执行疫情报告、人员隔离等要求。
16.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龙泉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唐先生 联系电话:0578-7769221
质疑联系人:方女士联系电话:0578-7756752
地址:龙泉市东茶路城东花园c3幢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龙泉中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王舒毅 联系电话:0578-7125770
传真:0578-7113468
质疑联系人:潘小兰 联系电话:0578-7125770
地址:龙泉市中山东路龙锦公寓201室
采购人:龙泉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龙泉中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3年1月13日
附件信息:
报名基本情况表.docx
13.1 KB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