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庆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委托,就其庆元县“庆元香菇”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创建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采购编号:DF2023-ZFCG001
二、项目名称:庆元县“庆元香菇”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创建项目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五、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最高限价(万元) | 备注 |
1 | 庆元县“庆元香菇”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创建项目 | 1 | 批 | 服务采购 | 29 | 详见本文件第四章(招标服务要求) |
六、投标人的资格: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 投标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内,在“信用中国网” (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3. 投标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投标人,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4. 响应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曝光台”中被曝光,处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效期内的招标人,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5. 特定条件:
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⑵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七、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发售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截止时间止,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0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有潜在投标人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允许其获取,但在“投标人澄清时间”截止之后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招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或答复。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2.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请将资格审查文件发送至代理邮箱:845062966@qq.com),在资格审查通过后,由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电子文本。
3.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九、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2月27日9:30(北京时间)
十、投标文件提交地址: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庆元县星光路95号2幢1单元501室)
十一、开标时间:2023年2月27日9:30(北京时间)
十二、开标地址: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庆元县星光路95号2幢1单元501室)
十三、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本项目不需要提交投标保证金。
十四、其他事项
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招标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以上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送至或传真至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庆元县星光路95号2幢1单元501室)。
十五、联系方式
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叶金凯联系电话:15157827137
地址:庆元县星光路95号2幢1单元501室
2. 采购人名称:庆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 系 人:吴建飞联系电话:0578-6220108
地 址:庆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3.监督人名称:庆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机关纪委
联 系 人:吴利芬联系电话:0578-6221620
地 址:庆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庆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