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北辰区卫河堤防加固及防汛通道建设工程(北辰区卫河堤防加固及防汛通道建设工程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3/12/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宇通可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郑月林
公告正文
北辰区卫河堤防加固及防汛通道建设工程(北辰区卫河堤防加固及防汛通道建设工程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北辰区卫河堤防加固及防汛通道建设工程(北辰区卫河堤防加固及防汛通道建设工程设计)评标工作已结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推荐了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8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公示内容如下:
1. 第一中标候选人
(1)投标人名称:天津泰来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2)投标报价:批复设计费的98.5%
(3)质量目标:符合招标文件《通用合同条款》第5.4款的约定
(4)勘察设计周期:发出开始设计通知后按下述要求完成设计工作:1)初步设计阶段:发出开始设计通知后20天内,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并满足审查要求;2)招标设计阶段:根据招标工作的需要,按时完成本合同的招标设计文件,并满足审查要求;3)施工图设计阶段:按发包人批准的施工图阶段的设计文件和图纸的供应计划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并满足施工图审查及施工进度要求。
(5)项目负责任人:甄剑颖,高级工程师(S043325)
(6)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7)资格能力条件:具备国家颁发的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乙级资质,财务状况满足本项目设计工作需要,近五年(2018年12月1日~2023年11月30日)具有完成类似项目设计工作的业绩,人员及设备满足设计工作需要。
2. 第二中标候选人
(1)投标人名称:中水电(天津)建筑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2)投标报价:批复设计费的97.8%
(3)质量目标:符合招标文件《通用合同条款》第5.4款的约定
(4)勘察设计周期:发出开始设计通知后按下述要求完成设计工作:1)初步设计阶段:发出开始设计通知后20天内,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并满足审查要求;2)招标设计阶段:根据招标工作的需要,按时完成本合同的招标设计文件,并满足审查要求;3)施工图设计阶段:按发包人批准的施工图阶段的设计文件和图纸的供应计划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并满足施工图审查及施工进度要求。
(5)项目负责任人:许文华,高级工程师(01003389)
(6)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7)资格能力条件:具备国家颁发的水利行业(灌溉排涝、河道整治)乙级资质,财务状况满足本项目设计工作需要,近五年(2018年12月1日~2023年11月30日)具有完成类似项目设计工作的业绩,人员及设备满足设计工作需要。
3. 第三中标候选人
(1)投标人名称:北京中水利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投标报价:批复设计费的99.5%
(3)质量目标:符合招标文件《通用合同条款》第5.4款的约定
(4)勘察设计周期:发出开始设计通知后按下述要求完成设计工作:1)初步设计阶段:发出开始设计通知后20天内,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并满足审查要求;2)招标设计阶段:根据招标工作的需要,按时完成本合同的招标设计文件,并满足审查要求;3)施工图设计阶段:按发包人批准的施工图阶段的设计文件和图纸的供应计划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并满足施工图审查及施工进度要求。
(5)项目负责任人:郑月林,正高级工程师(鲁200001833100036)
(6)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7)资格能力条件:具备国家颁发的水利行业(灌溉排涝、河道整治)甲级资质,财务状况满足本项目设计工作需要,近五年(2018年12月1日~2023年11月30日)具有完成类似项目设计工作的业绩,人员及设备满足设计工作需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异议受理单位:天津市北辰区水务综合服务中心、天津宇通可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联系人:王振望,张雨风
联系电话:022-86804119,15122986691
电子信箱:zbdl@tj-yutongkexin.com
招标人:天津市北辰区水务综合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宇通可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8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签字)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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