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福州市市场服务中心台农服装城消火栓管道系统改造工程类采购项目
金额
60.62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19/02/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50100]fjxw[gk]2018018
预算金额60.62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陈先生18259156129
公告正文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州市市场服务中心

乙方福建警声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00]FJXW[GK]2018018福州市市场服务中心台农服装城消火栓管道系统改造工程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品目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 金额 品牌 型号技术
指标等
1 1-1 消防工程和安防工程 消防工程和安防工程 1 国内 606292 606292 福建警声建设 一级施工标准
合计: 606292.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陆拾万零陆仟贰佰玖拾贰元整元(¥606292.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20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台农服装城

4.3交付条件: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双方职责范围:5.1.1(一)甲方责任:5.1.1.1在工程开工前,负责提供施工图,并协助乙方做好工地进场前有关工作。5.1.1.2甲方提供用水.用电和堆放材料场所。5.1.1.3对工程进度.质量进行监督,会同乙方检测隐蔽工程验收办理中间交接验收手续,及时签证和受理有关隐蔽验收记录等单据及其他事宜。5.1.2(二) 乙方责任:5.1.2.1 工程施工根据甲方提供装修平面图和现场实际情况按国家规范要求进行施工。5.1.2.2在施工过程中与甲方装修相互协调,保证整体顺利进行。5.1.2.3负责消防设备安装符合设备安装规范的技术要求。5.1.2.4在施工中应加强对单位职工的安全教育,确定安全操作规范施工.如违章操作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工作人员要遵守甲方业主所制订的规则制度。5.1.2.5协助甲方验收时所需的材料.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相关规范要求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30 合同签订后预付工程预算审核金额30%
2 65 工程竣工后付至结算审核金额95%(含预付款30%)备注:本项目以最终结算审核金额为准
3 5 1年后,支付5%余款

8、履约保证金

9、合同有效期

30天

10、违约责任

合同签订的工期,除甲方投资计划改变,遇到人力不可抗的严重自然灾害和由于甲方责任而必须延误的工期外,工期每延误一天,乙方须每日向甲方支付招标金额的千分之一作为补偿。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 福州市市场服务中心 乙方: 福建警声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台江区广达路106号投资大楼10层 住所: 福州市台江区广达路68号金源大广场西区21层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黄增峰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魏亦龙
联系方法: 陈先生18259156129
联系方法: 18046018038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鼓屏支行
账号: 账号: 13003101040011192


签订地点:福州

签订日期:2019年0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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