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郑州高新区五龙口城中村改造二期F02地块(原01-081-K02-04)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3/12/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czb2023-28
预算金额80200万元
招标公司郑州郑高城开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侯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俭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殷先生0371-63225888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郑州高新区五龙口城中村改造二期 F02 地块(原 01-081-K02-04)项目全过程造 价咨询-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CZB2023-28)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郑州高新区五龙口城中村改造二期 F02 地块(原 01-081-K02-04)项目全过程造价咨 询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80200 万元,招标人为郑州 郑高城开置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建筑总面积约 135808.6 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 107433.6 平方米,地下面积 28375 平方米。主要建设安置住宅、公共服务设施配套等(最终面积以规划条件及建设工程规划许 可证的建筑面积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郑州高新区五龙口城中村改造二期 F02 地块(原 01-081-K02-04)项目全过程造 价咨询;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郑州高新区五龙口城中村改造二期 F02 地块(原 01-081-K02-04)项目全过程造价 咨询)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企业资质要求: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 立的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且注册单位为投标人,具有 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5 年以上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工作经验(以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初始 注册时间为准),与投标人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自 2023 年 1 月 1 日以来不少于 6 个月)。
3.3 企业财务状况要求:
3.3.1 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自行承诺,格式自拟,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3.3.2 须提供近三年(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 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实际成立年份为准,提供对应
年份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 企业信誉要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法定代 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均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信用服务”中“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失 信主体”的查询结果。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信用服务”中“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结果。注:自 然人查询时,须同时填写姓名及身份证号,查询日期均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3.5 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 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须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查询的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 更等信息,查询日期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2)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有)须为投标人内部正式员工,须 提供与投标人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及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12 月 01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3 年 12 月 08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郑州市郑东新区中兴路七里河北路中豪汇景湾 2 号楼 2 单元 101。投标人须 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原件于上述规定的时间及地址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12 月 22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州市郑东新区中兴路七里河北路中豪汇景湾 2 号楼 2 单元 101。纸质文件递 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12 月 22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中兴路七里河北路中豪汇景湾 2 号楼 2 单元 101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高新区五龙口城中村改造二期 F02 地块(原 01-081-K02-04)项目已由相关
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311-410172-04-01-551130,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且已落实。招标人为郑州郑高城开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俭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 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郑州高新区五龙口城中村改造二期 F02 地块(原 01-081-K02-04)项目全过 程造价咨询
2.2 招标编号:JCZB2023-28
2.3 建设地点:郑州市郑州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王屋路以东,五龙口南路以北。
2.4 项目规模:建筑总面积约 135808.6 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 107433.6 平方米,地下面积 28375 平方米。主要建设安置住宅、公共服务设施配套等(最终面积以规划条件及建设工程 规划许可证的建筑面积为准)。
2.5 投资估算:80200.00 万元
2.6 招标范围:全过程造价咨询,按建设单位要求完成以下工作,包括但不限于(1)设计 阶段:参加方案比选工作、提供成本分析、协助目标成本测算、提出方案优化意见、完成本 阶段中施工图设计阶段中相关的技术、经济咨询等工作。(2)招标阶段:完成预算、工程量 清单或模拟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及标底(如有)编制等工作。(3)施工阶段:施工 过程造价控制(施工过程中的进度支付审核、变更洽商审核、施工索赔洽商审核等)、设备 材料询价及市场调研等工作。(4)结算阶段:协助建设单位工程结算审核、配合项目审计及 竣工决算编制。(5)其他服务:提供造价咨询相关的法律等咨询服务。
2.7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实施,至项目整体竣工结(决)算完成后终结(本项目 暂定建设周期为 30 个月)。
2.8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及相关工程造价管理等的规定,并满 足招标人要求,成果文件无重大偏差,并配合做好项目的审计和财务决算等工作。2.9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 1 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资质要求: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
3.2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且注册单位为投标人,具有 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5 年以上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工作经验(以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初始
注册时间为准),与投标人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自 2023 年 1 月 1 日以来不少于 6 个月)。
3.3 企业财务状况要求:
3.3.1 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自行承诺,格式自拟,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3.3.2 须提供近三年(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 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实际成立年份为准,提供对应 年份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 企业信誉要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法定代 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均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信用服务”中“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失 信主体”的查询结果。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信用服务”中“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结果。注:自 然人查询时,须同时填写姓名及身份证号,查询日期均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3.5 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 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须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查询的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 更等信息,查询日期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2)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有)须为投标人内部正式员工,须 提供与投标人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及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时间:2023 年 12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8 日,每天上午 08:30 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中兴路七里河北路中豪汇景湾 2 号楼 2 单元 101。
4.3 方式:投标人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 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于上述规定的时间及地址获取招标文件。
4.4 售价:8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12 月 22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中兴路七里河北路中豪汇景湾 2 号楼 2 单元 101。
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3 年 12 月 22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6.2 开标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中兴路七里河北路中豪汇景湾 2 号楼 2 单元 101。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 5 个工作日,2023 年 12 月 1 日—2023 年 12 月 8 日。招标人及招 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郑高城开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高新区智慧产业园一期 17 号楼 5 层
联系人:侯先生
电 话:0371-67120188
邮 箱:zzgxckjt@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俭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中兴路七里河北路中豪汇景湾 2 号楼二单元 101 联系人:殷先生
电 话:0371-63225888
邮 箱:1135883570@qq.com
招标人:郑州郑高城开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俭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3 年 12 月 1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郑高城开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高新区智慧产业园一期 17 号楼 5 层 联 系 人:侯先生
电 话:0371-67120188
电子邮件:zzgxckjt@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俭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市郑东新区中兴路七里河北路中豪汇景湾 2 号楼 2 单元 101 联 系 人: 殷先生
电 话: 0371-63225888
电子邮件: 1135883570@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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