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昌吉州州直卫生健康医疗系统(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医院)超广角眼底照相仪等4台(套)进口医疗设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469.99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9/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JYH-(2024)-25-CG
预算金额469.99万元
招标联系人-0994-2348827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誉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静文1516094515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昌吉州州直卫生健康医疗系统(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医院)超广角眼底照相仪等4台(套)进口医疗设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6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YH-(2024)-25-CG

项目名称:昌吉州州直卫生健康医疗系统(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医院)超广角眼底照相仪等4台(套)进口医疗设备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4699998

最高限价(元):1600000,999998,500000,16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昌吉州州直卫生健康医疗系统(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医院)超广角眼底照相仪等4台(套)进口医疗设备项目项目(第一标包)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6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超广角眼底照相仪一批,具体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昌吉州州直卫生健康医疗系统(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医院)超广角眼底照相仪等4台(套)进口医疗设备项目项目(第二标包)
   数量:1
   预算金额(元):999998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眼前节分析系统一批,具体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昌吉州州直卫生健康医疗系统(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医院)超广角眼底照相仪等4台(套)进口医疗设备项目项目(第三标包)
   数量:1
   预算金额(元):5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角膜内皮计数仪一批,具体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四
   标项名称:昌吉州州直卫生健康医疗系统(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医院)超广角眼底照相仪等4台(套)进口医疗设备项目项目(第四标包)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6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全自动时间分辨荧光免疫分析仪一批,具体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3、4,乙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将设备(包括:相应的图纸、操作手册、维护手册、质量保证文件、服务指南等)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并组织安装、验收和培训,并在 7个日历日内完成设备验收及人员培训,设备运费及保险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3、4:本项目为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评标时将给予此类企业进行价格10%的优惠,用优惠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2、3、4】
(1)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证件:
①供应商如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生产商: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应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②供应商如为所投产品的代理商或经销商: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应依法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③如投标产品不属于上述医疗器械管理范围的,可提供声明函(按要求提供证明文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①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针对本次采购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的书面声明。
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0日2024年09月27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6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6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不见面电子开评标,投标人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投标人可通过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网(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
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须使用CA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3.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人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
5.投标人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
6.投标人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供应商钉钉群号:供应商钉钉群号:政采云新疆供应商服务十群:33132402、十一群:30213207(如已加入1-9群,无需重复加入,十一个群联动直播),钉钉工具软件具有回放功能,直播培训结束后可在钉钉群中回放观看学习。
7.为了保证开评标顺利进行,政采云线上开标功能完全实现,投标人开标所使用的电脑设备须具有视频及语音功能。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货物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医院

地 址:延安北路303号

联系方式:0994-23488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誉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昌吉市新天地广场5楼

联系方式:15160945152、1516099354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静文、王亚婷

电 话:15160945152、15160993540









附件信息:

  • 5.招标文件.pdf

    331.2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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