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学路6号办公区实验楼A、B栋安全性鉴定及抗震鉴定服务的比选公告
金额
15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11/1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各参选企业:
因工作需要,拟采购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学路6号办公区实验楼A、B栋安全性鉴定及抗震鉴定服务,欢迎符合要求的企业积极参加评选,比选要求如下:
一、参选公司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质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3.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选时提供;需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双方签字或签章)。
4.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成都市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名录登记证书》,且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5.提供CMA认证文件和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检测资质证明文件,且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二)投标人须提供如下承诺函原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合法供应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上述资质材料均需加盖企业鲜章并胶装成册;如有涉及签字盖章,需提供完整签字盖章页;供应商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视为资格不能满足本项目要求)
二、项目预算
预算150000元,最高限价150000元。
采购清单
三、服务要求
(一)时限要求:2024年11月28日前,出具正式的主体结构安全性鉴定及抗震鉴定报告。
(二)技术要求:
1.按照国家法规,最新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对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学路6号办公区实验楼A、B栋进行安全性鉴定及抗震鉴定服务。并完成成都市建筑 (项目) 全生命周期管理平台上面的房屋安全管理系统鉴定备案。
2.应依据现行政策法规和检测鉴定技术标准,制定鉴定工作方案,按照规定的程序,对房屋结构的完损程度或是否危及安全使用,进行踏勘鉴别、资料收集、实体检测、结构验算、鉴定评级等工作,不得简化鉴定程序,不得以局部安全鉴定代替整栋房屋安全鉴定,不得将排查(评估)报告代替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安全性鉴定和抗震鉴定不得混合进行评定,确保鉴定报告逻辑严密、数据真实、依据充分、内容完整、结论准确通过鉴定备案。
3.鉴定活动应当遵循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应当依法独立开展鉴定活动,并对鉴定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4.应该根据现场踏勘情况对我中心提供的相关资料(包括不限于图纸及相关技术文件)有进行审核的义务和责任,以复核资料和现场的一致性。
5.应及时出具报告,将鉴定活动相关资料归档并长期保存,保证委托书、合同、检测数据、结构计算和分析等资料的可追溯性。在鉴定过程中发现影响房屋建筑安全使用的情形,应第一时间书面告知我中心,并报告所在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配合属地街道(乡镇)政府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时将鉴定结果整理归档,录入房屋质量安全监管平台系统,确保鉴定结果录入真实、准确。
6.要负责对房屋鉴定过程中造成的破损进行修复还原。
四、商务要求
(一)服务地点:成都市武侯区中学路6号。
(二)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至完成符合相关要求的成果文件及完成成都市建筑 (项目) 全生命周期管理平台上面的房屋安全管理系统鉴定备案。
(三)房屋鉴定过程中,若涉及高空作业,服务方须确保高空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房屋鉴定服务期间的安全责任由其完全自行承担,并在比选响应文件中提供二者的书面承诺函。
(四)付款方式:本次服务费待服务方出具符合相关要求的成果文件及完成成都市建筑 (项目) 全生命周期管理平台上面的房屋安全管理系统鉴定备案工作,完成房屋鉴定过程中造成的破损修复后,以及待财政资金到位后一次性支付。服务方须向我中心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结算资料后进行支付结算。支付以银行转账方式进行。(如本年度无法完成支付,需跨年支付的,待财政资金下达后再予以支付)。
(五)如果服务方不具备设计复核计算和结构分析能力,须请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提供支持(资质要求:具备《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服务方须在投标时提供关于此事宜的承诺函。
注:服务要求及商务要求均为实质性要求,不允许负偏离,并须在比选响应文件中应答。
五、其它
勘察现场:各参选企业如有需求请提前电话预约,并于2024年11月20日上午9:30统一查看现场。(查看现场联系人:叶老师;联系电话:028-85583089)
六、评选标准:
最低评标价法
七、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参选公司根据项目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及报价(资质材料一份,响应材料一式三份,一正两副;需加盖鲜章,胶装并密封),于2024年11月23日上午9:00-10:00交至省疾控行政楼510室胡老师处,过时将不再接受资料报送。
资料报送电话:(028)85587232
项目咨询电话:(028)87046206
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4年11月18日
因工作需要,拟采购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学路6号办公区实验楼A、B栋安全性鉴定及抗震鉴定服务,欢迎符合要求的企业积极参加评选,比选要求如下:
一、参选公司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质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3.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选时提供;需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双方签字或签章)。
4.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成都市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名录登记证书》,且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5.提供CMA认证文件和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检测资质证明文件,且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二)投标人须提供如下承诺函原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合法供应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上述资质材料均需加盖企业鲜章并胶装成册;如有涉及签字盖章,需提供完整签字盖章页;供应商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视为资格不能满足本项目要求)
二、项目预算
预算150000元,最高限价150000元。
采购清单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预算单价(元) | 预算总价(元) |
1 | 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学路6号办公区实验楼A、B栋安全性鉴定及抗震鉴定服务 | 1 | 项 | 150000 | 150000 |
三、服务要求
(一)时限要求:2024年11月28日前,出具正式的主体结构安全性鉴定及抗震鉴定报告。
(二)技术要求:
1.按照国家法规,最新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对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学路6号办公区实验楼A、B栋进行安全性鉴定及抗震鉴定服务。并完成成都市建筑 (项目) 全生命周期管理平台上面的房屋安全管理系统鉴定备案。
2.应依据现行政策法规和检测鉴定技术标准,制定鉴定工作方案,按照规定的程序,对房屋结构的完损程度或是否危及安全使用,进行踏勘鉴别、资料收集、实体检测、结构验算、鉴定评级等工作,不得简化鉴定程序,不得以局部安全鉴定代替整栋房屋安全鉴定,不得将排查(评估)报告代替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安全性鉴定和抗震鉴定不得混合进行评定,确保鉴定报告逻辑严密、数据真实、依据充分、内容完整、结论准确通过鉴定备案。
3.鉴定活动应当遵循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应当依法独立开展鉴定活动,并对鉴定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4.应该根据现场踏勘情况对我中心提供的相关资料(包括不限于图纸及相关技术文件)有进行审核的义务和责任,以复核资料和现场的一致性。
5.应及时出具报告,将鉴定活动相关资料归档并长期保存,保证委托书、合同、检测数据、结构计算和分析等资料的可追溯性。在鉴定过程中发现影响房屋建筑安全使用的情形,应第一时间书面告知我中心,并报告所在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配合属地街道(乡镇)政府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时将鉴定结果整理归档,录入房屋质量安全监管平台系统,确保鉴定结果录入真实、准确。
6.要负责对房屋鉴定过程中造成的破损进行修复还原。
四、商务要求
(一)服务地点:成都市武侯区中学路6号。
(二)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至完成符合相关要求的成果文件及完成成都市建筑 (项目) 全生命周期管理平台上面的房屋安全管理系统鉴定备案。
(三)房屋鉴定过程中,若涉及高空作业,服务方须确保高空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房屋鉴定服务期间的安全责任由其完全自行承担,并在比选响应文件中提供二者的书面承诺函。
(四)付款方式:本次服务费待服务方出具符合相关要求的成果文件及完成成都市建筑 (项目) 全生命周期管理平台上面的房屋安全管理系统鉴定备案工作,完成房屋鉴定过程中造成的破损修复后,以及待财政资金到位后一次性支付。服务方须向我中心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结算资料后进行支付结算。支付以银行转账方式进行。(如本年度无法完成支付,需跨年支付的,待财政资金下达后再予以支付)。
(五)如果服务方不具备设计复核计算和结构分析能力,须请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提供支持(资质要求:具备《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服务方须在投标时提供关于此事宜的承诺函。
注:服务要求及商务要求均为实质性要求,不允许负偏离,并须在比选响应文件中应答。
五、其它
勘察现场:各参选企业如有需求请提前电话预约,并于2024年11月20日上午9:30统一查看现场。(查看现场联系人:叶老师;联系电话:028-85583089)
六、评选标准:
最低评标价法
七、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参选公司根据项目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及报价(资质材料一份,响应材料一式三份,一正两副;需加盖鲜章,胶装并密封),于2024年11月23日上午9:00-10:00交至省疾控行政楼510室胡老师处,过时将不再接受资料报送。
资料报送电话:(028)85587232
项目咨询电话:(028)87046206
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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