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区环境整治工程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本项目已按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下拨专项经费。现就确定工程委托监理服务单位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名称
场区环境整治工程监理项目
2.项目编号
2023-JYAPOA-G1016
3.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1 工程特征:完成场区环境整治工程施工监理服务工作。
3.2 建设地点: 北京市
3.3 控制价:100000元。
3.4 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根据施工情况确定)
3.5 监理范围:为某单位场地建设项目提供监理服务,主要为约5000平方米道路、12000平米绿化及部分建筑物施工,包括场地给排水,照明用电,电气管线铺设等。
4.报价人资格要求
4.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 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合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4.3 供应商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提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的截图并加盖公章。供应商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相关主体[包含报价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单位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法定代表人、拟派监理工程师、授权委托人无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以上查询时的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招标截止时间前。
4.4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报价;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存在控股关系的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报价;(提供加盖报价人公章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股权变更信息)。
4.5 供应商在报价过程中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供委托代理人有效地劳动合同及不少于3个月的缴纳养老保险证明。
4.6 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4.7 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军队采购网查询企业与项目经理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查询结果截屏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8供应商需提供完成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注册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5.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招标小组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供应商均可以参加招标。
6.投标申请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申请报名者,请于2023年12月19日至2023年12月25日,工作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在北京市海淀区(具体地点请电话联系招标人)持①单位盖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②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③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④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领取招标文件。⑥经办人在投标人单位近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6.2 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0元。
6.3本招标文件只接受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不通过网络发送电子版。
6.4本公告内容所有报名时须提交的复印材料均要先手签“本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本单位对此复印件真实性负责,若出现弄虚作假,本单位愿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因此而给招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后盖单位公章。
6.5 供应商报名时,请按照本招标公告提交报名资料并按照先后顺序进行编排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加盖公章)。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11日9时00分,地点为 北京市海淀区 。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3 投标时授权代表须随身携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证明和本人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记录复印件。
8.招标时间和地点
8.1 招标时间:2024年1月11日9点00分。
8.2 招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请提前2日与采购机构联系。
8.3 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需提前2日与招标人电话联系报备。
8.4 本招标公告内容及未尽事宜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10-66366225 18618255770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