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四川省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法院‘诉前调解系统’软件开发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17/11/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5109042017000440
预算金额9万元
招标公司四川省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法院
招标联系人-18382525133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亚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胥先生13882520800
中标公司南京通达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四川思强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四川省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法院‘诉前调解系统’软件开发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四川省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法院‘诉前调解系统’软件开发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法院‘诉前调解系统’软件开发服务采购项目 | ||
采购项目编号 | 5109042017000440 | ||
采购方式 | 单一来源采购 |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遂宁市安居区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7-11-06 10:30 | ||
采 购 人 | 四川省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法院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亚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
项目包个数 | 1 | ||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四川思强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建材路37号1幢12层1210号. | ||
各包描述 | 附件 | ||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提供检察机关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报价人需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 ||
采购文件发售方式 | 现场发售 | ||
采购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 2017-11-07 09:00到2017-11-09 17:00 | ||
采购文件售价(元) | 400 | ||
采购文件发售地点 | 遂宁市物流港车配龙B区5栋206-208室 | ||
洽谈时间 | 2017-11-14 14:00 | ||
洽谈地点 | 遂宁市物流港车配龙B区5栋206-208室 |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遂宁市安居区安居大道,18382525133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遂宁市物流港车配龙B区5栋206-208室,13882520800 |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胥先生,13882520800 | ||
预算金额(元) | 90000 | ||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工程的说明 | 详见附件 |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其相关说明 | 1、唯一性 该系统为我院现有审判流程管理系统的新增功能,全方位集成在审判流程管理系统中,是对现有审判流程管理系统的扩充。 我院审判流程管理系统使用的是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全省统一推广和使用的审判流程管理系统。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推广使用的审判流程管理系统属于“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数据中心建设工程第三批采购项目(应用系统软件升级)”项目的一部分,中标方为南京通达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通达海审判流程管理系统于2015年9月进行全省部署,并于2016年1月完成,成都地区于2016年1月1日正式启用。针对四川省全省业务情况,南京通达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达海)入股四川思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强科技)成立本地化的服务团队,其中通达海负责技术研发与技术支撑,思强科技负责全省业务商务谈判以及驻场运维保障工作,并且思强科技是通达海在四川的唯一授权单位。 2、延续性 我院已于2016年1月1日正式投入使用审判流程管理系统,现所有审判业务流程与数据均在审判流程管理系统中。审判流程管理系统的使用,提高了我院案件办理的规范性和效率。“诉前调解系统”是在现有的审判流程节点之前增加调解、分流等功能,通过“诉前调解系统”的使用,将会极大的提高我院案件调解的成功率和诉讼服务质量,提高当事人满意度,为打造法治社会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 3. 四川思强科技有限公司是南京通达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四川的唯一授权单位,本项目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及实际情况需要。本项目技术要求严格、专业性强,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开展,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 ||
采购品目名称 | 基础软件开发服务 | ||
行业划分 | I651 | ||
附件 | 附件 | ||
备注 | 1.本项目采购预算:共1包:9万元;本项目最高限价9万元。 2.报价保证金:人民币1800元,金额:人民币壹仟捌佰元整。 交款方式:采取银行转账、现金或电汇形式。 开户名称:四川亚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成都成华支行; 账 号:11372000000026377 ;交款截止时间:2017年11月13日17:00(报价保证金的转账或电汇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报价人在提交报价文件时同时提交银行转款的回单原件(或复印件),经采购人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核实到帐为准,否则视为未按时提交有效保证金而拒绝其参加报价。 | ||
采购预公告连接 | http://www.ajfy.gov.cn/News/View.asp?ID=234 | ||
PPP项目标识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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