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沈抚示范区5条道路慢行道维修改造项目更正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8/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4-211500-00526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市场资源要素交易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洋024-5861980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沈抚示范区5条道路慢行道维修改造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4-211500-0052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沈抚示范区5条道路慢行道维修改造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1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本项目的资质要求:
(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一级)建造师证书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供应商单位,同时并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更正日期:2024年08月15日 16时20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为线上递交,开标现场需同时递交一份与线上递交的电子文件内容及格式保持一致的备份投标文件(密封递交),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备份投标文件以U盘、移动硬盘等可加密的形式密封递交。
3.开标现场供应商可选择远程电子解密或供应商授权代表自行准备电子设备现场进行解密。
4.各供应商于递交文件截止时自行解密(解密时间不超过60分钟),如未进行解密将视为无效投标(响应)。
5.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成功递交线上电子投标文件或开标现场无法成功解密线上电子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响应)。
6.在电子化开评标过程中出现的其他特殊情况及其他未尽事宜,按财政厅最新文件执行。
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局
地  址:沈阳市浑南区金枫街75-1号
联系方式:徐女士、024-679801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市场资源要素交易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抚示范区金风街建科大厦
联系方式:024-586198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洋、王洪林
电  话:024-58619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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