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叠彩区漓江支流综合整治二期(灵剑溪、清风沟)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03002826004591001 | ||||
招标人 | 桂林市叠彩城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
建设单位 | 桂林市叠彩城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慧力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灵剑溪(蒙正村至下梁江段、白竹干村至黄莺岩工业园段)河道及清风沟河道进行污染底泥清理、生态护岸、植被修复和生态湿地建设,灵剑溪生态护岸长4.6km,清风沟河道长1.06km。 | ||||||
开标时间 | 2025年1月20日 | 开标地点 |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开标室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1月21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5年1月24日 | ||||
预中标人 | 广西建工集团第十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非联合体)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成员单位:/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建工集团第十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投标总价 | 20444667.94元 | ||||||
工期 | 15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曾尚克(注册编号:桂245081012827;身份证号:452626********1999)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应晖(注册编号:桂建安C3(2017)0011752;身份证号:450304********1510)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桂林地建建设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投标总价 | 20904421.08元 | ||||||
工期 | 15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李秋平(注册编号:桂245131335370;身份证号码:450305********1517)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马东(注册编号:桂建安C3(2024)0003184;身份证号:450324********375X)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1、龙胜县各族自治县污水处理二期建设及配套管网工程; 2、桂林城北百亿商贸服务园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III标段永彩路北段道路工程; 3、铁山园铁山三路东段道路一期工程(道路、交通、绿化、排水、电力、照明)工程; 4、桂林城北百亿商贸服务园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II标段叠彩区金河路道路工程。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桂林建昌建设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投标总价 | 20072378.37元 | ||||||
工期 | 15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张洪彬(注册编号:桂245151762376;身份证号:220203********4834)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唐嘉敏(注册编号:桂建安C3(2014)0015595);身份证号:450325********2449)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1、排洪东渠致远路排水工程; 2、桂黄东一路道路工程项目总承包。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xi.gov.cn)、全国交易中心(广西桂林)(http://ggzy.jgswj.gxzf.gov.cn/glggzy/)、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uangxi.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zfcg.czj.guilin.gov.cn)(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备注:实行招标投标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还应当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上发布)。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桂林市建设工程综合监督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3-3810165 |
一式5份。其中:招标人2份、招标代理单位1份、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
备注:1、以上身份证号在公示时应隐藏中间部分数字。
2. 中标候选人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招标人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 中标候选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