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江西省高速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南昌枫生快速路综合能源供给站(西侧)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合作经营项目招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3/06/1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为贯彻落实国家“3060双碳”文件精神,倡导“绿色、低碳”出行理念,促进电动汽车产业健康发展,满足人民美好出行需要,现特发布江西省高速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南昌枫生快速路综合能源供给站(西侧)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系统经营项目招商公告,请各位详细审阅,如有经营意向及意向品牌资源,按照方案内容与我司沟通接洽,现面向国内公开招商。
一、招商范围及合同段划分
(一)招商范围:南昌枫生快速路综合能源供给站(西侧)。
(二)招商项目: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合作经营。
1.中标人为取得合作经营权须配套建设的硬件设施包括:
(1)为4个停车位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的充电桩设备4台,其中单台最低不低于120KW及一台不低于630kVA箱变(含外线高压线、变压器等高压部分投入建设及安全运营管理等内容)。
(2)为充电桩设备提供的外接配电线路一套,含高压外接电、高压配电柜、≥630kVA箱式变压器、低压配电柜等。
重要约定:中标人为取得合作经营权须配套建设的硬件设施在合作经营期满后,按最终签订的合作协议为准。
2. 本次报价针对车位租金和充电服务费提成,其中车位租金不低于800元/月·个(充电区域,含税,下同),充电服务费提成比例不低于实际充电服务费金额的10%提取,物业管理费统一按6000元/年·站。
3. 入选方从事的所有服务项目如需有关部门批准或备案的, 必须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经营文件后方可经营。在本合同签订期内,应确保相应许可经营文件处于有效期内。
4. 招商人后续配套综合能源管理平台的,要求充电桩合作建设经营单位本站的充电桩平台对招商人无偿开放数据对接端口。
5. 预计开工时间为2023年07月01日(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的时间为准),计划工期不超过180天。
6.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须提前预留招商人投资建设的储能及光伏发电等设施接入条件。
(三)合同段划分
本次招商项目共计1个合同段
二、经营期限及模式
(一)经营期限:5年。
(二)经营模式:本项目采取“车位租金+服务费提成”的合作经营模式。
三、招商对象资格条件
(一)本次招商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响应。
(二)申报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股权关系的、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申报的均视为同一企业主体。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关联企业组),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响应或者未划分合同段的同一招商项目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充电桩销售运营的公司,经营范围必须含有以下其中一项内容:
(1)集中式快速充电站;
(2)充电桩制造;
(3)充电桩销售;
(4)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
(四)招商响应单位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公司形式,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相关许可范围的营业执照(所提供的服务必须合法合规,不得超出企业本身经营范围);
2. 投标人近3年(2020年1月1日以来)须经营管理过或投资建设过一个新能源充电服务项目。(投标人关联公司业绩亦可,提供的业绩应附合同协议书关键页复印件,如果供应商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体现上述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3. 具有性能完备的充电桩运营、售后运维的管理平台;
4. 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状态,未处于财务被接管、破产状态;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单的响应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商活动。
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http://www.gsw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响应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商活动。
四、招商文件的获取
(一)凡有意参加的响应单位,对招商项目相关情况自行根据市场情况现场查勘和测算,在登录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jxgsgl.com/Index.shtml)、江西省高速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jxgszcjy.com)公告查看页面,对项目及时进行意向登记(详见附件1)后,发送至邮箱:daixicao@126.com。本次意向登记时间自2023年 06月19日(周一)9:30开始至2023年 06月21日(周三)17:30(具体以送达签收或邮件收到时间为准),经审核通过的意向单位我司将按登记表信息发送招商文件至其电子邮箱,请意向单位按招商文件要求递交响应文件。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本轮意向登记表、或提交补充资料仍有所缺失的意向单位,视同放弃参与此次合作招商工作。
(二)招商文件不收费。
五、招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招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23年6月26日(周一)17:30,响应单位应提前将纸质响应文件面交或邮寄招商方(特别提示:以纸质响应文件送达时间或邮件签收时间为准):
收件人:戴先生;联系电话:18654107675;递交(面交或邮寄)地点为: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抚河北路249号江西交通科技大楼江西省高速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15楼会议室。
(二)未按招商文件要求包封、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商方不予受理。
六、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公告在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jxgsgl.com/Index.shtml)、江西省高速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jxgszcjy.com)上发布。招商方对其他媒介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招商方:江西省高速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抚河北路249号江西交通科技大楼15 楼
联系人:戴先生
邮 编:330000
联系方式:18654107675
江西省高速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2023 年6 月19日
附件1.意向登记表.pdf
一、招商范围及合同段划分
(一)招商范围:南昌枫生快速路综合能源供给站(西侧)。
(二)招商项目: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合作经营。
1.中标人为取得合作经营权须配套建设的硬件设施包括:
(1)为4个停车位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的充电桩设备4台,其中单台最低不低于120KW及一台不低于630kVA箱变(含外线高压线、变压器等高压部分投入建设及安全运营管理等内容)。
(2)为充电桩设备提供的外接配电线路一套,含高压外接电、高压配电柜、≥630kVA箱式变压器、低压配电柜等。
重要约定:中标人为取得合作经营权须配套建设的硬件设施在合作经营期满后,按最终签订的合作协议为准。
2. 本次报价针对车位租金和充电服务费提成,其中车位租金不低于800元/月·个(充电区域,含税,下同),充电服务费提成比例不低于实际充电服务费金额的10%提取,物业管理费统一按6000元/年·站。
3. 入选方从事的所有服务项目如需有关部门批准或备案的, 必须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经营文件后方可经营。在本合同签订期内,应确保相应许可经营文件处于有效期内。
4. 招商人后续配套综合能源管理平台的,要求充电桩合作建设经营单位本站的充电桩平台对招商人无偿开放数据对接端口。
5. 预计开工时间为2023年07月01日(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的时间为准),计划工期不超过180天。
6.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须提前预留招商人投资建设的储能及光伏发电等设施接入条件。
(三)合同段划分
本次招商项目共计1个合同段
二、经营期限及模式
(一)经营期限:5年。
(二)经营模式:本项目采取“车位租金+服务费提成”的合作经营模式。
三、招商对象资格条件
(一)本次招商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响应。
(二)申报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股权关系的、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申报的均视为同一企业主体。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关联企业组),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响应或者未划分合同段的同一招商项目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充电桩销售运营的公司,经营范围必须含有以下其中一项内容:
(1)集中式快速充电站;
(2)充电桩制造;
(3)充电桩销售;
(4)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
(四)招商响应单位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公司形式,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相关许可范围的营业执照(所提供的服务必须合法合规,不得超出企业本身经营范围);
2. 投标人近3年(2020年1月1日以来)须经营管理过或投资建设过一个新能源充电服务项目。(投标人关联公司业绩亦可,提供的业绩应附合同协议书关键页复印件,如果供应商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体现上述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3. 具有性能完备的充电桩运营、售后运维的管理平台;
4. 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状态,未处于财务被接管、破产状态;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单的响应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商活动。
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http://www.gsw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响应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商活动。
四、招商文件的获取
(一)凡有意参加的响应单位,对招商项目相关情况自行根据市场情况现场查勘和测算,在登录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jxgsgl.com/Index.shtml)、江西省高速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jxgszcjy.com)公告查看页面,对项目及时进行意向登记(详见附件1)后,发送至邮箱:daixicao@126.com。本次意向登记时间自2023年 06月19日(周一)9:30开始至2023年 06月21日(周三)17:30(具体以送达签收或邮件收到时间为准),经审核通过的意向单位我司将按登记表信息发送招商文件至其电子邮箱,请意向单位按招商文件要求递交响应文件。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本轮意向登记表、或提交补充资料仍有所缺失的意向单位,视同放弃参与此次合作招商工作。
(二)招商文件不收费。
五、招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招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23年6月26日(周一)17:30,响应单位应提前将纸质响应文件面交或邮寄招商方(特别提示:以纸质响应文件送达时间或邮件签收时间为准):
收件人:戴先生;联系电话:18654107675;递交(面交或邮寄)地点为: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抚河北路249号江西交通科技大楼江西省高速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15楼会议室。
(二)未按招商文件要求包封、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商方不予受理。
六、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公告在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jxgsgl.com/Index.shtml)、江西省高速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jxgszcjy.com)上发布。招商方对其他媒介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招商方:江西省高速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抚河北路249号江西交通科技大楼15 楼
联系人:戴先生
邮 编:330000
联系方式:18654107675
江西省高速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2023 年6 月19日
附件1.意向登记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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