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服务类】中国电建华中投资公司湖北省蕲春县刘河镇石鼓冲矿区建筑用石料(片麻岩、花岗岩)矿码头水域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6/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110108071101039700100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中电建(蕲春)新材料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王兴华
招标代理机构长江水利水电开发集团(湖北)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姚一展027-8282032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湖北省蕲春县石鼓冲绿色建材基地项目
码头水域工程勘察设计标
招标编号:D1101080711010397001001
1.招标条件
湖北省蕲春县石鼓冲绿色建材基地项目已由蕲春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备案证(编号:2209-421126-04-01-976178)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电建(蕲春)新材料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长江水利水电开发集团(湖北)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码头水域工程勘察设计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湖北省蕲春县
2.2项目规模:湖北省蕲春县石鼓冲绿色建材基地项目位于湖北省蕲春县刘河镇、狮子镇、株林镇、横车镇、彭思镇,水陆交通便利。矿区主要储有片麻岩、花岗岩,其相关物理力学参数指标可满足《矿产地质勘查规范建筑用石料》(DZ/T0341-2020)建筑Ⅰ-Ⅱ类石料的要求,设计开采规模为7000万t/年,采矿权范围内查明保有建筑用石料(片麻岩、花岗岩)约46000万m³,属大型矿床,项目于2023年1月18日获得采矿许可证。本项目主要由矿山开采工程、砂石工厂工程、长距离运输廊道工程、码头工程四部分组成。
2.3勘察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届满为止。其中,自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提供初步设计阶段勘察设计成果,自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提供满足本项目后续工程施工招标所需的资料,施工图供图计划满足委托方施工进度计划要求。施工进度计划详见第六章委托方提供的资料。
2.4招标范围及内容:
招标范围:本项目拟建的8个10000吨级散货出口泊位,设计年通过能力为散货出口7750万吨,建设相应的生产及辅助生产建筑,配备相应的装卸、运输机械设备和供水、供电等设施(含成品料堆场地弄及H1-H6胶带机的电气设计)。与码头陆域堆场场地分界线为(3342661.76,473939.04)→(3342696.072,473916.543),含D07~D14#胶带机设计,详见第五章委托方要求和第六章委托方提供的资料。
招标内容:①码头水域工程的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设计;②码头水域工程的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③项目实施阶段的地质专业配合、设计服务、工程竣工图审查、报批报建和各阶段检查验收配合工作;④配合勘察设计牵头单位各设计阶段的统筹协调;⑤后续工程招标设计,并提供所需的基础资料。
2.5本招标项目标段/标包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3.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及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运行业甲级资质及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3.2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业绩要求:近5年(2018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具有单个泊位达到内河5000吨级及以上的码头勘察设计业绩。(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合同文本和施工图设计批复。)
3.4财务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企业被接管、破产或关、停、并、转状态。提供近3年(2020年、2021年、2022年)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全文(含附注)。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如联合体投标的,所有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该要求)。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组成单位应不超过二家独立法人;
(2)提交联合体所有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的联合体协议书;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标段投标;
(4)联合体的组建方式和投标行为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5)联合体中拟任项目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方的人员担任;
(6)联合体的资质应满足投标人资质要求的规定,业绩应满足投标人业绩要求的规定。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2023年06月21日至06月26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00)。
5.2招标文件获取的地点:线上获取。
5.3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投标人将报名登记表(见招标公告附件一)、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联合体协议书(如有)等资料加盖公章后的彩色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34830978@qq.com。招标代理机构收到上述完整的资料后,将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到报名登记表中投标人预留的电子邮箱。
5.4未按本招标公告5.1~5.3条要求的途径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予拒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和开标时间:2023年07月12日上午9时整(北京时间)。
6.2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地点:待定,将在投标截止时间7天前告知投标人。
6.3投标人应携带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超过投标截止时间的投标文件将予拒收。
7.其他说明
招标人不保证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电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bid.powerchina.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电建(蕲春)新材料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长江水利水电开发集团(湖北)
有限公司
地址:蕲春县漕河镇中轴线东壁大道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解放大道1863号
天禧孵化园艾都大厦21层 长江水利委员会水文楼512室
邮编: 邮编:430010
联系人:王兴华 联系人:姚一展
电话:19871112349 电话:027-82820327、13971039880
电子邮箱:442353447@qq.com 电子邮箱:34830978@qq.com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武汉长委支行
账号: 账号:3202002209000054394
日期:2023年06月20日
附件一:报名登记表
湖北省蕲春县石鼓冲绿色建材基地项目码头水域工程勘察设计标
报名登记表
湖北省蕲春县石鼓冲绿色建材基地项目
码头水域工程勘察设计标
招标编号:D1101080711010397001001
1.招标条件
湖北省蕲春县石鼓冲绿色建材基地项目已由蕲春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备案证(编号:2209-421126-04-01-976178)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电建(蕲春)新材料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长江水利水电开发集团(湖北)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码头水域工程勘察设计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湖北省蕲春县
2.2项目规模:湖北省蕲春县石鼓冲绿色建材基地项目位于湖北省蕲春县刘河镇、狮子镇、株林镇、横车镇、彭思镇,水陆交通便利。矿区主要储有片麻岩、花岗岩,其相关物理力学参数指标可满足《矿产地质勘查规范建筑用石料》(DZ/T0341-2020)建筑Ⅰ-Ⅱ类石料的要求,设计开采规模为7000万t/年,采矿权范围内查明保有建筑用石料(片麻岩、花岗岩)约46000万m³,属大型矿床,项目于2023年1月18日获得采矿许可证。本项目主要由矿山开采工程、砂石工厂工程、长距离运输廊道工程、码头工程四部分组成。
2.3勘察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届满为止。其中,自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提供初步设计阶段勘察设计成果,自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提供满足本项目后续工程施工招标所需的资料,施工图供图计划满足委托方施工进度计划要求。施工进度计划详见第六章委托方提供的资料。
2.4招标范围及内容:
招标范围:本项目拟建的8个10000吨级散货出口泊位,设计年通过能力为散货出口7750万吨,建设相应的生产及辅助生产建筑,配备相应的装卸、运输机械设备和供水、供电等设施(含成品料堆场地弄及H1-H6胶带机的电气设计)。与码头陆域堆场场地分界线为(3342661.76,473939.04)→(3342696.072,473916.543),含D07~D14#胶带机设计,详见第五章委托方要求和第六章委托方提供的资料。
招标内容:①码头水域工程的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设计;②码头水域工程的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③项目实施阶段的地质专业配合、设计服务、工程竣工图审查、报批报建和各阶段检查验收配合工作;④配合勘察设计牵头单位各设计阶段的统筹协调;⑤后续工程招标设计,并提供所需的基础资料。
2.5本招标项目标段/标包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3.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及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运行业甲级资质及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3.2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业绩要求:近5年(2018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具有单个泊位达到内河5000吨级及以上的码头勘察设计业绩。(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合同文本和施工图设计批复。)
3.4财务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企业被接管、破产或关、停、并、转状态。提供近3年(2020年、2021年、2022年)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全文(含附注)。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如联合体投标的,所有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该要求)。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组成单位应不超过二家独立法人;
(2)提交联合体所有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的联合体协议书;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标段投标;
(4)联合体的组建方式和投标行为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5)联合体中拟任项目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方的人员担任;
(6)联合体的资质应满足投标人资质要求的规定,业绩应满足投标人业绩要求的规定。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2023年06月21日至06月26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00)。
5.2招标文件获取的地点:线上获取。
5.3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投标人将报名登记表(见招标公告附件一)、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联合体协议书(如有)等资料加盖公章后的彩色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34830978@qq.com。招标代理机构收到上述完整的资料后,将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到报名登记表中投标人预留的电子邮箱。
5.4未按本招标公告5.1~5.3条要求的途径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予拒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和开标时间:2023年07月12日上午9时整(北京时间)。
6.2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地点:待定,将在投标截止时间7天前告知投标人。
6.3投标人应携带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超过投标截止时间的投标文件将予拒收。
7.其他说明
招标人不保证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电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bid.powerchina.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电建(蕲春)新材料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长江水利水电开发集团(湖北)
有限公司
地址:蕲春县漕河镇中轴线东壁大道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解放大道1863号
天禧孵化园艾都大厦21层 长江水利委员会水文楼512室
邮编: 邮编:430010
联系人:王兴华 联系人:姚一展
电话:19871112349 电话:027-82820327、13971039880
电子邮箱:442353447@qq.com 电子邮箱:34830978@qq.com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武汉长委支行
账号: 账号:3202002209000054394
日期:2023年06月20日
附件一:报名登记表
湖北省蕲春县石鼓冲绿色建材基地项目码头水域工程勘察设计标
报名登记表
报名单位 | (加盖公章) | |||
纳税人识别号 | | 单位地址及电话 | | |
开户行及账号 | | |||
企业资质等级 | | |||
经办人姓名 | | 报名时间 | 2023年 月 日 | |
经办人身份证号 | | 联系电话 (手机) | | |
固定电话 | |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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