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NCZ003709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宁夏妇女儿童医院(宁夏回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2023年产前筛查项目试剂耗材采购项目诊断用生物试剂盒的采购需求
金额
69.99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11/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ncz003709
预算金额69.99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采购标段
采购计划编号: | 2023NCZ003709 | 项目名称: |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宁夏妇女儿童医院(宁夏回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2023年产前筛查项目试剂耗材采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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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名称: | 诊断用生物试剂盒 | 分包类型: | 货物类 |
采购方式: | 单一来源 | 预算金额 | 699960.00 |
报价方式: | 单价采购项目 |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 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 | 否 |
是否为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 和固定价格采购项目: | 否 |
发起异议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1是
0否
4.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序号 |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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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所投进口产品须提供生产厂家或中国区域总代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专项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并加盖生产厂家或中国区域总代理鲜章(凡中国区域总代理出具授权书的必须附有生产厂家溯源性代理证书); |
2 | 供应商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
3 | 供应商须提供所投试剂盒医疗器械注册证; |
三、商务要求
采购标的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严格按采购人要求完成供货;
采购标的交付地点(范围):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据实结算。
包装和运输方式:1.货物的包装适应宁夏地区的气候,均应有良好的保温、防湿、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 2.当所供应产品中有冷藏药品时需提相关具有冷链物流运输能力的证明材料,且运输必须满足《药品冷链物流运作规范》(GB/T 28842-2012)中的相关要求,保证按照药品的储存条件进行验收;否则造成的货物质量问题,成交供应商必须在接到通知后3日内无条件进行更换。
售后服务:1成交供应商应将其提供的合同货运抵现场,并经验收合格可交付采购人。 2成交供应商必须设有售后服务电话热线,保证在接到事故电话后及时响应采购人。在收到服务要求时2小时内有专人答复,48小时内有专人到达现场解决。3如货物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和厂家的质量标准,采购人有权退货,并依法追究成交供应商的违约责任。 4如果合同货物运输过程中因事故造成货物短缺、损坏,成交供应商应及时安排换货,以保证合同货物验收的成功完成。换货的相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交付标准和方法(验收标准):1验收按国家有关的规定、规范进行。货物质控要求符合用户需求的质量控制标准或有效试验判断标准要求。2对于相关货物,若不能在收到货物时进行验收的,采购人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质量问题的,成交供应商需在5个工作日内无条件换货。
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货物质保期不少于参数要求中的有效期。(若国家和/或生产厂家对本项目所涉及货物的质量保证期的规定高于本项目的要求,应按国家和/或生产厂家的规定执行。具体由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承诺)。如有在质量保证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内发生非因用户单位正常使用造成的质量问题的,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有关通知后7天内予以更换。质保期内全部服务费和更换货物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四、技术要求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标的清单(货物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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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的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标的详细参数 | 是否进口 | 备注 |
1 | 诊断用生物试剂盒 | 人份 | 12000 | 58.33 | 标的1-诊断用生物试剂盒:(一)AFP试剂盒 1.检测内容:本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和孕妇羊水中的甲胎蛋白(AFP)水平 2.样本类型:血清和羊水。 3.报告周期:样本接收后,快速完成检测,并生成电子报告 4.最低检测限:0.50ng/ml 5.检测通量:项目收样随时安排检测 6.对照品:配套定标液 7.质量控制:具有完善的防控体系何质量控制体系 8.有效期: 2~10℃保存,有效期≧18个月 9.判读方式:软件自动判读检测结果 10.报告方式:软件自动生成电子报告,一键式打印 11.冻融影响:按说明书保存 12.稳定性:首次使用后,在2到10℃环境下保存的稳定期可维持28天 13.储存条件:2到10℃冷藏保存且竖直存放 (二)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及β亚单位(HCG+βHCG)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法) 1.检测内容:本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检测人血清和血浆中的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及β亚单位(HCG+βHCG) 水平。 2.样本类型:血清和血浆 3.报告周期:样本接收后,快速完成检测,并生成电子报告 4.最低检测限:0.5Miu/ml 5.检测通量:项目收样随时安排检测 6.对照品:配套定标液 7.质量控制:具有完善的防控体系何质量控制体系 8.有效期:2~10℃保存,有效期≧18个月 9.判读方式:软件自动判读检测结果 10.报告方式:软件自动生成电子报告,一键式打印 11.冻融影响:按说明书保存 12.稳定性: 首次使用后,在2℃到10℃环境下保存,其性质在28天内稳定 13.储存条件:2到10℃冷藏保存且竖直存放 (三)未结合雌三醇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法) 1.检测内容:本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中未结合雌三醇的水平 2.样本类型:血清。 3.报告周期:样本接收后,快速完成检测,并生成电子报告 4.最低检测限:0.017ng/ml 5.检测通量:项目收样随时安排检测 6.对照品:配套定标液 7.质量控制:具有完善的防控体系何质量控制体系 8.有效期: 2~10℃保存,有效期≧24个月。 9.判读方式:软件自动判读检测结果,无需人工判读 10.报告方式:软件自动生成电子报告,一键式打印 11.冻融影响:按说明书保存 12.稳定性: 首次使用后,在2~10℃ 环境下保存的稳定期可持续28 天 13.储存条件:冷藏保存且竖直存放 | 是 |
五、合同管理安排
合同类型: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货物类
标的物:本合同所采购货物的名称、技术规格和数量在乙方响应文件“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
履约保证金:1、履约保证金支付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2、履约保证金的保证范围为乙方按本合同及其附件的约定应履行的全部义务。 3、乙方以履约保证金可无条件并不可撤销地担保:乙方将积极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 4、依据本合同中约定的服务期限为准,即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服务期结束之日。5、乙方如约履行采购合同的,甲方在合同约定服务期限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履约保证金。 6、如乙方违反合同及其附件约定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滞留履约保证金,并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金。
甲方责任:1、在合同实施期间,甲方应指派专人配合乙方工作,并为乙方履行合同提供必要的场地、资料、人员上的帮助。如因甲方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如期履行,甲方须对因此造成的后果负责;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从甲方获得赔偿。 2、甲方不得强迫乙方接受合同以外的无理要求。在此情况下,乙方可以拒绝甲方的此类要求而不被视为违约。 3、在合同实施期间,甲乙双方可就合同的未尽事宜签订补充协议,但不得签订背离原合同实质内容的协议;合同履行期间的重大问题,甲乙双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 4、在由甲方直接支付货款的情况下,当乙方忠实地履行了合同,向甲方提交了付款所必须的凭证和相关文件并经采购机关审查合格后,甲方应按合同条款前附表中规定的条件付款,不得无故拖延。 5、在整个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应严格按公平、公正的原则,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 6、当乙方忠实地履行了合同,并向甲方提交了付款所必须的凭证和相关文件后,甲方应按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条件付款,不得拖延。否则按每延期一周收取0.5%,但误期赔偿费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总额的5%。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
乙方责任:1、乙方承担的项目须严格按照其在投标文件中确定的供货期供货,并经规定的各方验收合格后交付甲方使用。 2、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期履行合同的理由、延误的时间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对情况进行分析、研究,以决定是否修改合同、酌情延长合同的履行时间。 3、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货物和服务的,须承担由此对乙方造成的损失。 4、乙方所交设备品种、数量、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由乙方负责包换、包退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5、乙方逾期交货的,每日须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6、乙方不得向甲方工作人员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活动,否则终止合同。 7、 除合同第八条规定外,如果乙方由于自身的原因未能按期履行完合同,甲方可从应支付给乙方未履行完的合同款项中获得经济上的赔偿。其标准为按每延期一周收取0.5%,但误期赔偿费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总额的5%。一周按7 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
采购标的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严格按采购人要求完成供货;
违约责任:甲方的违约责任 1、在合同实施期间,甲方应指派专人配合乙方工作,并为乙方履行合同提供必要的场地、资料、人员上的帮助。如因甲方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如期履行,甲方须对因此造成的后果负责;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从甲方获得赔偿。 2、甲方不得强迫乙方接受合同以外的无理要求。在此情况下,乙方可以拒绝甲方的此类要求而不被视为违约。 3、在合同实施期间,甲乙双方可就合同的未尽事宜签订补充协议,但不得签订背离原合同实质内容的协议;合同履行期间的重大问题,甲乙双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 4、在由甲方直接支付货款的情况下,当乙方忠实地履行了合同,向甲方提交了付款所必须的凭证和相关文件并经采购机关审查合格后,甲方应按合同条款前附表中规定的条件付款,不得无故拖延。 5、在整个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应严格按公平、公正的原则,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 6、当乙方忠实地履行了合同,并向甲方提交了付款所必须的凭证和相关文件后,甲方应按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条件付款,不得拖延。否则按每延期一周收取0.5%,但误期赔偿费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总额的5%。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 第七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承担的项目须严格按照其在投标文件中确定的供货期供货,并经规定的各方验收合格后交付甲方使用。 2、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期履行合同的理由、延误的时间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对情况进行分析、研究,以决定是否修改合同、酌情延长合同的履行时间。 3、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货物和服务的,须承担由此对乙方造成的损失。 4、乙方所交设备品种、数量、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由乙方负责包换、包退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5、乙方逾期交货的,每日须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6、乙方不得向甲方工作人员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活动,否则终止合同。 7、 除合同第八条规定外,如果乙方由于自身的原因未能按期履行完合同,甲方可从应支付给乙方未履行完的合同款项中获得经济上的赔偿。其标准为按每延期一周收取0.5%,但误期赔偿费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总额的5%。一周按7 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
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系指买卖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用电报、传真或电传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 5 日内将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2.签约双方任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经确认和双方协商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争议解决: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法律及有关规章规定的技术部门进行质量鉴定,双方无条件服从该鉴定的结论。 2.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验收标准(附验收方案):验收标准:按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进行验收,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产品行业标准。
采购标的交付地点(范围):甲方指定地点。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按照乙方供货批次分批付费。
包装和运输方式:1货物的包装适应宁夏地区的气候,均应有良好的保温、防湿、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 2当所供应产品中有冷藏药品时需提相关具有冷链物流运输能力的证明材料,且运输必须满足《药品冷链物流运作规范》(GB/T 28842-2012)中的相关要求,保证按照药品的储存条件进行验收;否则造成的货物质量问题,成交供应商必须在接到通知后3日内无条件进行更换,
售后服务:1.成交供应商应将其提供的合同货运抵现场,并经验收合格可交付采购人。 2.成交供应商必须设有售后服务电话热线,保证在接到事故电话后及时响应采购人。在收到服务要求时2小时内有专人答复,48小时内有专人到达现场解决。 3.如货物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和厂家的质量标准,采购人有权退货,并依法追究成交供应商的违约责任。 4.如果合同货物运输过程中因事故造成货物短缺、损坏,成交供应商应及时安排换货,以保证合同货物验收的成功完成。换货的相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交付标准和方法:1验收按国家有关的规定、规范进行。货物质控要求符合用户需求的质量控制标准或有效试验判断标准要求。 2对于相关货物,若不能在收到货物时进行验收的,采购人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质量问题的,成交供应商需在5个工作日内无条件换货。
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质量保证期: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货物质保期不少于参数要求中的有效期。(若国家和/或生产厂家对本项目所涉及货物的质量保证期的规定高于本项目的要求,应按国家和/或生产厂家的规定执行。具体由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承诺)。如有在质量保证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内发生非因用户单位正常使用造成的质量问题的,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有关通知后7天内予以更换。质保期内全部服务费和更换货物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
综合评分法
发起异议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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