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个人公积金住房贷款业务电子印章建设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3/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ddz2024-10#
预算金额14.95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三木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韩女士18615988377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名称:
个人公积金住房贷款业务电子印章建设项目
二、招标编号:
【SDDZ2024-10#】
三、项目情况:
(一)采购内容:
为响应国家关于加快数字化建设的号召,提升东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信息化水平,为提升服务效率,方便广大公积金贷款申请者,东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与东营市多家银行合作拟推出公积金贷款电子签署不见面服务。该服务将大大缩短贷款申请的处理时间,减少申请者的等待时间,同时也能有效减少纸质文档材料加盖印章的繁琐流程。根据公积金中心要求,我行拟申请辖内八家公积金代理专营机构的“个人贷款业务专用章”、“零售贷款业务合同专用章”上线电子印章模式。上线后贷款业务流程:公积金中心受理客户贷款申请材料,由公积金管理部门进行贷款审批,贷款审批通过后生成电子合同,我行通过电子印章前端系统与公积金业务审批系统对接,相关贷款资料加盖电子零售贷款业务合同专用章、个人贷款业务专用章及法人章等,完成合同签署。
按照东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上线要求,供应商需要采用山东省公安厅全省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采购项目供应商,该项目由山东省公安厅委托山东三木招标有限公司代理,确定山东国盾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为本项目供应商。所以本次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标包划分:共分为1个标包。】
响应缺漏项处理: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所有货物及服务进行响应及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中标人数量:不多于1家
【交货期: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书】
【服务期: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书】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最高投标限价:14.95万元】
预计系统建设费用11.5万元;服务期限三年,自第二年按照建设费用的15%付运营维护费,预计合计费用14.95万元。
(二)采购流程:
    【发布招标公告--供应商提交报名资料--现场开标】
四、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
(一)投标人及所报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1.被邀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合法运作,商业信誉良好。
2.综合实力较强、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较高的商户或企业;具有稳定可靠的供应渠道;内部管理机构健全、内控管理制度规范完善有良好的过往业绩和服务口碑。
3.被邀请人须保证提供的服务方案未侵犯第三人之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不会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商业秘密或对任何第三人构成不正当竞争,如因此与第三人形成争议、诉讼或仲裁案件,由被邀请人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中国银行由此而遭受的全部损失。
4.被邀请人应遵守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近两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且在中国银行不得有不良记录。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包括组成产品的所有零件)不存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络安全审查不予通过的情形,须出具相关承诺函。
5.被邀请人不存在环境污染、非法用工等引发环境和社会风险的违法违规行为。
6.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被邀请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关联关系被邀请人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被邀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邀请人;
(2)与本被邀请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邀请人。
被邀请人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被邀请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邀请人。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被邀请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7.被邀请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响应报价,不得排挤其他被邀请人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被邀请人的合法权益。
8.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
9.被邀请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转包。
10.截至报名截止日,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1.参加采购被邀请人授权人谈判时携带本单位近六个月社保缴费记录证明材料。
12.需具有IS09001、IS027001、CMMI3、ISO20000、ITSS技术服务标准三级及以上证书。
★13.符合“节能、节水、环保、循环、低碳、再生、有机等绿色低碳产品”,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被邀请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的,将终止其被邀请人资格。在任何时候发现被邀请人提交的应答文件中提交虚假资料或失实资料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其谈判将被拒绝或成交无效,如双方已签署合同的,采购人有权据此单方面解除合同,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并视情况依法追究被邀请谈判人的责任。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 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 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3.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情形
4. 项目分包:
☑未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 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 截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 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8. 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投标人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9. 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在使用的国家/地区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肖像权等民事权利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 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不同时参与:【根据实际情况勾选】
☑本项目
□本项目的同一标段/分包。
关联关系投标人包含以下情况:
(1) 与本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投标人;
(2) 与本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
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招标。
11. 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12. 投标人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投标人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3. 投标人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招标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五、招标文件发售:
【发售时间:2024年3月5日至2024年3月11日17:00止,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出  售:个人公积金住房贷款业务电子印章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近6个月在本单位社保证明);同类型项目业绩一份;IS09001、IS027001、CMMI3、ISO20000、ITSS技术服务标准三级及以上证书原件。
售  价:3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地    址:山东省东营市东四路奥林匹克花园21栋303
联 系 人:韩女士
联系方式:18615988377】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山东得众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官网(www.shandongdezhong.com)上进行发布。
七、【项目说明会:本项目无项目说明会】
八、【踏勘:本项目无踏勘】
九、开标及投标: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3月14日上午09:00-09:30(北京时间)。
开标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3月14日上午09:30整(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及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中国银行 (东营市南一路270号三楼第三会议室 )】
十、监督举报方式:
供应商与采购人在接触及合作过程中,如遇采购人部门或员工的违法、违纪、违规等问题,可向采购人纪委办公室反映和举报。采购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肃处理打击报复的行为。
举报电话:0546-8928823
举报邮箱:dyjwbgs_sd@bank-of-china.com
信函地址:南一路270号中国银行纪委办公室
十一、其他:
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招标人自行采购的项目。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山东得众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东营市东四路奥林匹克花园21栋303
邮    编:257000
联 系 人:韩女士
联系方式:18615988377
电子函件: sddezhon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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