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brw-2023-002663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丁振博15977671664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类型: 专业分包
招标编号: ZBRW-2023-002663
需求单位: 广西建工总承包->总承包四分公司
招标单位: 广西建工总承包
项目名称: 南宁五象新区平乐大道东片区路网二期工程4标段
发布日期:
联系人: 丁振博
联系电话: 15977671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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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绿化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广西建工集团建筑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四分公司南宁五象新区平乐大道东片区路网二期工程4标段项目拟对以下专业分包工程进行招标,具体要求如下:
一、 招标单位
广西建工集团建筑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
二、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南宁市五象区
工程造价:54610803.97万元
建筑规模:31994平方米
三、招标日程安排
1、招标截止时间:
2023年3月5日至2023年3月7日。
2、招标答疑时间:
2023年3月6日。
四、招标内容及范围

分包名称(示例)

工程范围(示例)

备注

绿化工程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绿化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绿地整、翻、弃土清理、种植土回填、施肥等;乔木、灌木种植养护及验收移交、质保资料、试验资料和竣工资料等的编制等。
具体内容包括:①绿地平整:包括但不限于杂草碾压清除,清除建筑垃圾等杂物,种植区域场地平整并满足排水坡度,土壤原土过筛,基层及种植土回填夯实。②苗木选择:包括但不限于照设计要求规格购苗、乔木品种选用容器苗和灌木选用袋苗,优选全冠苗及骨架苗,冠幅完整,分枝匀称,枝叶生长状况良好,保证苗木的成活率和绿化时效性。容器苗要求苗木上容器栽植时间不少于6个月,假植苗苗木假植时间不少于3个月③绿化种植:包括但不限于挖掘种植穴、埋土时舒展植株根系并分层踏实,乔木支撑处理,修剪整形等。④绿化养护:绿化种植后及时更新复壮受损苗木等,并能按设计意图,按植物生态特性及生物学特性科学养护,保持丰富的植物景观层次和群落结构。。⑤道路通行、道路降尘撒水、施工场区内车辆清扫、门外道路清扫、道路遗撒处理等。⑥安全文明施工工程水电费、环保施工、资料整理、绿化工程施工专业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⑦各类验收和移交,包含质保资料、试验资料和竣工资料等的编制。需满足国家、广西、南宁市规范及标准、施工图纸、图集、发包人确定的施工方案及技术交底、设计单位确定的深化设计要求等。











注明:1、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2、上列范围招标方有权根据所承接任务量进行调整。
五、投标须知
(一)投标单位资质与合格条件要求:
1、各投标人均为合法,诚实守信有实力的分包商,同时各投标单位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与投标内容相对应的专业资质,包括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所有资质文件均需再有效期内)。
2、服务质量优良,未进入广西建工集团集中采购平台黑名单。
(二)工程质量要求
1、分包工程质量应达到本合同协议书和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质量评定标准按照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2、由于分包商原因,未能按合同进度计划完成工作,由此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以及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分包商承担。
3. 分包商应严格按照合同及工程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颁布的建筑安装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及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地提供完整且规范的施工资料及竣工资料的归档移交,并对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
(三)材料价款结算与付款方式等:
1、分包商对分包合同价款已有充分的认识。分包合同价款应涵盖合同中分包商所承担的全部义务,以及为正确实施、完成工程并修补任何缺陷所需的全部相关事项。分包商已充分考虑并自愿承担了合同价款中存在的工程缺陷、不确定因素及不可预见的风险。合同价款已含安全文明施工费,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再另行计算。
2. 支付工程款(进度款)的时间和方式:施工过程中,过程结算手续完成后支付结算价的85%,剩余15%在下个结算周期支付,以此类推。待全部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本分包工程结算价的97%,余3%工程款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息付清余款。
3.所有对分包商工程量的计量都应在招标人从业主处取得工程量确认后方能作为支付工程价款和工程结算的依据。
4、支付方式:按主合同执行,支付形式为银行转账支付、供应链金融、银行承兑汇票等。
支付前,分包商必须按双方确认的过程计量单或结算单,全额提供或开具并交付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如投标方要求改变上述约定,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需要修改内容进行说明。投标方未在投标文件说明的视为投标方认可上述约定。
六、开标、评标
1、开标:在广西建工集团集中采购平台上进行开标,依据广西建工集团集中采购平台招投标办法进行。
2、评标:选择合理低报价、履约能力强、诚实守信、有一定资金实力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七、服务承诺
1、招标单位将把合同授予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和按前述投标办法评选出的投标人。
2、招标价格一经确定,不得更改,否则视为违约。
八、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广西建工集团建筑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丁振博  
电  话: 15977671664   
邮  箱:  
 
监督机构:广西建工集团建筑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
集中采购部/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0771-2857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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