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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中学教育集团树人学校创建于1999年,学校一直坚持“树人为本,服务社会”的办学宗旨,秉持“养正毓德,尚能维公”的校训,牢固树立“人文与科学相融,全面与特色并重”的育人理念,逐步形成了“立德树人,自强不息”的校风、“教书育人,精益求精”的教风”和“乐学成人,格物致知”的学风,为培养具有“国际视野、中国灵魂、扬州情怀、树人特质”的优秀国民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2005年学校创办高中部,高中部始终将“立德树人”放在首位,不断继承和发扬优良的办学传统,与时俱进,深化教育改革,在课程建设、学科竞赛、校园文化建设、创新拔尖人才培养等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学校尚美艺术课程基地硬件设备齐全,有声乐、舞蹈、古筝、钢琴、书法、绘画工作室、华服工作坊。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持续推进中小学生才艺素养提升和新时代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加强艺术特色学校建设,满足学生艺术才能发展需求,培养和输送具有较高水平的艺术后备人才,根据《2023年扬州市普通高级中学艺术专业特长学生自主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扬教发〔2023〕2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项目

科目

招生计划

备注

音乐舞蹈类

6人

声乐、器乐(器乐不包括打击乐和吉他)、舞蹈(古典舞、芭蕾舞或民族舞)

美术类

5人

绘画、书法

二、报名条件

2023年扬州市应届在籍初三学生,艺术中考成绩A等级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初中阶段参加由区级以上(含区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艺术类集体比赛(展演)项目及个人比赛项目,获市级二等奖、区级一等奖及以上者,获奖项目需与报考项目一致。

2.初中阶段参加区级以上(含区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艺术类展演活动,可凭参演证书报名,参演项目需与报考项目一致。

3.初中阶段参加扬州市中小学生艺术团联盟交流演出(展演),可凭参演证书报名,参演项目需与报考项目一致。

4.参加艺术等级考试并取得八级及以上等级资格证书。

三、选拔办法

1.报名截止后,学校特长生招生录取工作小组将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专项测试的学生名单,并发放专项测试通知书。

2.学校组织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专项测试,测试合格者,按照专项测试成绩排序,按招生计划确定艺术专业特长学生招生对象,并报送扬州市教育局。

3.扬州市教育局根据报考我校考生的中考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和比赛获奖的相关材料确定正式录取名单。

4.进入招生对象名单的艺术专业特长学生考生,中考成绩须达到扬州市直普通高中工作线上30分。

5.本项招生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四、专项测试办法

(一)音乐

1.测试内容:(1)自选声乐或器乐曲一首(2)听音模唱、视唱

2.测评内容及标准:

专业

评分标准

备注

【科目一】

声乐、器乐测试

1.演唱或演奏技巧娴熟,专业条件好,歌唱方法科学。

2.作品风格把握准确,艺术处理细腻,具有良好的音乐表现力和感染力。

3.能较好地演唱或演奏有较高难度的曲目。

1.器乐除钢琴外,其它乐器考生自备。

2.声乐伴奏,音乐自备(U盘)。

【科目二】

听音模唱、视唱

1.模唱:准确、连贯的模唱单音及旋律。

2.视唱:准确演唱旋律,音准、节奏把握准确。


注:专业测试总分100分,科目一占60%,科目二占40%。

(二)美术

1.测试内容:(1)素描(2)色彩

2.测试标准:

专业

评分标准

【科目一】

素描(人物头像照片写生)

1.构图布局合理:画面上下、左右、大小、前后关系恰当。

2.造型准确生动,透视合理。

3.整体明暗关系明确协调统一。

4.质感、体积、空间把握到位。

【科目二】

色彩(静物一组:陶罐一个,高脚杯一个,水果若干,深浅色衬布各一块)

1.构图布局合理。

2.色彩造型扎实准确,用笔严谨。

3.色调统一和谐,色彩冷暖关系明确。

4.整幅画面在整体视觉效果上具有一定的美感。

注:专业测试总分100分,科目一占50%,科目二占50%。

(三)书法

1.测试内容:(1)书法名碑、贴临摹(2)书法创作

2.测试标准:

专业

评分标准

【科目一】

书法名碑、贴临摹

1.自选碑帖与指定碑帖相结合

2.章法与所临碑帖接近为宜

3.笔法、字形、结构等要求临摹准确

4.书法风格遵照原帖

【科目二】

书法创作

1.章法合理。

2.结体准确、美观,用笔自然流畅。

3.繁简字统一,无别字和涂改。

4.作品风格统一,整体视觉效果具有美感。

注:专业测试总分100分,科目一占50%,科目二占50%;书写工具自备(笔、墨、纸、砚)。

(四)舞蹈

1.测试内容:(1)表演自选舞蹈一部或片段;(2)完成指定基本功练习若干;

(3)现场即兴表演或现场学跳舞蹈片断。

专业

评分标准


【科目一】成品舞蹈

1.作品演绎完整;

2.对舞蹈音乐的理解准确,舞蹈动作吻合音乐旋律,有节奏感。

3.表演完整动作流畅协调,表现力和技巧性强;

4.表演过程中流露出一种良好的艺术气质,营造出一个良好的舞台效果。

自备音乐mp3格式(U盘)

【科目二】

1.基本功(竖叉、横叉、踢搬腿、下腰)与技术技巧组合

2.即兴模仿

具有较好的柔韧性,较强的肌肉控制力、乐感和舞蹈表现力。


注:专业测试总分100分,科目一占60%,科目二占40%。

五、录取办法

1.艺术专业特长学生均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

2.进入招生对象名单的艺术专业特长学生,中考成绩须达到扬州市直普通高中工作线上20分。

3.凡被我校录取的艺术专业特长学生,其他学校不得录取。

4.未能被录取的考生,则按当年中考录取办法执行。

六、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15日至19日,截止时间为5月19日17:00。

2.报名地点:扬州中学教育集团树人学校凤栖湖校区(扬州市经济开发区九龙湖路66号),联系人:花老师,报名咨询电话:0514—89991092。

3.报名办法和要求:家长携带相关报名材料现场报名。报名材料:2023年扬州市普通高级中学艺术专业特长学生自主招生申报表(学校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一寸两张),学校应届毕业生证明(请初中学校出具并盖章),学生近3年获得的艺术类考级证书、参加全国、省、市级艺术类比赛的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扬州中学教育集团树人学校

2023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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