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武汉工程大学流芳校区南区拟建建筑及周边环境概念方案设计征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5/0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武汉工程大学流芳校区南区拟建建筑及周边环境
概念方案设计征集公告
因学校总体规划和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为凝练学校校园文化、统筹学校基本建设整体发展、满足师生对美好生活的需求,根据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复的《武汉工程大学流芳校区校园总平面规划修编(2021)》,学校现对武汉工程大学流芳校区南区拟建建筑及周边环境概念方案设计公开征集。征集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设计机构,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一、概况
(一)学校概况
详见武汉工程大学校方网站官网介绍
(https://www.wit.edu.cn/)
(二)本次征集概念方案设计范围
1. 本次征集概念方案设计范围:
(1)根据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复的《武汉工程大学流芳校区校园总平面规划修编(2021)》图中的南区,对流芳校区南区拟建建筑及周边环境(即光谷一路、金融港四路、金融港东路围合而成的红色范围线区域)进行整体规划方案设计。
(2)重点对流芳校区南区青色范围线区域的编号10学生宿舍、编号18学生宿舍、编号19-21学生宿舍及后勤用房、编号15幼儿园、编号9南区校医院等单项工程进行修详规方案设计。
(3)南区现状及周边城市特征:
a.金融港东路(金融港一路-流芳园横路)段为规划未建的城市道路,其余周边道路均为现状已成形城市道路。
b.编号11-14建筑群为在建的研究生公寓、单身教职工宿舍项目,于2021年12月开工建设、现主体结构均已封顶、计划2023年9月建成投用。
c.编号16南区配电房已于2021年下半年建成投用。
d.其他南区区域均规划拟建。
e.远期建设的编号22学术交流中心(思源楼)、编号23智慧科研教学楼两单项工程,本次公开征集仅示意概念方案外观造型。
2. 分期实施计划
本次征集概念方案设计的项目,一次规划、分期实施计划如下:
(1)2023年计划启动立项建设编号10学生宿舍、编号18学生宿舍、编号17食堂等3个单项工程。
(2)后期计划建设编号19-21学生宿舍及后勤用房、编号15幼儿园、编号22学术交流中心(思源楼)、编号9南区校医院、编号23智慧科研教学楼等单项工程。
(三)技术资料
1.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复的《武汉工程大学流芳校区校园总平面规划修编(2021)》,见附件1。
2.武汉工程大学流芳校区校园总平面规划修编CAD图(编制完成时间为2021年8月,本图中涉及的在建研究生公寓、单身教职工宿舍工程以附件6资料为准),见附件2。
3.武汉工程大学流芳校区校园总平面规划修编3dmax三维初步模型(建模时间为2021年8月),见附件3。
4.流芳校区南区1:500拼合地形图(地形测量时间为2020年12月,本次概念方案设计涉及的地形图暂以本文件为准),见附件4。
5.武汉工程大学流芳校区土地权属情况CAD图(本文件所涉地形图因测量时间较久不建议参考,洋红色填充区域为学校目前未购回土地、其中南区有2块),见附件5。
6.在建的研究生公寓、单身教职工宿舍工程效果图及报建总平面图(设计完成时间2021年9月),见附件6。
7.建成投用的南区配电房工程实拍图(拍摄时间为2023年1月7日),见附件7。
(四)项目设计其他说明
1.本次进行概念方案设计的各单项工程项目用地红线由应征人根据所提供的技术资料自行画定,其中2023年计划启动立项建设的编号10学生宿舍、编号18学生宿舍、编号17食堂的项目用地红线宜尽量避开南区未购回土地,未购回土地见附件5。
2.校园总平面规划修编中的校园内部道路不属于市政道路,请设计师结合实际情况及规划报建经验决定对地块局限性进行局部适当调整。通常,校园总平面规划修编对各规划未建单项工程的名称类别、选址(各单体建筑在其项目用地红线内的具体定位能否适当调整由应征人组织建筑、规划方面专家结合类似项目经验自行判定)、计容面积指标、所属十二项校舍指标类别、绿地率、校园总停车位、朝向市政道路开设的人行或车行出入口、建筑层数(层数可适当上下浮动)等有约束,对单体建筑的平面形状一般没有约束。
3.本次征集概念方案设计的四栋学生宿舍(编号10、18、19-21建筑)入住人群按本科生考虑,每个宿舍标准间应有独立卫生间(含盥洗区、淋浴区、蹲坑区),每层配置公共卫生间和公共洗衣房。
4.本次征集概念方案设计的编号15幼儿园、编号9南区校医院属于《普通高等学校建筑面积指标》(建标191-2018)里十二项校舍建筑面积指标中的“后勤及附属用房”类别,主要服务学校师生。
二、概念方案设计要求
本次概念方案设计工作应根据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复的《武汉工程大学流芳校区校园总平面规划修编(2021)》、必须按照国家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现行有关设计法规、规范、规程、规定和标准(如《普通高等学校建筑面积指标》(建标191-2008)、《武汉市建设工程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武汉市人民政府第248号令)、《武汉市建设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武自然资规规[2022]1号)等)的要求进行。
具体要求如下:
(一)方案设计原则
1.本次概念方案设计的流芳校区南区拟建建筑及周边环境地理位置重要,位于光谷一路(城市主干路)以西、金融港四路以北、金融港东路以东,设计时应注重与校内外周边已建及在建工程风貌、氛围及相互关系的协调。
2.在与学校整体建筑、景观协调的基础上,通过别具匠心、独具特色的方案设计,展示学校蓬勃向上、意气风发的办学面貌,实现学校“创新、协调、开放、绿色、共享”五位一体的发展理念。
3.以人为本。遵照人本设计理念,营造一流的校园文化氛围与环境品质,强调步行空间,强调人与自然、人与人交流的和谐空间。
4.科学合理。充分考虑各功能建筑之间合理分区,提供舒适宜人的生活环境。
5.生态环保。注重建筑设计与绿色生态技术相结合,体现低能耗与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化设计理念。
(二)设计理念
1. 设计应从前瞻性、科学性和特色性出发,根据《武汉工程大学流芳校区校园总平面规划修编(2021)》,坚持均衡配置、布局合理、功能优先、经济适用、节能环保,充分体现人文性、科学性和生态性。
2.建筑风格:应体现文化建筑庄重、典雅特点,同时富有学校特色、时代特色和光谷特色。在充分满足学校扩建功能的前提下,结合校内外周边现有建筑风貌、氛围和相互关系的要求,与校内外已建和在建工程的建筑立面、风格和氛围有机融合,使校园整体建筑风貌协调统一。
3.总平面布置、功能分区、空间组织合理,平面规划布局合理,室内外交通顺畅,内外区域整体效果有机融合。建筑朝向合理、光照充足,满足日照设计要求。
4.流线设计:处理好各建筑之间的联系,整体设计流线,建筑设计内部功能组织要保证流线合理、便捷,各功能区流线既互不干扰,又能满足内部交流使用需求。
5.景观设计:场地景观应与建筑设计风貌融合,合理策划场地功能与流线,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的有关要求的同时,提供舒适、开放、以人为本、适宜基地气候环境的的户外公共交流空间。
6.无障碍设计:应充分考虑残疾人士的需要,各项设计应符合国家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现行有关设计法规、规范、规程、规定和标准等要求。
7.方案设计合理,满足校园扩建功能的使用需求,设计及估算应完整、详细、合理,投资经济、且与设计效果匹配。
8.按照《武汉工程大学流芳校区校园总平面规划修编(2021)》和国家、工程所在地的地方现行有关设计法规、规范、规程、规定和标准等要求,合理组织交通流线,配置停车位、运动设施等。
9.本着一次规划、分期实施的原则,结合学校流芳校区目前土地权属情况,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设时序及分期设计,优先满足首期编号10学生宿舍、编号18学生宿舍、编号17食堂等3个单项工程的建设需求。
(三)各单项工程建设规模及投资要求
依据《武汉工程大学流芳校区校园总平面规划修编(2021)》,本次概念方案设计的各单项工程建设规模及投资要求如下:
1.编号10学生宿舍工程:计容建筑面积不得突破14000㎡,项目用地红线内绿地率不低于35%,每平方综合投资估算不得突破4800元。设计时需明确入住学生人数。
2.编号18学生宿舍工程:计容建筑面积不得突破14000㎡,项目用地红线内绿地率不低于35%,每平方综合投资估算不得突破4800元。设计时需明确入住学生人数。
3.编号17食堂工程:计容建筑面积不得突破6300㎡,项目用地红线内绿地率不低于35%,每平方综合投资估算不得突破5300元。
4.编号19-21学生宿舍及后勤用房工程:两栋学生宿舍计容建筑面积均不得突破8700㎡、后勤用房计容建筑面积不得突破750㎡,项目用地红线内绿地率不低于35%,每平方综合投资估算不得突破4800元。设计时需明确入住学生人数。
5.编号15幼儿园工程:计容建筑面积不得突破2200㎡,项目用地红线内绿地率不低于35%,每平方综合投资估算不得突破5300元。
6. 编号9南区校医院工程:计容建筑面积不得突破5100㎡,项目用地红线内绿地率不低于35%,每平方综合投资估算不得突破5100元。
7.编号22学术交流中心(思源楼)工程:计容建筑面积不得突破18970㎡,项目用地红线内绿地率不低于35%,每平方综合投资估算不得突破5300元。本次设计仅示意概念方案外观造型。
8.编号23智慧科研教学楼工程:计容建筑面积不得突破18000㎡,项目用地红线内绿地率不低于35%,每平方综合投资估算不得突破5000元。本次设计仅示意概念方案外观造型。
9.其他要求
(1)本次概念方案设计要求整个南区的地下室共配置不少于860个机动车停车位和500 m3的生活用水贮存容量(含在建的研究生公寓、单身教职工宿舍工程)。
(2)流芳校区南区在建的研究生公寓、单身教职工宿舍工程地下室配置了180个机动车停车位和160m3生活用水贮存容量。
三、提交成果内容
(一)设计成果纸质文件
1.概念方案设计文本册(A3纸质幅面,装订7份),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芳校区南区拟建建筑及周边环境整体规划方案设计;项目概况;现状及上位规划解读;效果图;设计依据;总平面图;方案设计说明;设计分析图;建筑单体设计图;各单项工程投资估算等。其中:
(1)效果图:包括但不限于总体鸟瞰图、日景透视图(含校园内主要节点空间、城市界面透视角度等)、建筑单体效果图、其他应征人认为需要表达的设计图等。
(2)各单项工程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至少应包括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计容建筑面积、不计容建筑面积、建筑占地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停车位数量(分地上和地下,单独备注新能源车位数量)等指标。
(3)设计说明:包括但不限于规划布局设计说明、道路交通系统和停车体系设计说明、建筑单体设计说明(建筑、幕墙、结构<如需>)等专业)、景观绿化及海绵城市系统设计说明、建筑节能设计说明等,若采用新材料、新技术,说明主要技术、性能及造价估算。
(4)总平面图:包括但不限于标明基地的区域位置,表达道路、广场、停车场、环境、景观、绿地、建筑物等的布置,表示出主要建筑物与各类控制线(用地红线、道路红线、建筑控制线等)、相邻建筑物之间的距离及建筑物总尺寸,基地出入口与城市道路交叉口之间的距离;拟建建筑物的名称、项目地块出入口及地下室出入口位置、层数、建筑高度、设计标高、以及地形复杂时主要道路、广场的控制标高;指北针或风玫瑰图、比例等。
(5)设计分析图:包括但不限于区位分析图、现状分析图、功能分析图、交通分析图、景观分析图、日照分析图、消防分析图等。
(6)建筑单体设计图:除编号22学术交流中心(思源楼)、编号23智慧科研教学楼外的南区其他规划拟建单体建筑,应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平面图、立面图、主要剖面图等设计图,平立剖应相互对应、清晰说明建筑空间关系。
(7)各单项工程投资估算:按照可研阶段投资估算标准编制各单项工程投资估算表(含编号22学术交流中心(思源楼)、编号23智慧科研教学楼)。
2.所有计量单位均应采用国际通用的公制单位。
(二)设计成果电子文件
光盘1张或U盘1份,电子文件内容应与概念方案设计文本册内容一致,设计图纸(含全套建筑设计图)为dwg和pdf格式、要求dwg文件可编辑,效果图、分析图等为JPG或pdf格式,设计说明等文字描述可为doc或pdf格式。
(三)多媒体演示文件
PPT或pdf格式,可有动画或其他影音文件。
四、现场踏勘
不单独组织,由应征人自行安排现场踏勘。
五、评选办法
1.本次方案征集只对技术方案进行评审。
2.技术评审采用百分制和平均分计算方式,专家评审权重85%、校内师生投票权重15%。
3.评审现场采用多媒体演示文件展示应征人设计方案,每名应征人现场演示时长15分钟,由评委专家组根据设计成果和演示答辩按照如下评分项对各方案进行评分:
(1)总体设计及分析35分;
(2)单体设计及分析35分;
(3)技术合理合规性和投资估算经济性20分;
(4)应征人现场演示效果10分。
4.专家评分确定前5名入围应征人,入围应征人分别提供1张鸟瞰图和1张透视图参与校内投票;校内投票环节不展示专家评分结果;校内投票期为3个日历天,投票资格以师生的工号/学号为证,投票期内每名师生只限一票,不可重复、不可刷票;入围方案的校内评分结果=(得票数÷全部投票数)×100。
5.本次方案征集经专家和师生评分后,按各自权重计算最终得分,得分由高至低排序向学校推荐前三名。
6. 确定原则:由学校最终确定第一名、第二名和第三名。
六、方案废除说明
不符合本征集公告“第二条 概念方案设计要求”和 “第三条 提交成果内容”的方案按作废处理。
七、概念方案设计费用
1.为达到更好的设计效果、争创设计精品,对满足设计要求的概念方案第一名可获得人民币36.8万元的设计费,第二名可获得人民币5万元的设计费、第三名可获得人民币2万元的设计费,分别与学校签订合同。
2.未进入前三名的方案不给予设计费。
3.以上费用均含税。
八、应征人资格要求
1.应征人应为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
2. 应征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设计机构,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应征人应具有与本次概念方案设计功能性质相类似的三个项目建筑设计经验。
4.本次公开征集不接受联合体应征。
九、对确定为第一名单位的要求
确定为第一名的单位应针对学校提出的要求积极配合方案调整,直到学校满意为止。
十、合同价及付款方式
(一)设计费
1.前3名应征人经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到本次方案征集的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第一名应向代理机构缴纳含税人民币2.5万元综合服务费。
2.前3名应征人凭网上公示结果和成交通知书、本征集公告同学校基建与维修处联系,分别办理合同签订手续和后续合同付款手续。
(二)项目建议书编制费
1.学校与第一名签订2023年计划启动立项建设工程的3个项目建议书编制合同,其中编号10学生宿舍工程、编号18学生宿舍工程、编号17食堂工程的编制费用分别为含税人民币5万元、2万元、5万元,按单项工程分别签订项目建议书编制合同。
2.付款方式:
(1)编号10学生宿舍工程、编号17食堂工程的项目建议书在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内编制完成,待取得投资审批或备案手续后支付合同总价的60%,取得规划行政部门批准的项目用地红线后付清余款。
(2)编号18学生宿舍工程的项目建议书编制完成,经学校基建与维修处认可后一次性支付全部合同费用。
(三)建设资金性质
学校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学校预算启用须服从湖北省财政统一要求。
十一.知识产权等其它条款
1.方案征集中接收的所有应征人提交的设计方案均不退回。
2. 应征人对入选设计方案(即最终确定的前三名应征方案,下同)享有署名权,经学校许可后可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他形式评价、展示其应征作品。除应征人的设计标准、设计导则和绘图元素以外,应征人不得将入选设计方案成果用于其他设计项目。
3.学校对入选设计方案享有使用权利,学校或后期项目实施单位在建设实施过程中可以使用入选设计方案。同时学校还可对所有入选方案印刷、出版和展览,可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他形式评价、展示、宣传入选作品。
4.学校不得将入选设计方案用于本项目以外的任何项目。
5.适用法律
本次征集活动本身及与本次活动相关文件所适用的法律和法规仅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和法规。
6.语言
本次征集活动使用的语言为中文。
7.解释权
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武汉工程大学。
十二、应征人报名方式
1.有意向参加方案征集的应征人应在2023年1月17日至2023年1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携带:(1)符合本公告格式《应征人报名表》、《应征人承诺书》,(2)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3)加盖公章的三个类似项目业绩合同等相关资料到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市洪山区欢乐大道9号正堂时代写字楼1007室)现场报名登记(现场报名请联系项目负责人周晓);如需线上报名,请提供以上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sddy1564978361@163.com,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公司名称。邮件内容需包含:附件(清晰的报名资料PDF格式),应征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线上报名流程:应征人发送完整的报名资料到指定邮箱--代理机构邮件确认--审核通过后---报名登记成功。工作人员对电子文本传输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联系人: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周晓;联系电话:027-87871868 15927624917)。
应征保证金:5000元,自最终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无利息退还所有应征人的应征保证金。
银行资料:
户 名: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武汉化工学院支行
行 号:103521003986
账 号:1703 9801 0400 04018
2.填写应征人报名表及竞应征人承诺书后,应征保证金交纳完毕,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发放本公告中的所有附件。
十三、提交方案征集响应文件起止时间及提交地点
1. 应征人提交成果的开始时间:2023年3月1日8:00。
2. 应征人提交成果的截止时间:2023年3月1日10:00。
3.提交地点:湖北省武汉市内(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4.联系人: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周晓;联系电话:027-87871868、15927624917。
受理单位有权拒绝接收逾期送达或未送至指定地点的方案征集响应文件。
十四、媒体发布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武汉工程大学 https://www.wit.edu.cn
武汉工程大学招标采购处网站http://zbcg.wit.edu.cn
武汉工程大学
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6日
应征人报名表
应征人承诺书
致:武汉工程大学
我方已收到方案征集公告,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全部内容及有关文件后。我方承诺如下:
1、我方愿遵守公告要求,同意参与该本次概念方案设计。
2、我方承诺按学校及学校组建的专家评委意见对设计方案、设计图纸等内容进行修改完善,并协助学校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
3、我方承诺:提交应征人报名表时递交应征保证金伍仟元到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户。
银行资料:
户 名: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武汉化工学院支行
行 号:103521003986
账 号:1703 9801 0400 04018
如不按公告要求按时提交概念设计方案,应征保证金将不予退回;按时提交概念设计方案,自最终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无利息退还所有应征人的应征保证金。
应征人: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签字盖章)
2023年 月 日
概念方案设计征集公告
因学校总体规划和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为凝练学校校园文化、统筹学校基本建设整体发展、满足师生对美好生活的需求,根据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复的《武汉工程大学流芳校区校园总平面规划修编(2021)》,学校现对武汉工程大学流芳校区南区拟建建筑及周边环境概念方案设计公开征集。征集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设计机构,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一、概况
(一)学校概况
详见武汉工程大学校方网站官网介绍
(https://www.wit.edu.cn/)
(二)本次征集概念方案设计范围
1. 本次征集概念方案设计范围:
(1)根据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复的《武汉工程大学流芳校区校园总平面规划修编(2021)》图中的南区,对流芳校区南区拟建建筑及周边环境(即光谷一路、金融港四路、金融港东路围合而成的红色范围线区域)进行整体规划方案设计。
(2)重点对流芳校区南区青色范围线区域的编号10学生宿舍、编号18学生宿舍、编号19-21学生宿舍及后勤用房、编号15幼儿园、编号9南区校医院等单项工程进行修详规方案设计。
(3)南区现状及周边城市特征:
a.金融港东路(金融港一路-流芳园横路)段为规划未建的城市道路,其余周边道路均为现状已成形城市道路。
b.编号11-14建筑群为在建的研究生公寓、单身教职工宿舍项目,于2021年12月开工建设、现主体结构均已封顶、计划2023年9月建成投用。
c.编号16南区配电房已于2021年下半年建成投用。
d.其他南区区域均规划拟建。
e.远期建设的编号22学术交流中心(思源楼)、编号23智慧科研教学楼两单项工程,本次公开征集仅示意概念方案外观造型。
2. 分期实施计划
本次征集概念方案设计的项目,一次规划、分期实施计划如下:
(1)2023年计划启动立项建设编号10学生宿舍、编号18学生宿舍、编号17食堂等3个单项工程。
(2)后期计划建设编号19-21学生宿舍及后勤用房、编号15幼儿园、编号22学术交流中心(思源楼)、编号9南区校医院、编号23智慧科研教学楼等单项工程。
(三)技术资料
1.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复的《武汉工程大学流芳校区校园总平面规划修编(2021)》,见附件1。
2.武汉工程大学流芳校区校园总平面规划修编CAD图(编制完成时间为2021年8月,本图中涉及的在建研究生公寓、单身教职工宿舍工程以附件6资料为准),见附件2。
3.武汉工程大学流芳校区校园总平面规划修编3dmax三维初步模型(建模时间为2021年8月),见附件3。
4.流芳校区南区1:500拼合地形图(地形测量时间为2020年12月,本次概念方案设计涉及的地形图暂以本文件为准),见附件4。
5.武汉工程大学流芳校区土地权属情况CAD图(本文件所涉地形图因测量时间较久不建议参考,洋红色填充区域为学校目前未购回土地、其中南区有2块),见附件5。
6.在建的研究生公寓、单身教职工宿舍工程效果图及报建总平面图(设计完成时间2021年9月),见附件6。
7.建成投用的南区配电房工程实拍图(拍摄时间为2023年1月7日),见附件7。
(四)项目设计其他说明
1.本次进行概念方案设计的各单项工程项目用地红线由应征人根据所提供的技术资料自行画定,其中2023年计划启动立项建设的编号10学生宿舍、编号18学生宿舍、编号17食堂的项目用地红线宜尽量避开南区未购回土地,未购回土地见附件5。
2.校园总平面规划修编中的校园内部道路不属于市政道路,请设计师结合实际情况及规划报建经验决定对地块局限性进行局部适当调整。通常,校园总平面规划修编对各规划未建单项工程的名称类别、选址(各单体建筑在其项目用地红线内的具体定位能否适当调整由应征人组织建筑、规划方面专家结合类似项目经验自行判定)、计容面积指标、所属十二项校舍指标类别、绿地率、校园总停车位、朝向市政道路开设的人行或车行出入口、建筑层数(层数可适当上下浮动)等有约束,对单体建筑的平面形状一般没有约束。
3.本次征集概念方案设计的四栋学生宿舍(编号10、18、19-21建筑)入住人群按本科生考虑,每个宿舍标准间应有独立卫生间(含盥洗区、淋浴区、蹲坑区),每层配置公共卫生间和公共洗衣房。
4.本次征集概念方案设计的编号15幼儿园、编号9南区校医院属于《普通高等学校建筑面积指标》(建标191-2018)里十二项校舍建筑面积指标中的“后勤及附属用房”类别,主要服务学校师生。
二、概念方案设计要求
本次概念方案设计工作应根据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复的《武汉工程大学流芳校区校园总平面规划修编(2021)》、必须按照国家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现行有关设计法规、规范、规程、规定和标准(如《普通高等学校建筑面积指标》(建标191-2008)、《武汉市建设工程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武汉市人民政府第248号令)、《武汉市建设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武自然资规规[2022]1号)等)的要求进行。
具体要求如下:
(一)方案设计原则
1.本次概念方案设计的流芳校区南区拟建建筑及周边环境地理位置重要,位于光谷一路(城市主干路)以西、金融港四路以北、金融港东路以东,设计时应注重与校内外周边已建及在建工程风貌、氛围及相互关系的协调。
2.在与学校整体建筑、景观协调的基础上,通过别具匠心、独具特色的方案设计,展示学校蓬勃向上、意气风发的办学面貌,实现学校“创新、协调、开放、绿色、共享”五位一体的发展理念。
3.以人为本。遵照人本设计理念,营造一流的校园文化氛围与环境品质,强调步行空间,强调人与自然、人与人交流的和谐空间。
4.科学合理。充分考虑各功能建筑之间合理分区,提供舒适宜人的生活环境。
5.生态环保。注重建筑设计与绿色生态技术相结合,体现低能耗与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化设计理念。
(二)设计理念
1. 设计应从前瞻性、科学性和特色性出发,根据《武汉工程大学流芳校区校园总平面规划修编(2021)》,坚持均衡配置、布局合理、功能优先、经济适用、节能环保,充分体现人文性、科学性和生态性。
2.建筑风格:应体现文化建筑庄重、典雅特点,同时富有学校特色、时代特色和光谷特色。在充分满足学校扩建功能的前提下,结合校内外周边现有建筑风貌、氛围和相互关系的要求,与校内外已建和在建工程的建筑立面、风格和氛围有机融合,使校园整体建筑风貌协调统一。
3.总平面布置、功能分区、空间组织合理,平面规划布局合理,室内外交通顺畅,内外区域整体效果有机融合。建筑朝向合理、光照充足,满足日照设计要求。
4.流线设计:处理好各建筑之间的联系,整体设计流线,建筑设计内部功能组织要保证流线合理、便捷,各功能区流线既互不干扰,又能满足内部交流使用需求。
5.景观设计:场地景观应与建筑设计风貌融合,合理策划场地功能与流线,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的有关要求的同时,提供舒适、开放、以人为本、适宜基地气候环境的的户外公共交流空间。
6.无障碍设计:应充分考虑残疾人士的需要,各项设计应符合国家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现行有关设计法规、规范、规程、规定和标准等要求。
7.方案设计合理,满足校园扩建功能的使用需求,设计及估算应完整、详细、合理,投资经济、且与设计效果匹配。
8.按照《武汉工程大学流芳校区校园总平面规划修编(2021)》和国家、工程所在地的地方现行有关设计法规、规范、规程、规定和标准等要求,合理组织交通流线,配置停车位、运动设施等。
9.本着一次规划、分期实施的原则,结合学校流芳校区目前土地权属情况,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设时序及分期设计,优先满足首期编号10学生宿舍、编号18学生宿舍、编号17食堂等3个单项工程的建设需求。
(三)各单项工程建设规模及投资要求
依据《武汉工程大学流芳校区校园总平面规划修编(2021)》,本次概念方案设计的各单项工程建设规模及投资要求如下:
1.编号10学生宿舍工程:计容建筑面积不得突破14000㎡,项目用地红线内绿地率不低于35%,每平方综合投资估算不得突破4800元。设计时需明确入住学生人数。
2.编号18学生宿舍工程:计容建筑面积不得突破14000㎡,项目用地红线内绿地率不低于35%,每平方综合投资估算不得突破4800元。设计时需明确入住学生人数。
3.编号17食堂工程:计容建筑面积不得突破6300㎡,项目用地红线内绿地率不低于35%,每平方综合投资估算不得突破5300元。
4.编号19-21学生宿舍及后勤用房工程:两栋学生宿舍计容建筑面积均不得突破8700㎡、后勤用房计容建筑面积不得突破750㎡,项目用地红线内绿地率不低于35%,每平方综合投资估算不得突破4800元。设计时需明确入住学生人数。
5.编号15幼儿园工程:计容建筑面积不得突破2200㎡,项目用地红线内绿地率不低于35%,每平方综合投资估算不得突破5300元。
6. 编号9南区校医院工程:计容建筑面积不得突破5100㎡,项目用地红线内绿地率不低于35%,每平方综合投资估算不得突破5100元。
7.编号22学术交流中心(思源楼)工程:计容建筑面积不得突破18970㎡,项目用地红线内绿地率不低于35%,每平方综合投资估算不得突破5300元。本次设计仅示意概念方案外观造型。
8.编号23智慧科研教学楼工程:计容建筑面积不得突破18000㎡,项目用地红线内绿地率不低于35%,每平方综合投资估算不得突破5000元。本次设计仅示意概念方案外观造型。
9.其他要求
(1)本次概念方案设计要求整个南区的地下室共配置不少于860个机动车停车位和500 m3的生活用水贮存容量(含在建的研究生公寓、单身教职工宿舍工程)。
(2)流芳校区南区在建的研究生公寓、单身教职工宿舍工程地下室配置了180个机动车停车位和160m3生活用水贮存容量。
三、提交成果内容
(一)设计成果纸质文件
1.概念方案设计文本册(A3纸质幅面,装订7份),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芳校区南区拟建建筑及周边环境整体规划方案设计;项目概况;现状及上位规划解读;效果图;设计依据;总平面图;方案设计说明;设计分析图;建筑单体设计图;各单项工程投资估算等。其中:
(1)效果图:包括但不限于总体鸟瞰图、日景透视图(含校园内主要节点空间、城市界面透视角度等)、建筑单体效果图、其他应征人认为需要表达的设计图等。
(2)各单项工程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至少应包括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计容建筑面积、不计容建筑面积、建筑占地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停车位数量(分地上和地下,单独备注新能源车位数量)等指标。
(3)设计说明:包括但不限于规划布局设计说明、道路交通系统和停车体系设计说明、建筑单体设计说明(建筑、幕墙、结构<如需>)等专业)、景观绿化及海绵城市系统设计说明、建筑节能设计说明等,若采用新材料、新技术,说明主要技术、性能及造价估算。
(4)总平面图:包括但不限于标明基地的区域位置,表达道路、广场、停车场、环境、景观、绿地、建筑物等的布置,表示出主要建筑物与各类控制线(用地红线、道路红线、建筑控制线等)、相邻建筑物之间的距离及建筑物总尺寸,基地出入口与城市道路交叉口之间的距离;拟建建筑物的名称、项目地块出入口及地下室出入口位置、层数、建筑高度、设计标高、以及地形复杂时主要道路、广场的控制标高;指北针或风玫瑰图、比例等。
(5)设计分析图:包括但不限于区位分析图、现状分析图、功能分析图、交通分析图、景观分析图、日照分析图、消防分析图等。
(6)建筑单体设计图:除编号22学术交流中心(思源楼)、编号23智慧科研教学楼外的南区其他规划拟建单体建筑,应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平面图、立面图、主要剖面图等设计图,平立剖应相互对应、清晰说明建筑空间关系。
(7)各单项工程投资估算:按照可研阶段投资估算标准编制各单项工程投资估算表(含编号22学术交流中心(思源楼)、编号23智慧科研教学楼)。
2.所有计量单位均应采用国际通用的公制单位。
(二)设计成果电子文件
光盘1张或U盘1份,电子文件内容应与概念方案设计文本册内容一致,设计图纸(含全套建筑设计图)为dwg和pdf格式、要求dwg文件可编辑,效果图、分析图等为JPG或pdf格式,设计说明等文字描述可为doc或pdf格式。
(三)多媒体演示文件
PPT或pdf格式,可有动画或其他影音文件。
四、现场踏勘
不单独组织,由应征人自行安排现场踏勘。
五、评选办法
1.本次方案征集只对技术方案进行评审。
2.技术评审采用百分制和平均分计算方式,专家评审权重85%、校内师生投票权重15%。
3.评审现场采用多媒体演示文件展示应征人设计方案,每名应征人现场演示时长15分钟,由评委专家组根据设计成果和演示答辩按照如下评分项对各方案进行评分:
(1)总体设计及分析35分;
(2)单体设计及分析35分;
(3)技术合理合规性和投资估算经济性20分;
(4)应征人现场演示效果10分。
4.专家评分确定前5名入围应征人,入围应征人分别提供1张鸟瞰图和1张透视图参与校内投票;校内投票环节不展示专家评分结果;校内投票期为3个日历天,投票资格以师生的工号/学号为证,投票期内每名师生只限一票,不可重复、不可刷票;入围方案的校内评分结果=(得票数÷全部投票数)×100。
5.本次方案征集经专家和师生评分后,按各自权重计算最终得分,得分由高至低排序向学校推荐前三名。
6. 确定原则:由学校最终确定第一名、第二名和第三名。
六、方案废除说明
不符合本征集公告“第二条 概念方案设计要求”和 “第三条 提交成果内容”的方案按作废处理。
七、概念方案设计费用
1.为达到更好的设计效果、争创设计精品,对满足设计要求的概念方案第一名可获得人民币36.8万元的设计费,第二名可获得人民币5万元的设计费、第三名可获得人民币2万元的设计费,分别与学校签订合同。
2.未进入前三名的方案不给予设计费。
3.以上费用均含税。
八、应征人资格要求
1.应征人应为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
2. 应征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设计机构,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应征人应具有与本次概念方案设计功能性质相类似的三个项目建筑设计经验。
4.本次公开征集不接受联合体应征。
九、对确定为第一名单位的要求
确定为第一名的单位应针对学校提出的要求积极配合方案调整,直到学校满意为止。
十、合同价及付款方式
(一)设计费
1.前3名应征人经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到本次方案征集的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第一名应向代理机构缴纳含税人民币2.5万元综合服务费。
2.前3名应征人凭网上公示结果和成交通知书、本征集公告同学校基建与维修处联系,分别办理合同签订手续和后续合同付款手续。
(二)项目建议书编制费
1.学校与第一名签订2023年计划启动立项建设工程的3个项目建议书编制合同,其中编号10学生宿舍工程、编号18学生宿舍工程、编号17食堂工程的编制费用分别为含税人民币5万元、2万元、5万元,按单项工程分别签订项目建议书编制合同。
2.付款方式:
(1)编号10学生宿舍工程、编号17食堂工程的项目建议书在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内编制完成,待取得投资审批或备案手续后支付合同总价的60%,取得规划行政部门批准的项目用地红线后付清余款。
(2)编号18学生宿舍工程的项目建议书编制完成,经学校基建与维修处认可后一次性支付全部合同费用。
(三)建设资金性质
学校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学校预算启用须服从湖北省财政统一要求。
十一.知识产权等其它条款
1.方案征集中接收的所有应征人提交的设计方案均不退回。
2. 应征人对入选设计方案(即最终确定的前三名应征方案,下同)享有署名权,经学校许可后可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他形式评价、展示其应征作品。除应征人的设计标准、设计导则和绘图元素以外,应征人不得将入选设计方案成果用于其他设计项目。
3.学校对入选设计方案享有使用权利,学校或后期项目实施单位在建设实施过程中可以使用入选设计方案。同时学校还可对所有入选方案印刷、出版和展览,可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他形式评价、展示、宣传入选作品。
4.学校不得将入选设计方案用于本项目以外的任何项目。
5.适用法律
本次征集活动本身及与本次活动相关文件所适用的法律和法规仅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和法规。
6.语言
本次征集活动使用的语言为中文。
7.解释权
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武汉工程大学。
十二、应征人报名方式
1.有意向参加方案征集的应征人应在2023年1月17日至2023年1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携带:(1)符合本公告格式《应征人报名表》、《应征人承诺书》,(2)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3)加盖公章的三个类似项目业绩合同等相关资料到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市洪山区欢乐大道9号正堂时代写字楼1007室)现场报名登记(现场报名请联系项目负责人周晓);如需线上报名,请提供以上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sddy1564978361@163.com,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公司名称。邮件内容需包含:附件(清晰的报名资料PDF格式),应征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线上报名流程:应征人发送完整的报名资料到指定邮箱--代理机构邮件确认--审核通过后---报名登记成功。工作人员对电子文本传输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联系人: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周晓;联系电话:027-87871868 15927624917)。
应征保证金:5000元,自最终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无利息退还所有应征人的应征保证金。
银行资料:
户 名: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武汉化工学院支行
行 号:103521003986
账 号:1703 9801 0400 04018
2.填写应征人报名表及竞应征人承诺书后,应征保证金交纳完毕,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发放本公告中的所有附件。
十三、提交方案征集响应文件起止时间及提交地点
1. 应征人提交成果的开始时间:2023年3月1日8:00。
2. 应征人提交成果的截止时间:2023年3月1日10:00。
3.提交地点:湖北省武汉市内(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4.联系人: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周晓;联系电话:027-87871868、15927624917。
受理单位有权拒绝接收逾期送达或未送至指定地点的方案征集响应文件。
十四、媒体发布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武汉工程大学 https://www.wit.edu.cn
武汉工程大学招标采购处网站http://zbcg.wit.edu.cn
武汉工程大学
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6日
应征人报名表
填写项目和内容 | |
单位注册名称 | |
国别 | |
法定代表人 | |
公司注册地址 | |
法人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人/其它 | |
设计资格或资质的种类/级别 | |
本项目联系人: | |
a. 姓名 | |
b. 职务: | |
c. 电话(国内联系方式) | |
d. 移动电话(国内联系方式) | |
e. 电子邮箱 | |
f. 通信地址及邮政编码 |
应征人承诺书
致:武汉工程大学
我方已收到方案征集公告,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全部内容及有关文件后。我方承诺如下:
1、我方愿遵守公告要求,同意参与该本次概念方案设计。
2、我方承诺按学校及学校组建的专家评委意见对设计方案、设计图纸等内容进行修改完善,并协助学校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
3、我方承诺:提交应征人报名表时递交应征保证金伍仟元到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户。
银行资料:
户 名: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武汉化工学院支行
行 号:103521003986
账 号:1703 9801 0400 04018
如不按公告要求按时提交概念设计方案,应征保证金将不予退回;按时提交概念设计方案,自最终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无利息退还所有应征人的应征保证金。
应征人: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签字盖章)
2023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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