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012948413/2024-87066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6878797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02
公告正文



索 引 号: 012948413/2024-87066 信息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公示公告 / 其他
发布机构: 南京市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 2024-11-12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农业科技产学研合作项目的通知
文号: 关 键 词: 组织申报;农业科技;合作项目
内容概览:
在线链接地址:
文件下载:
附件--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农业科技产学研合作项目的通知.zip


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农业科技产学研合作项目的通知

江北新区经发局、各区农业农村局,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南京涉农科教资源赋能农业特色产业全产业链发展,推进农业科技成果应用研究和示范推广,积极引导社会投资,加快技术、资金、人才、信息等要素高效配置和有机聚合,链接集聚优质科教资源,融合锻造协同推广机制,推动形成“科技+服务”产业模式,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和农民增收,助力乡村全面振兴。现就2025年农业科技产学研合作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1. 农业特色产业全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产业化攻关项目。 聚焦南京市优质稻米、绿色蔬菜、精品蟹虾等全产业链发展和主体需求,支持高校院所(市级农技推广机构,下同)、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等具有一定规模和较强科技创新研发能力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合作对接,开展关键核心技术产业化攻关。项目实施期2年,市级补助标准不超过100万元/个,采取前补助方式分年度拨付;农业龙头企业申报的,需按申请财政资金的1:1予以经费配套,市级补助按项目中期绩效评价、验收结果分年度拨付。
2. 农业科技成果示范基地项目。 聚焦南京市农业特色高水平示范或“接二连三”融合发展,支持具有一定规模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对接高校院所,引进示范应用农业新技术、新装备、新品种、新模式“四新”等科技成果,合作 建设有影响力的农业综合、创意农园、研学科普基地或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基地等。项目实施期1年,市级补助额度不超过30万元/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合理比例予以经费配套(按各区有关要求执行)。鼓励高校院所科技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到企业、合作社等聘用单位以非项目负责人身份参与项目申报,并提供所在单位、聘用单位相关证明材料。
3. 重大农业技术协同推广项目。 聚焦南京市粮食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农业产业提质增效等,支持高校院所对接具有一定规模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协同农技推广机构,推广应用重大农业技术,突出3项以上标志性、关键性技术,打造“1+5+N”应用场景和推广体系(1个核心基地、5个示范基地、辐射N个农业经营主体)。项目实施期2年,市级补助标准不超过80万元/个,采取前补助方式分年度拨付。
4. “一区一中心”公共平台及园区企业创新示范项目。 支持“一区一中心”孵化基地、展示中心等公共服务平台及入园新建重点实验室、公共研发平台、检测中心等创新平台建设,及入园企业最新科技成果转化和示范应用。
二、申报及立项
申报书、项目绩效目标表见附件。项目申报经费应根据实施目标和内容确定,非定额申报。项目经费预算编制等应当真实、合理。市级立项的申报材料经高校院所、区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审核后,向市农业农村部门推荐报送;区级立项项目由各区组织申报。推荐单位要加强形式审查,不合格项目不予推荐。各高校院所每类项目申报数量原则上不超过3个(其中南农大、省农科院申报数量可适当放宽)。各区立项数原则上保持稳定。
有以下情形的,原则上不得申报:1.承担尚未验收的市级农业科技项目的专家团队、承担尚未验收的市级农业科技项目的核心基地(含同一法定代表人主体); 2. 与中央、省、市、区其他农业项目重复的实施内容;3. 近三年内存在 农业科技项目无故放弃或逾 期未验收(含验收不合格)或因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生产安全问题等被市级以上通报处理等主体。
2025 年农业科技产学研合作项目采取竞争立项方式,由立项部门组织专家评审,立项部门负责人集体研究决定。申请人以往承担的农业科技产学研项目实施成效、经费执行、地方评价以及职业技能竞赛结果等可作为立项重要参考。第一、三类项目,由市农业农村部门组织立项和验收,第二、四类项目由区农业农村部门组织立项、验收,并报市级备案。市级以上现代农业园区内或省级头雁所在单位申报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支持。市级项目验收评价优秀的,后续可滚动支持。
三、申报实施主体条件
申报牵头及实施单位、首席专家对有关材料真实性负责。
牵头及实施单位: 1.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须在本市涉农区依法注册成立2年以上且未列入诚信异常名录(提供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原件);2.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依法依规注册、登记;3.具备项目实施的基础条件和保障能力;4.农业特色产业全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产业化攻关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有健全的科研、财务、知识产权等管理制度和项目研究应用基础;5.其他保障项目实施的相关条件。
首席专家: 1. 在相关领域和专业具有一定的学术地位或技术 优势(副高以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项目的首席专家条件可适当放宽);2.首席专家为申请单位的正式在职人员(不含在站博士后,原则上未担任高校院所行政领导职务),距离退休月数不少于项目实施月数并确保在职期间能够完成项目 ;3.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项目实施期内首席专家原则上不得变更;4.具有能够支撑产业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应用的核心团队或紧密型合作关系的团队,杜绝人为“拼凑式”“拉郎配”申报。
四、其他事项
项目采用首席专家负责制, 申报实施单位要加强项目前期论证、各方协调和项目管理。各区农业农村部门要广泛宣传,认真组织项目申报,落实辖区内项目全过程管理。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日。 第一类、第三类项目申报书、绩效目标表正反打印一式6份和申报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后一并报送至南京市农业农村局(江东中路265号新城大厦1648室); 第二、四类项目申报材料,报送至各区农业农村部门。
联系人:
科技教育处 谢振东,68787975;朱亚楠,68786037
江北新区经发局 范才钰 58573116
江宁区农业农村局 刘良峰 68173952
浦口区农业农村局 陈地科 58888780
六合区农业农村局 梁文怡 57120930
溧水区农业农村局 贺 香 57206210
高淳区农业农村局 梁玉全 68512091
栖霞区农业农村局 张 琼 85579519
附件:1.农业特色产业全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产业化攻关项目绩效目标表和申报书
2. 农业科技成果示范基地项目绩效目标表和申报书
3. 重大农业技术协同推广项目绩效目标表和申报书
4. 南京市农业科技产学研项目汇总表
南京市农业农村局
2024 年11月6日
点击查看原文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