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电信北京公司2023-2024年第二批管道施工集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20481.25万元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3/10/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szb-2023-14932
预算金额20481.25万元
招标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招标联系人王工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汤井宽18118851471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13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30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名称: | 中国电信北京公司2023-2024年第二批管道施工集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 创建时间日期: | 2023-10-07 17:35:40 | |||||||||||||||||||||||||||||||||||||||||||||||||||||||||||||||||||||||||||||||||||||||||
招标文件发售起始时间: | 2023-10-08 08:30:00 |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 2023-10-13 17:30:00 | |||||||||||||||||||||||||||||||||||||||||||||||||||||||||||||||||||||||||||||||||||||||||
终止: | 否 | |||||||||||||||||||||||||||||||||||||||||||||||||||||||||||||||||||||||||||||||||||||||||||
中国电信北京公司2023-2024年第二批管道施工集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 中国电信北京公司2023-2024年第二批管道施工集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 JSZB-2023-14932),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招标范围:本项目为 中国电信北京公司2023-2024年第二批管道施工集中公开招标项目。 1.1.1招标内容: 中国电信北京公司2023-2024年第二批管道施工集中公开招标项目,主要内容为管道施工建设。 1.1.2项目性质:通信工程施工服务。 1.1.3项目预估规模:本批次预估施工费用合计20,481.25万元(不含税)。 1.1.4实施地域:北京市。 1.1.5★施工工期要求:按具体下达任务书的工期要求。 1.1.6★整体进度要求: 截止到2024年7月31日前,承包人须完成框架协议总工作量的50%以上,若中标人在规定截止时间未完成进度要求,招标人有权扣除对应框架合同剩余份额的50%。 若中标人在规定截止时间止未完成进度要求,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框架协议。 1.1.7★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质量保修5年。 1.1.8★工程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1.1.9技术要求:投标人施工技术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要求。 1.1.10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自框架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为:BJ03001工程建设服务(施工)。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产品品类、处理措施、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 1.3标段划分及中标人数量:本项目划分6个标段,每标段中标人数量为1名。投标人可以任意选择标段投标,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标段数最多为1个。
注1:以上施工费用为预估金额,最终以招标人或审计机构审计的结果为准。 注2:框架合同执行数量最终以订单下达的数量为准。 1.4★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设置投标限价100%,投标人报送统一折扣,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最高限价要求具体如下: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营业执照及企业证件: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投标人须提供以下企业证件: (1)如投标人为企业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的企业信用信息截图。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事业单位在线(http://www.gjsy.gov.cn/)的信息截图。 (2)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通过账户管理系统打印的《基本账户存款信息》的复印件。 2.2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1:投标人须提供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 注2: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取得新资质证书的,资质相应等级应满足上述要求,并提供新资质证书复印件。 2.3增值税专用发票要求:投标人须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4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合同或订单的签署日期为2020年10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当日前(不含招标公告发布当日)同类项目(管道专业)的施工项目业绩,业绩累计金额不低于3800万元。 注1:必须提供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的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须包括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的名称、标的、金额(份额)、签字盖章页等。 1)业绩时间以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订单签订时间或合同中载明的签订或履约起点时间为准,业绩金额以单项合同金额或框架协议订单或结算定案表的累计金额计算,业绩数量以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数量计算。 2)投标人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和相应的订单或结算定案表。如仅提供框架协议未提供相应的订单或结算定案表,或仅提供订单或结算定案表未提供相应的框架协议,相应的业绩数量和业绩金额均不予认可。投标人提供的订单应为纸质订单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或系统下达的采购订单截图;结算定案表应为有施工委托单位审计部门或第三方审计单位盖章的结算定案表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以上内容资料不全,评标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关键信息的将不予认可。 注2: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包含管道以外其他专业的混合型业绩,仅认可其中管道施工部分,其他施工部分不予认可。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为单项合同或一事一议合同,仅认可其中管道部分金额;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为框架合同,仅认可其中管道部分订单。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订单无法确认管道施工部分金额,则需提供该合同/订单的甲方出具的证明材料,明确该合同/订单中管道施工部分金额,加盖甲方印章,其余情况均不予认可。 注3:在必要时,投标人有配合提供上述所有业绩证明材料的合同或框架合同及相应订单原件的义务,应按照评审委员会或招标人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供,若投标人所提供的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的,均不予认可。 2.5人员要求: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A证); (2)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B证)及住建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通信与广电专业),1人; (3)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C证); (4)专业施工人员:须具备与实际工程相关的特种作业证书的专业施工人员,包含电工证、有限空间作业证两类; (5)施工队伍:须同时可以进驻施工场地且满足招标文件对于组织架构要求的施工队伍数量至少5个,需提供具体的施工队伍人员信息表,每个队伍包含施工队长1名,专职安全员1名(即(3)中人员),专业施工队员5名(本项目中特种作业证书仅包括电工证和有限空间作业证;每名专业施工队员需至少提供1个特种作业证书且5名专业施工队员所提供的证书必须涵盖住2种特种作业证书);同一队伍中人员角色不能复用、且不同队伍人员不能复用,不同标段间的人员(含项目负责人)可复用。 注1:须提供上述(1)-(5)人员距离投标截止日所在月份前近6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投标人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提供证明首页、团队人员所在页、最后一页,提供的社保证明须包含缴纳单位名称、团队人员姓名及缴费情况、社保查验网站链接、查验校验码等内容。 无带链接截图及查验校验功能省份的社保证明材料可不提供此两项内容,但提供的社保证明材料需要包含单位名称、人员所在页、缴费情况等基本信息,并且需同时提供官网查询过程的录屏视频,该视频证明文件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投标文件递交-04大附件上传”进行提交。 注2:投标人须提供上述人员要求的有效身份证明、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不予认可。 注3:项目团队成员在项目中只能担任一个角色,如出现一人担任多个角色的,则该成员不计入评审。 注4:若投标人提供的有限空间特种作业证书为北京市发证,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监制,北京市应急管理局签发;若投标人提供的有限空间特种作业证书为北京市以外机构发证,需为省级应急管理厅/局授权或当地官网公示的合法培训机构签发。 2.6投标人之间关系: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7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投标人不得存在情形: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10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5)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10月1日起)在中国电信北京公司中标后不签署合同的或签署合同后因投标人原因解除或终止合同的; 16)投标人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17)近两年(自2021年10月1日起)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事故的; 18)投标人在过去一年(自2022年10月1日起)因合同履行出现严重违约而被招标人发布通报3次及以上的,以招标人的正式发文为准; 19)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0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0)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0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2)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23)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注1:投标人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注2:不满足上述任意一条,将被直接否决投标资格。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0月8日08时30分至2023年10月13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招标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投标人注册”。 4.3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30日09:30分。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集中招标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5.3本项目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招标文件要求递交其他文件的,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投标人注册 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集中招标文件。 6.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服务热线4008227188,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 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服务热线010-56107929/010-56107880,服务邮箱:ctsc@chinatelecom.cn。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s://txzbqy.miit.gov.cn/)、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21号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6号建威大厦1512室 邮编:100010 邮编:100045 联系人:王工 联系人:汤井宽、李欣楠、张峰、史继祥、胡致国、刘亮、施秋红、江大伟、常东旭、邵雪霞、尹本京 电话:010-59504827 电 话:18118851471、17610478202 传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tangjingkuan.jszbtx@chinaccs.cn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 账号:/ 账号:/ 8.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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