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云南中烟统一信息化平台(成品物流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406.97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7/1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云南中烟统一信息化平台(成品物流系统)建设项目,招标人为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招标人的委托,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本项目的公开招标工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云南中烟统一信息化平台(成品物流系统)建设项目
2.2 项目编号:2380010203010046/YDZTF20231057
2.3 招标内容:覆盖云南中烟本部、红塔集团、红云红河集团、物资集团凉亭中心库、全资合作加工企业等生产点和发货点的成品卷烟物流业务,主要包括成品卷烟需求管理、订单管理、计划调度管理、运输执行、仓储管理、承运商管理、费用管理、批次管理体系升级等八大业务功能模块与移动应用、运行预警监控、统计报表查询、基础信息管理等四大通用功能模块;具体业务涵盖成品卷烟国内汽运销售、空运销售、出口烟销售、转储移库、厂内调拨、回购业务、托盘运输、成品退货、样品烟业务、商务事故处理、破损烟和售后服务卷烟置换、烟模仓储管理、托盘管理、准运证管理等内容,以实现物流管理部、两红物流中心及各生产点、发货点全层级的物流业务运作和综合管理。完成云南中烟统一信息化平台(成品物流系统)建设项目整个系统的组织、开发、安装、调试、验收、培训、维护和服务等。
2.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8个月内完成项目实施,并于项目通过整体竣工验收后免费运维1年。
2.5 服务质量:(1)中标方需确保实施人员与投标文件中的拟派人员一致;(2)软件系统所有性能指标达到技术规范要求和系统功能全部满足业务需求且符合招标人验收标准时,可进行系统最终验收。
2.6 服务地点: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及相关地点。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
2.8项目金额: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406.97万元(含税)。
2.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评标时,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的信用情况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上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供给评标委员会评审。
注:失信被执行人由《信用中国》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
3.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被正式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转发的行业其他工商企业或云南中烟“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在禁入期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在评标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包含投标人曾用名。
3.4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挂靠单位投标,不允许中标后转包、分包项目。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可选择以下任一种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4.1现场获取:请投标人于2023年7月10日至7月17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含法定节假日),在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前台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路与万宏路交汇处万宏嘉园沣苑(地块三)B座15层(奥斯迪商务中心B座),持单位介绍信至现场获取招标文件。
4.2线上获取:请于2023年7月10日至7月17日17时30分前登录“云南木典采招投交易网”,注册企业数字证书(CA)后上传文件获取附件资料(资料要求同现场获取要求资料一致,请扫描成PDF作为附件上传),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线上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7月17日17时30分。企业数字证书(CA)办理及“云南木典采招投交易网”技术支持电话:0871-63310852。投标单位要为企业数字证书(CA)办理预留足够时间,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至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尚未完成资料递交造成无法及时获取招标文件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4招标文件费用的缴纳,可采用公对公转账的方式,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开户人: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汇款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云南省分行昆明汇通支行
账号:2502038009024579141
4.5发票开具形式为:电子普通发票邮箱领取,增值税专用纸质发票当月现场领取(注:为保证招标文件获取时支付凭证审核效率,请在对公转账备注栏填写20231057+公司名称+文件费)。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7月31日14时00分,地点为: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1512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元博网采购与招标网“原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烟草总公司官网》《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网站》《云南木典采招投交易网》上发布。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转载的公告概不负责。各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该在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内,向招标代理或招标人提出,过期不予以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夏老师
电话:0871-65875325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路与万宏路交汇处万宏嘉园沣苑(地块三)B座15层(奥斯迪商务中心B座15楼)
联 系 人:包惠玲、闫梅、赵德武
电 话:(0871)63335681-7115、63335856
电 子 邮 箱:2021786019@qq.com
本招标项目为云南中烟统一信息化平台(成品物流系统)建设项目,招标人为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招标人的委托,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本项目的公开招标工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云南中烟统一信息化平台(成品物流系统)建设项目
2.2 项目编号:2380010203010046/YDZTF20231057
2.3 招标内容:覆盖云南中烟本部、红塔集团、红云红河集团、物资集团凉亭中心库、全资合作加工企业等生产点和发货点的成品卷烟物流业务,主要包括成品卷烟需求管理、订单管理、计划调度管理、运输执行、仓储管理、承运商管理、费用管理、批次管理体系升级等八大业务功能模块与移动应用、运行预警监控、统计报表查询、基础信息管理等四大通用功能模块;具体业务涵盖成品卷烟国内汽运销售、空运销售、出口烟销售、转储移库、厂内调拨、回购业务、托盘运输、成品退货、样品烟业务、商务事故处理、破损烟和售后服务卷烟置换、烟模仓储管理、托盘管理、准运证管理等内容,以实现物流管理部、两红物流中心及各生产点、发货点全层级的物流业务运作和综合管理。完成云南中烟统一信息化平台(成品物流系统)建设项目整个系统的组织、开发、安装、调试、验收、培训、维护和服务等。
2.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8个月内完成项目实施,并于项目通过整体竣工验收后免费运维1年。
2.5 服务质量:(1)中标方需确保实施人员与投标文件中的拟派人员一致;(2)软件系统所有性能指标达到技术规范要求和系统功能全部满足业务需求且符合招标人验收标准时,可进行系统最终验收。
2.6 服务地点: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及相关地点。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
2.8项目金额: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406.97万元(含税)。
2.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评标时,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的信用情况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上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供给评标委员会评审。
注:失信被执行人由《信用中国》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
3.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被正式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转发的行业其他工商企业或云南中烟“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在禁入期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在评标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包含投标人曾用名。
3.4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挂靠单位投标,不允许中标后转包、分包项目。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可选择以下任一种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4.1现场获取:请投标人于2023年7月10日至7月17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含法定节假日),在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前台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路与万宏路交汇处万宏嘉园沣苑(地块三)B座15层(奥斯迪商务中心B座),持单位介绍信至现场获取招标文件。
4.2线上获取:请于2023年7月10日至7月17日17时30分前登录“云南木典采招投交易网”,注册企业数字证书(CA)后上传文件获取附件资料(资料要求同现场获取要求资料一致,请扫描成PDF作为附件上传),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线上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7月17日17时30分。企业数字证书(CA)办理及“云南木典采招投交易网”技术支持电话:0871-63310852。投标单位要为企业数字证书(CA)办理预留足够时间,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至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尚未完成资料递交造成无法及时获取招标文件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4招标文件费用的缴纳,可采用公对公转账的方式,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开户人: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汇款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云南省分行昆明汇通支行
账号:2502038009024579141
4.5发票开具形式为:电子普通发票邮箱领取,增值税专用纸质发票当月现场领取(注:为保证招标文件获取时支付凭证审核效率,请在对公转账备注栏填写20231057+公司名称+文件费)。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7月31日14时00分,地点为: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1512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元博网采购与招标网“原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烟草总公司官网》《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网站》《云南木典采招投交易网》上发布。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转载的公告概不负责。各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该在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内,向招标代理或招标人提出,过期不予以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夏老师
电话:0871-65875325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路与万宏路交汇处万宏嘉园沣苑(地块三)B座15层(奥斯迪商务中心B座15楼)
联 系 人:包惠玲、闫梅、赵德武
电 话:(0871)63335681-7115、63335856
电 子 邮 箱:202178601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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