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华夏银行2024年资本类债券发行中介机构选聘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3/12/1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银行”或“采购人”)拟对2024年资本类债券发行中介机构选聘项目征集供应商,诚邀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报名参与。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华夏银行2024年资本类债券发行中介机构选聘项目
二、采购内容简介 (以最终标书为准)
2024年,华夏银行拟申请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资本类债券,包括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二级资本债券等,具体品种和规模以实际发行为准,现需选聘中介机构协助开展相关工作,包括主承销商、评级机构。
其中,主承销商包括牵头主承销商和联席主承销商,负责债券发行监管沟通和组织协调工作;牵头尽职调查,组织准备全套监管申报材料;协助开展路演推介、簿记发行等相关销售工作;协助完成债券发行缴款以及存续期管理工作等。评级机构负责对我行主体、债项分别进行评级,并出具正式的评级报告;按照监管要求,在债券存续期进行年度跟踪评级,并出具正式的跟踪评级报告。
三、意向供应商资质要求及提交材料要求
(一)意向供应商资质要求
1.主承销商
(1)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运作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违约等事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
(2)具备主承销金融债券的资格,近三年具有商业银行资本类债券承销经验,提供的服务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华夏银行要求;
(3)配备专业服务团队,团队成员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沟通协调能力,能高效及时响应华夏银行需求和意见;熟悉国家金融政策和监督管理制度,了解宏观经济形势和市场情况。
2.评级机构
(1)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运作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财务状况良好;
(2)具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评级资质,近三年具有商业银行资本类债券评级经验,提供的服务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华夏银行要求;
(3)配备专业服务团队,团队成员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沟通协调能力,能高效及时响应华夏银行需求和意见。
(二)提交材料内容
1.提交加盖公章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上述材料需为PDF格式文件。
2.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需为PDF格式文件。
3.加盖公章的供应商声明书(详见附件2),需为PDF格式文件。
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屏加盖公章并扫描为PDF格式文件)。(查询路径:“信用中国首页-信用服务”)。
5.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详见附件3),填写完整,特别是“近三年(2020-2022年)财务状况(营业收入、净利润)”。此项材料须提供EXCEL格式文件(请勿更改表样)和加盖公章的PDF格式文件。
6.近三年(2020-2022年)审计报告或财报,其中“营业收入、净利润”应圈出标记且与第5条填报的数据存在核对关系。加盖公章的PDF扫描件。
7.报名主承销商的供应商需提供具备承销金融债券资质的证明材料;报名评级机构的供应商需提供具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评级资质的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扫描后转为PDF格式文件。
8.报名主承销商的供应商需提供1个2020年以来资本类债券承销案例合同(包括但不限于首页、签署页及关键服务内容页);报名评级机构的供应商需提供1个2020年以来资本类债券评级案例的评级报告(含案例对应主体评级、债项评级各一份)。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扫描后转为PDF格式文件。
9.供应商需提供配备专业服务团队的承诺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团队规模、人员资质级别、历史项目经验等。以上材料需加盖公章扫描后转为PDF格式文件。
(三)提交材料要求
本项目主承销商和评级机构采取分别报名的方式,请分别将所有要求提交的材料打包压缩为1个文件包发送至联系人邮箱(hxbjczx10@hxb.com.cn),邮件主题和文件名均命名为:公司全名+2024年资本类债券发行中介机构选聘项目+(主承销商/评级机构)。
1.提交材料须按要求扫描并生成PDF文件或指定版本,对于未按要求加盖公章的原件电子扫描件视为缺漏,采购人将拒绝其报名。
2.报名资料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情况,采购人将拒绝其报名。
3. 凡是符合本项目资质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人均会向《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中登记的联系人邮箱发出正式邀请。投标时间及地点以邀请文件通知为准。
4.采购人视收到的上述材料不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应予接受。
5.采购人可能根据项目情况取消采购,供应商应予接受。
四、供应商征集联系事项
采购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商务联系人:刘女士 010-85237166
业务联系人:陈女士 010-85238231
邮箱地址:hxbjczx10@hxb.com.cn
征集期:2023年12月19日-2023年12月25日
五、公告发布渠道
本次征集公告在华夏银行官网(www.hxb.com.cn)、金采网(www.cfcpn.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发布。
附件:1.授权委托书
2. 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
3.声明书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9日
一、项目名称:
华夏银行2024年资本类债券发行中介机构选聘项目
二、采购内容简介 (以最终标书为准)
2024年,华夏银行拟申请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资本类债券,包括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二级资本债券等,具体品种和规模以实际发行为准,现需选聘中介机构协助开展相关工作,包括主承销商、评级机构。
其中,主承销商包括牵头主承销商和联席主承销商,负责债券发行监管沟通和组织协调工作;牵头尽职调查,组织准备全套监管申报材料;协助开展路演推介、簿记发行等相关销售工作;协助完成债券发行缴款以及存续期管理工作等。评级机构负责对我行主体、债项分别进行评级,并出具正式的评级报告;按照监管要求,在债券存续期进行年度跟踪评级,并出具正式的跟踪评级报告。
三、意向供应商资质要求及提交材料要求
(一)意向供应商资质要求
1.主承销商
(1)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运作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违约等事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
(2)具备主承销金融债券的资格,近三年具有商业银行资本类债券承销经验,提供的服务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华夏银行要求;
(3)配备专业服务团队,团队成员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沟通协调能力,能高效及时响应华夏银行需求和意见;熟悉国家金融政策和监督管理制度,了解宏观经济形势和市场情况。
2.评级机构
(1)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运作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财务状况良好;
(2)具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评级资质,近三年具有商业银行资本类债券评级经验,提供的服务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华夏银行要求;
(3)配备专业服务团队,团队成员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沟通协调能力,能高效及时响应华夏银行需求和意见。
(二)提交材料内容
1.提交加盖公章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上述材料需为PDF格式文件。
2.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需为PDF格式文件。
3.加盖公章的供应商声明书(详见附件2),需为PDF格式文件。
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屏加盖公章并扫描为PDF格式文件)。(查询路径:“信用中国首页-信用服务”)。
5.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详见附件3),填写完整,特别是“近三年(2020-2022年)财务状况(营业收入、净利润)”。此项材料须提供EXCEL格式文件(请勿更改表样)和加盖公章的PDF格式文件。
6.近三年(2020-2022年)审计报告或财报,其中“营业收入、净利润”应圈出标记且与第5条填报的数据存在核对关系。加盖公章的PDF扫描件。
7.报名主承销商的供应商需提供具备承销金融债券资质的证明材料;报名评级机构的供应商需提供具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评级资质的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扫描后转为PDF格式文件。
8.报名主承销商的供应商需提供1个2020年以来资本类债券承销案例合同(包括但不限于首页、签署页及关键服务内容页);报名评级机构的供应商需提供1个2020年以来资本类债券评级案例的评级报告(含案例对应主体评级、债项评级各一份)。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扫描后转为PDF格式文件。
9.供应商需提供配备专业服务团队的承诺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团队规模、人员资质级别、历史项目经验等。以上材料需加盖公章扫描后转为PDF格式文件。
(三)提交材料要求
本项目主承销商和评级机构采取分别报名的方式,请分别将所有要求提交的材料打包压缩为1个文件包发送至联系人邮箱(hxbjczx10@hxb.com.cn),邮件主题和文件名均命名为:公司全名+2024年资本类债券发行中介机构选聘项目+(主承销商/评级机构)。
1.提交材料须按要求扫描并生成PDF文件或指定版本,对于未按要求加盖公章的原件电子扫描件视为缺漏,采购人将拒绝其报名。
2.报名资料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情况,采购人将拒绝其报名。
3. 凡是符合本项目资质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人均会向《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中登记的联系人邮箱发出正式邀请。投标时间及地点以邀请文件通知为准。
4.采购人视收到的上述材料不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应予接受。
5.采购人可能根据项目情况取消采购,供应商应予接受。
四、供应商征集联系事项
采购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商务联系人:刘女士 010-85237166
业务联系人:陈女士 010-85238231
邮箱地址:hxbjczx10@hxb.com.cn
征集期:2023年12月19日-2023年12月25日
五、公告发布渠道
本次征集公告在华夏银行官网(www.hxb.com.cn)、金采网(www.cfcpn.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发布。
附件:1.授权委托书
2. 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
3.声明书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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