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物业管理服务采购的成交公告
收费管理登记枯树死树设备故障处置措施消防安全除草低压配电房中心花园管理处办公楼基础花草树木消防水枪护树设施公益活动的保卫和服务草坪停车场内堆放杂物松土协调关系创卫创城突击任务维修车辆车辆有序停放地下车库培训计划路面维修消防设施废弃家电家器及杂物车辆管理盆花安全与秩序管理人员高大树种火灾事故绿化养护卫生间地面组织人员学习和演练大黄椰工程物业服务费催缴整体设计对四大院实行24小时安全巡逻日常维修维护住户交通疏导楼梯扶手鼠洞病虫害防治办公楼及住宅楼的楼梯修枝截顶室外招牌商铺秩序管理保安员宿舍监控视频资料日常巡查和监管公共水电日常维修蟑螂药活动场所服务意识管理维护服务巡逻岗广告牌应急管理剥芽代抄水电表秩序维护服务方案公共水电管线公共走廊杂草杂物通讯主干苗木安全及秩序管理监控录像蜘蛛网监控系统设备树木扶正地委大院大门CA数字证书楼板果皮箱设备管理疏通水沟废旧家具家电消防管理施肥植物树木养护设施维修维护电梯轿厢政府购买服务卫生保洁绿化水电维修人员铺面门店帮教蚂蚁药电动车道闸系统生活垃圾洗手盆电动消防车消防通道畅通办公用品装修申请审批消防水带扶手电动车IC卡天面给排各种管道乔木仪表仪容苗圃清扫楼顶及楼栋外墙小广告项目管理专业水泵消防接口屋顶车库管理物业管理费催收货物单元门公厕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行为的管理庭院地面培植养护房屋装修监管假槟榔保洁绿化工具设备健身器材保安主管跟踪服务公共安全秩序绿地养护日常工作计划死树枯树日常安全巡查服务环境卫生的管理疏通道路车辆道闸系统公共道路交通工具管理人员办公室枯枝落叶日常安全巡逻检查农药应急预案拖把湿拖管理人员的培训临时车辆收费围墙消毒衣物喷杀蟑螂活动重点人口管理公众形象车辆道闸设备汽车道闸系统保密保安服务便盆给排水广告栏垃圾桶浇水绿化美化引导疏通管理关系信息表花卉临时停放费监控室或值班岗亭卫生间垃圾要及时清走管理员公共用水电子响应文件公益活动的安保共用部位的监管运行专用变压器所有用户用电抄表移动岗亭灭火器毒谷会务电路电线搬家家具家电防火工作车辆在消防通道和道路弯道停放监控室管理室内装饰装修承重墙体车辆对号入位停放一楼防盗门及楼道挡雨板器械对大院绿化带摆花小型消防洒水车宣传栏房屋装修装饰院内公共秩序流动人口补植根据各种灌草木使用管理浇灌损害公物物业管理费催缴草拟工作总结物业管理服务涂白走廊通道安全防范装备日常检查做好系统设备日常的维护楼栋外墙及单元门车辆乱停乱放保安工作消防水炮零星装修垃圾治安监控设备鲜花盆景保养南区保洁员补种楼道挡雨板装修施工监管吸水管车辆停放院内安全管理花带养犬截顶垃圾杂物要及时清理花灌木绿篱日常管理养护修剪整形清理清运门岗管理绿化带改造垃圾要求及时清走房屋进行装修监督指导共用部位日常监管收费电脑巡逻区域进行巡查抹芽果树榕树综合管理管理人员的管理相关咨询解释商务技术文件环卫设备设施维护装修垃圾清理合理修剪人员培训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2/06/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zzc2022-c3-990130-yzlz
预算金额251万元
招标公司崇左市驻南宁管理处
招标联系人-0771-3938526
招标代理机构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陆晖0771-7833699
中标公司广服务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广西诚愉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物业管理服务采购的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CZZC2022-C3-990130-YZLZ
二、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报价:2509236(元) | 广西诚愉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南宁市西乡塘区发展大道189号2号标准厂房十二层1201号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 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 2022-2023年崇左市驻邕四个大院物业服务。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 2022-2023年崇左市驻邕四个大院物业服务。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 一年,即从2022年8月1 日零时起至2023年7月 31日24时止 | 符合标书规定服务标准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周洁,陈秀苇(采购人代表),吕春玲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标书规定的收费计算标准(□货物类/ ?服务类/□工程类)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出收费基准价格,采购代理收费以(?收费基准价格/□收费基准价格下浮 %/□收费基准价格上浮 %)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3473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崇左市驻南宁管理处
地 址:南宁市西乡塘区明秀东路238号(原地委大院)
联系方式:0771-39385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崇左市友谊大道与城南八路交叉口东南角处(百成国际2#楼十三层)
联系方式:0771-78336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陆晖
电 话:0771-7833699
附件信息:
最终报价.pdf最终报价.pdf
51.1K
竞标报价表.pdf竞标报价表.pdf
449.0K
定稿磋商文件-物业管理服务采购.doc定稿磋商文件-物业管理服务采购.doc
441K
小微企业(6940856944108692869).pdf小微企业(6940856944108692869).pdf
314.9K
投投标标报报价价明明细细表表
投标人全称(公章):广西诚愉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及分标:CZZC2022-C3-990130-YZLZ
供应商名称 | 报价(元) | 合同履行期限 | 备注 |
广西诚愉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2509236 | 一年,即从2022年8月1 日零时起至2023年7月 31日24时止 | 无 |
1/1
物业管理服务采购/CZZC2022-C3-990130-YZLZ
报价文件
1.竞标报价表
竞标报价表
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编号:CZZC2022-C3-990130-YZLZ
序号 | 收费项目 | |
1 | 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 |
碳商报价:人民币贰佰伍拾万零玖任贰佰叁拾陆元整(¥2,509,236.00) | 碳商报价:人民币贰佰伍拾万零玖任贰佰叁拾陆元整(¥2,509,236.00) | |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即从2022年8月1日零时起至2023年7月31日24时止。 |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即从2022年8月1日零时起至2023年7月31日24时止。 |
注:
1.供应商的报价表必须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
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2.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者加盖电子签章或者由法
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托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3.如为联合体竞标,“供应商名称”处必须列明联合体各方名称,标注联合
体牵头人名称,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4.如为联合体竞标,盖章处须加盖联合体牵头人电子签章,否则其响应文
件按无效处理。
5.如有多分标,分别列明各分标的报价表,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
供应商(电子签章):广
服务有限公司
年0620日日
2
CYH
诚信经营愉悦共处和谐发展
愉和集团
采购代理机构: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人:崇左市驻南宁管理处项目编号:CZZC2022-C3-990130-YZLZ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48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39第三章采购需求26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2目录2022年6月10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2年6月2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项目概况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六章合同文本74
采购需求:最高限价(如有):251万元预算金额:251万元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编号:CZZC2022-C3-990130-YZLZ
/ 分标;预算金额: | |||
序号 | 标的的名称 | 数量及 单位 | 简要服务需求或者服务要求 |
01 | 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 1项 | 2022-2023年崇左市驻邕四个大院物业服务。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申请人的资格条件: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即从2022年8月1日零时起至2023年7月31日24时止。
四、响应文件提交售价:0元方式:网上下载。本项目不提供纸质文件,潜在供应商需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获取的磋商文件编制,通过其他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将有可能导致供应商无法在“政采云”平台编制及上传响应文件。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时间:2022年6月10日至2022年6月1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六、公告期限2.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1.时间:2022年6月2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五、开启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截止时间:2022年6月2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1.网上查询地址七、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竞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政采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是指后缀名为“jmbs”的文件),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依次进入“服务中心-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查看电子竞标具体操作流程。3.供应商竞标注意事项(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1.采购人信息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4)供应商需要在具备有摄像头及语音功能且互联网网络状况良好的电脑登录“政采云”平台远程开标大厅参与本次磋商,否则后果自负。注:1)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供应商确保在电子竞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CA数字证书参与整个采购活动。2)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上传),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响应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上传),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提交(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提交(上传)的响应文件,“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3)CA证书在线解密: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需携带制作响应文件时用来加密的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登录“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现场按规定时间对加密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否则后果自负。(2)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平台上的CA数字证书办理及响应文件的提交(供应商可登录“广西政府采购网”,依次进入“办事服务-下载专区”或者登陆“政采云”平台,依次进入“服务中心-入驻与配置”中查看CA数字证书办理操作流程。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者需要技术支持,请致电政采云客服热线:400-881-7190)。
地址:广西崇左市友谊大道与城南八路交叉口东南角处(百成国际2#楼十三层)名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梁小纯,0771-3938526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明秀东路238号(原地委大院)名称:崇左市驻南宁管理处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电话:0771-7835598、0771-7833699项目联系人:陆晖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0771-7835598、0771-7833699
条款号 | 内 容 |
3 | 1.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2.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2.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
5.1 | 是否接受联合体竞标: 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
5.2 | 如接受联合体竞标,联合体竞标要求如下: 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竞标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竞标。联合体竞标的,须提供《联合体竞标协议书》(格式后附)。 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竞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条件(涉及行政许可范围的内容,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相应资质)。本项目有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必须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条件。 3.联合体各方之间必须签订联合竞标协议,协议书必须明确主体方(或者牵头方)并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各方承担责任与义务的分工必须符合采购需求,否则,联合体竞标无效),并将联合竞标协议放入响应文件。联合体各方必须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6.联合体竞标业绩、履约能力按照联合体各方中较高的一方认定并计算(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7.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磋商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8.联合体各方均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资格证明文件。 |
6.2 | ☑不允许分包 □允许分包 分包内容: 。 分包金额或者比例: 。 |
12.1.1 | 资格证明文件: 1.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其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执业许可证或者登记证书等),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2. 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2022年1月至今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复印件;依法免税的,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从成立之日起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成立之日起的依法缴纳税收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3. 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2022年1月至今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证(专用收据或者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从成立之日起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成立之日起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4. 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2020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信用报告(企业竞标的提供企业信用报告,自然人竞标的提供个人信用报告);供应商属于成立时间在规定年度之后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的月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资信证明应在有效期内,未注明有效期的,银行出具时间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不超过一年);(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5.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6.竞标声明(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7.联合体竞标协议书(格式后附);(联合体竞标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8.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材料;(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9.除磋商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注: (1)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2)联合体竞标时,第1-5项资格证明文件联合体各方均必须分别提供,并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电子签章,规定签字处签字(或者电子签名),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3)分公司参加竞标的,应当取得总公司授权; |
12.1.2 | 报价文件 1.竞标报价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2.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
12.1.3 | 商务技术文件 1.无串通竞标行为的承诺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后附);(除自然人竞标外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3.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后附);(委托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4.磋商保证金提交凭证;(如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则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5.商务要求偏离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6.技术方案(格式自拟);(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7.服务要求偏离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8.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格式自拟); 9.对应采购需求的服务要求、商务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格式自拟); 10.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注: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
15.2 | 竞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即满足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服务的价格;包括竞标服务的成本、运输(含保险)(如有)、技术服务、培训、税费等所有费用。 |
16.2 | 竞标有效期:自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120日。 |
17.1 |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收取磋商保证金,具体规定如下: / 分标磋商保证金人民币25000元。 磋商保证金的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禁止采用现钞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交至指定账户并且到账(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南宁东葛支行,开户名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崇左分公司,银行账号:8113001013900075153);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等方式的,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必须提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原件。否则视为无效磋商保证金。 相关要求: 1.磋商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交纳方式的,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交至指定账户并且到账,供应商应将银行转账底单的复印件作为磋商保证金提交凭证,放置于商务技术文件中,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2.磋商保证金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交纳方式的,供应商应将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的复印件作为磋商保证金提交凭证,放置于商务技术文件中,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现场提交地址及邮寄地址:广西崇左市友谊大道与城南八路交叉口东南角处(百成国际2#楼十三层),收件人:陆晖,联系方式:0771-7835598、0771-7833699)将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原件提交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出具回执(邮寄方式的除外),并妥善保管。 3.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磋商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备注: 1.磋商保证金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或者不按规定交纳方式交纳的,或者未足额交纳的(包含保函额度不足的),视为无效磋商保证金。 2.供应商采用现钞方式或者从个人账户(自然人竞标除外)转出的磋商保证金,视为无效磋商保证金。 3.支票、汇票或者本票出现无效或者背书情形的,视为无效磋商保证金。 4.保函有效期低于竞标有效期的,视为无效磋商保证金。 5.采用银行、保险机构出具保函的,必须为无条件保函,否则视为无效磋商保证金。 6.政采云平台暂未支持电子保函功能,故本项目暂不接受电子保函形式的保证金。 |
19 | 本项目不接受电子备份响应文件 |
20.1 |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
24.1 | 磋商小组的人数:不少于3人。 |
25 | 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首次响应文件解密时间: 30 分钟(注:不少于30分钟) |
26.3 | 商务要求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 0 项。 服务要求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 0 项。 |
28.1 |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具体规定如下: 履约保证金金额:每分标按成交金额的 5 %(注:履约保证金不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5%)。 履约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方式(参照竞标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退付方式、时间及条件:由成交供应商向履约保证金收取单位提供《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合同验收书》(详见桂财采〔2015〕22号),保证金收取单位在收到合格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不计利息)。 履约保证金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崇左市驻南宁管理处 开户银行:建行南宁城北支行 银行账号:45001604759050510201 备注: 1.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优化营商环境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桂财采〔2020〕49号)规定,鼓励采购人在与中小微企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减少或免于收取履约保证金,有必要收取履约保证金的,收取的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5%。 2.履约保证金不足额缴纳的,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额度不足的或者保函有效期低于合同履行期限(即签订采购合同之日起至履行完合同约定的权利及义务之日止)的,不予签订合同。 3.采用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的,必须为无条件保函,否则不予签订合同。 4.供应商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按规定提交的履约保证金,视为有效履约保证金。 |
29.1 | 签订合同携带的证明材料: 委托代理人负责签订合同的,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等其他资格证件。 法定代表人负责签订合同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等其他证明材料。 |
31.2 | 接收质疑函方式:以书面形式 质疑联系部门及联系方式: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崇左分公司部门,联系电话:0771-7833699、0771-7835598,通讯地址:广西崇左市友谊大道与城南八路交叉口东南角处(百成财富100大楼2#楼十三层)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业务时间:工作日每天上午8时00分到12时00分,下午3时00分到6时00分 |
32.1 | 1.采购代理费支付方式: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采购人支付。 2.采购代理费收取标准: ☑以分标(☑成交金额/□采购预算/□暂定成交金额/□其他 )为计费额,按本须知正文第32.2条规定的收费计算标准(□货物类/ ☑服务类/□工程类)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出收费基准价格,采购代理收费以(☑收费基准价格/□收费基准价格下浮 %/□收费基准价格上浮 %)收取。 □固定采购代理收费 。 3. 采购代理费收取银行账户 公司名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崇左分公司 账号:8113001013000157995 开户行:中信银行南宁东葛支行 |
33.1 | 解释: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竞标阶段的规定,按更正公告(澄清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供应商须知、采购需求、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响应文件格式、合同文本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者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与同步更新的磋商文件不一致时以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
33.2 | 1.本磋商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供应商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磋商文件有特殊规定外,供应商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工会章、合同章、竞标/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及银行的转账章、现金收讫章、现金付讫章等其他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 2.本磋商文件所称的“电子签章”、“电子签名”,是指经“政采云”平台认可的CA认证的电子签名数据为表现形式的印章,可用于签署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印章与实物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因其采用电子化表现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 3.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磋商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竞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者执业许可证等证照上的负责人,本磋商文件所称自然人指参与竞标的自然人本人,且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自然人应当为年满18岁以上成年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4.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除了投标函、竞标报价表、联合体协议书和授权委托书必须由联合体各方签字或盖单位公章外,响应文件其他内容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上述规定签字并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即可,如要求填写“供应商名称”但又没有指定要求联合体成员填写的,由牵头人填写其牵头人单位名称即可。 5.本磋商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签字”是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亲自在文件规定签署处亲笔写上个人的名字的行为,私章、签字章、印鉴、影印等其他形式均不能代替亲笔签字。 6.本磋商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超过”“以外”,不包括本数。 |
2.定义1.2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1.1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磋商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和保护。1.适用范围一、总则供应商须知正文
2.6“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2.5“竞标”是指供应商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或者邀请函规定的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提交响应文件并希望获得标的的行为。2.4“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2.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12“首次报价”是指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中的报价。2.11“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是指采购需求中的不属于“实质性要求”的条款。2.10“负偏离”,是指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不满足条款要求,导致采购人要求不能得到满足的情形。2.9“正偏离”,是指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优于条款要求并有利于采购人的情形。2.8“实质性要求”是指磋商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足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2.7“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包含资格证明、报价、商务技术等所有内容的文件。
5.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竞标,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联合体竞标供应商应承担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获取磋商文件、勘查现场、编制和提交响应文件、参加磋商与应答、签订合同等,不论竞标结果如何,均应自行承担。4.竞标费用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7.特别说明6.3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6.2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项目不允许违法分包。允许分包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承担该工作需要行政许可的,如该工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应具备相应的行政许可,如供应商不具备相应的行政许可必须采用分包的方式,但分包供应商应具备相应行政许可。6.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6.转包与分包5.2如接受联合体竞标,联合体竞标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7.4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7.3供应商在竞标活动中提供任何疑似虚假材料,将报监管部门查处;签订合同后发现的,成交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7.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7.1如果本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供应商或制造商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材料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必须为供应商或者制造商所拥有或自身获得。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7.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竞标,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7.6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将报同级监督管理部门:(6)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3)不同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标事宜;
(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报价,或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成交,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然后再参加竞标;(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响应文件;
(3)采购需求;(2)供应商须知;(1)竞争性磋商公告/竞标邀请函;8.磋商文件的构成二、磋商文件(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10.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如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的,如要求采购人作出澄清或者修改的,供应商尽可能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9.供应商的询问(6)合同文本。(5)响应文件格式;(4)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12.1响应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三部分组成。12.响应文件的组成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响应文件必须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11.响应文件的编制原则三、响应文件的编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14.竞标的风险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种类为人民币,否则视同未响应。13.计量单位12.1.3商务技术文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1.2报价文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1.1资格证明文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5.3.1供应商的竞标报价应符合以下要求,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5.3竞标报价要求15.2竞标报价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5.1竞标报价应按磋商文件中“竞标报价表”格式填写。15.竞标报价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是供应商应当考虑的风险。
16.竞标有效期15.3.3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15.3.2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2)供应商必须就所竞标的分标的单项内容作唯一报价。不得存在漏项报价;(1)供应商必须就“采购需求”中所竞标的每个分标的全部内容分别作完整唯一总价报价,
17.2磋商保证金的退还17.1供应商须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17.磋商保证金16.3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在竞标有效期内均保持有效。16.2竞标有效期应由供应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期限作出响应。16.1竞标有效期是指为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完成评审、确定成交供应商、合同签订等工作而要求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在一定时间内保持有效的期限。
(3)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2)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17.4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7.3磋商保证金不计息。未成交供应商的竞标保证金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18.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采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竞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18.1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政采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此引发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8.响应文件编制的要求(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5)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4)除因不可抗力或者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0.响应文件的提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在线编制生成且后缀名为“bfbs”的文件,是否接受电子备份响应文件详见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9.电子备份响应文件18.5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者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或者加盖公章或者加盖电子签章。响应文件因涂改、行间插字或者删除导致字迹潦草或者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8.4响应文件中标注的供应商名称应与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执业许可证或者登记证书等)及公章一致,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标注的供应商名称应与身份证姓名及签名一致,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8.3响应文件须由供应商在规定位置签字、盖章(具体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或响应文件格式规定为准),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22.响应文件的退回21.2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响应文件。21.1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上传),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响应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上传),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提交(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提交(上传)的响应文件,“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方式可登陆“政采云”平台,进入“服务中心”中查看“电子响应文件制作与投送教程”)21.首次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20.2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政采云”平台将拒收。20.1供应商必须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及地点提交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应在制作完成后,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锁)进行电子签章、加密,然后通过网络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提交至“政采云”平台。
24.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具体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者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或者服务采购项目,或者达到公开招标规模标准的政府采购工程,经批准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的,磋商小组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24.磋商小组成立四、评审及磋商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申请撤回响应文件的,将根据本须知正文17.4的规定不予退还其磋商保证金。23.截止时间后的撤回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已提交的响应文件概不退回。
26.1本项目的评审方法为综合评分法。26.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响应文件开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加密时所用的CA锁,按平台提示和磋商文件的规定登录到“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采购代理机构依托“政采云”平台向各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供应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响应文件或者解密失败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25.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和解密24.3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基于“政采云”平台抽(选)取评审专家。24.2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情况特殊、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项目,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
(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6.5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26.4磋商小组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26.3商务/服务要求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6.2磋商小组按照“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27.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7.确定成交供应商及结果公告26.6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报采购人同意后,应当重新采购。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对原有的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并报财政部门备案。(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27.4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送本级财政部门。(3)除“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第4.3条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7.3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7.2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前,应当对成交供应商信用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上述规定的同样原因被取消成交资格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以上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磋商文件一并保存。成交供应商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成交结果公开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线下签订纸质合同: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后,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向采购人出示相关证明材料,经采购人核验合格后方可签订合同。29.1签订电子采购合同:成交供应商领取电子成交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电子采购合同。如成交供应商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29.签订合同28.2在履约保证金退还日期前,若成交供应商的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帐号有变动的,请以书面形式通知履约保证金收取单位,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28.1履约保证金的金额、提交方式、退付的时间和条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成交供应商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8.履约保证金
29.7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29.6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9.5采购人或成交供应商不得单方面向合同另一方提出任何磋商文件没有约定的条件或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也不得协商另行订立背离磋商文件和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9.4政府采购合同是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的依据,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应当按照采购合同约定的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全面履行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均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9.3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而放弃签订合同),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如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可追究采购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9.2签订合同时间: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1)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1.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具体质疑起算时间如下:31.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1.询问、质疑和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规定,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0.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31.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质疑函格式后附):31.3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1.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6)提出质疑的日期。(5)必要的法律依据;(4)事实依据;(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32.1代理服务收取标准及缴费账户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代理服务费。32.其他内容31.6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六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投诉书格式后附)。质疑答复导致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二)对采购过程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例如:某服务采购代理业务成交金额或者暂定价为150万元,计算采购代理收费额如下:(2)采购代理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采购代理的收费基准价格;注:32.2代理服务费收费计算标准:
费率 金额 | 货物类 | 服务类 | 工程类 |
100万元以下 | 1.5% | 1.5% | 1.0% |
100~500万元 | 1.1% | 0.8% | 0.7% |
500~1000万元 | 0.8% | 0.45% | 0.55% |
1000~5000万元 | 0.5% | 0.25% | 0.35% |
5000万元~1亿元 | 0.25% | 0.1% | 0.2% |
1~5亿元 | 0.05% | 0.05% | 0.05% |
5~10亿元 | 0.035% | 0.035% | 0.035% |
10~50亿元 | 0.008% | 0.008% | 0.008% |
50~100亿元 | 0.006% | 0.006% | 0.006% |
100亿以上 | 0.004% | 0.004% | 0.004% |
33.2其他事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1本磋商文件解释规则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合计收费=1.5+0.4=1.9万元(150-100)万元×0.8%=0.4万元100万元×l.5%=1.5万元
依据本磋商文件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磋商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工程承建商作出要求。(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不对其中涉及的工程承建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33.3本磋商文件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磋商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实质性要求”是指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已经指明不满足按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的条款。(1)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所称中小企业必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1.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说明: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第三章采购需求
一、评审程序和评审方法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分标采购预算:251万元4.供应商必须自行为其竞标产品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者专利成果的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供应商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如实响应磋商文件,不得仅将磋商文件内容简单复制粘贴作为竞标响应,还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将按无效响应处理(定制采购不适用本条款)。对于重要技术条款或技术参数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形式为准,否则将视为无效技术支持资料。
序号 | 标的的名称 | 数量及 单位 | 所属行业 | 服务需求 |
1 | 物业管理服务 | 1项 | 物业管理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崇左驻邕四大院:即南宁市明秀东路238号原南宁地区地委大院、衡秀里路原南宁地区行署南生活区、原南宁地区行署衡阳生活区、崇左市老干大院(以下简称崇左驻邕四个大院),目前由崇左市驻南宁管理处(以下简称管理处)负责管理,土地面积共223.04亩,住宅楼110栋,2753户,建筑面积249232.34㎡;办公楼及宾馆等公共建筑物4栋,建筑面积15047㎡,绿化用地16234.4㎡,乔木1002棵。 (一)原南宁地委大院包括围挡后的两栋16层小院(简称地委大院)。位于南宁市明秀东路238号,土地面积143亩,包括住宅楼74栋,建筑面积167092.33㎡,1781户;办公楼等公共建筑4栋,建筑面积9421.14㎡;绿地面积15205㎡;乔木941棵。 (二)原南地行署南区生活区(简称南区)。位于南宁市衡秀里,属于分散型居住小区。承包范围为土地面积59.62亩,住宅楼26栋,建筑面积53640㎡,总户数664户(保安工作承包范围为其中的17栋住宅楼,建筑面积37050㎡,421户),办公等公共建筑7栋,建筑面积5098.67㎡,绿地面积737.565㎡。乔木30棵。 (三)原南地行署衡阳生活区(简称衡阳小区)。位于南宁市衡阳西路11-3号,土地面积10.32亩,住宅楼3栋,建筑面积22183.59㎡,总户数228户,办公等公共建筑1套,建筑面积62.85,绿地面积41.859㎡,乔木7棵。 (四)老干部局大院生活区(简称老干大院)。位于南宁市友爱路11号,土地面积10.1亩,住宅楼7栋,建筑面积6316.42㎡,总户数80户;办公等公共建筑1栋,建筑面积464.33㎡;绿地面积250㎡,乔木24棵。 二、服务内容 1、四大院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场所的使用管理、监督、养护;(不包含路面维修、房屋维修和化粪池维修与清理工作) 2、院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的保洁服务; 3、院内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管理与维护; 4、四大院内的绿化养护和管理(乔木批量的修枝截顶除外); 5、院内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行驶和停放的管理; 6、院内安全管理和日常安全巡查服务; 7、南区和衡阳生活区的公共水电管线、设施维修维护和代抄水电表; 8、四大院内的住户或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行为的管理。 9、四大院监控系统和三个大院的汽车道闸系统现有设备维修维护(包括围挡后的两栋16层小院); 10、物业管理费催收工作。负责南区物业管理费催收工作;配合做好其他三个大院的物业管理费催收工作。 11、协助采购人组织开展各项公务及文娱活动和做好秩序维护工作。 三、项目要求 (一)服务时间:一年,即从2022年8月1 日零时起至2023年7月 31日24时止。 (二)人员配置及要求。根据服务内容及岗位设置,四大院确定岗位人员68人。管理与服务人员要求有较强的责任心、有敬业精神,无不良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耐心细致,身体健康,年龄18——60周岁。服从采购人管理,自觉遵守四大院规章制度,不泄露办公和个人秘密。统一着装、佩戴标志,行为规范,主动热情服务。 (三)岗位设置与资质条件。相应岗位的管理或服务人员,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或其他相应岗位证书。 1、按岗位及要求配足物业管理服务人员68人。 (1)管理岗位4人。其中: ①四大院物业项目主管(主任)1人。项目主管(主任)须取得建设部人事教育司颁发的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证,具有5年以上物业管理经历,大专及以上学历,60岁及以下,有较强的沟通协调、组织指挥能力,掌握保安、保洁、绿化、维修、会务的运作流程和管理工作。 ②项目主管(主任)助理1人,有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工作认真负责。 ③管理员2人。应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50岁及以下,具有3年以上管理经验、须取得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证书协助项目经理制定日常工作计划和方案,协助制订各项必要的应急预案,草拟工作总结,协助做好日常管理等; (2)安全与秩序管理人员47人,年龄18-50岁,身高1.60米以上。其中: ①保安主管1人,应具备大专或大专以上学历,年龄50岁(含50岁)以下,持有保安上岗证,有5年以上保安主管经验,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指挥能力。负责制定日常工作计划和方案,统筹安排各项日常工作,负责制订各项必要的应急预案并组织人员学习和演练; ②副主管1人,年龄50岁(含50岁)以下,持有保安上岗证,有5年以上保安经验,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协助保安主管做好治安秩序工作; ③地委大院32人(其中保安班长每班1人共3人、原地委大院监控室每班1人共3人、办公楼岗位每班1人共2人、西门门岗每班2人共6人、东门门岗每班1人共3人、两栋16层小院门岗每班1人共3人、16层B座门岗每班1人共3人、巡逻保安每班3人包括两栋16层,共9人); ④南区6人(其中保安班长1人、党群众活动室1人、巡逻保安白天1人,晚上2人共4人); ⑤衡阳生活区4人(其中保安班长1人、门岗兼巡逻每班1人共3人); ⑥老干大院每班1人共3人(其中保安班长由大院班长兼任,门岗兼巡逻3人)。 (3)卫生保洁绿化16人。其中: ①保洁绿化主管1人,性别不限,年龄在50周岁以下,大专或以上学历,身体健康、有3年以上保洁管理经验; ②原地委大院保洁员9人; ③南区保洁员2人; ④衡阳生活区1人; ⑤老干部局大院1人; ⑥四大院绿化养护人员2人。身体健康,熟悉植物和绿地养护工作,负责辖区内的绿化养护工作。 (4)水电维修人员1人。年龄18-50岁,持有初级及以上《电工证》;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熟练使用维修工具和仪表,熟悉给排水、电路和低压配电房等各种用电设备,熟练操作低压配电等设备,遵守有关规程,按章操作。负责做好责任范围内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四)供应商须配备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 (五)成交供应商应自觉接受采购人对服务质量进行日巡查、月考评检查督查,发现物业公司不按合同履行管理服务的,给予提出整改,有违约情节严重的,有严重违约行为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六)崇左市驻南宁管理处每年对物业服务企业管理服务工作进行2次满意度调查,满意率需达85%以上(抽样调查份数不低于100份),如未能达到合同要求的,采购人有权扣成交供应商履约保证金的10%。 (七)供应商须配备小型消防洒水车一辆。吨位:1.5吨以上,配置专业水泵(能实现水泵进泵出功能),吸水管和消防接口、消防水带和直流开关消防水枪,罐顶装置消防水炮,水射程达到28米。 四、物业服务标准和要求 (一)安全及秩序管理 对四大院实行24小时安全巡逻和监控,开展安全防范、交通疏导、车辆停放和公共安全秩序的管理维护正常安全秩序;配合、协助公安机关及有关部门处理四大院区域内刑事、治安突发事故有关的工作。采取各种措施保护四大院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开展维持正常的社会秩序和生活秩序的管理工作。工作必须接受管理处物业管理科的业务指导,遇到突发事件或重大工作需要时必须接受管理处物业管理科的统一指挥。 1、门岗管理。门卫值班的安保人员,要做好进出入车辆的引导疏通,防止车辆在大门口集聚或者抢进抢出,造成秩序混乱、交通堵塞以及各种事故的发生。发现可疑的人和事,及时通报,主动配合公安保卫部门的工作。 (1)保证足够人员在岗,不允许出现缺岗、脱岗现象,按规定时间上下班,做好交接班,严禁开门时间无人值守。严格按规定时间开闭各大院大门,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调整开闭时间。 (2)佩带上岗证件,要仪表整洁,举止端庄。工作中要文明用语,热情接待来访人员,做好来访登记、相关咨询解释和车辆引导工作。 (3)认真履行职责,严格盘查可疑人员和车辆(特别是面包车、货车),防止运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车辆违规进入生活区,以确保各生活区的设施、人员的安全。对运出的大件、贵重物品,包括搬家家具家电等,要凭管理处物业管理科放行条才能放行,防止业主私有财产和小区公共财产被盗、流失。未经管理处物业管理科批准同意,严禁各类闲杂、收废旧人员和摊贩进入大院。 (4)管理和维护好收费电脑,保证正常运行,出现故障时,当班收费员要按照技术员指令进行操作,操作仍无法恢复正常的,要及时报告管理处物业管理科,不得擅自维修收费电脑。禁止在收费电脑上插入U盘、光碟、上网、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一切行为。 (5)做好三个大院门前“三包”。保持门前清洁、有序,维护门(岗亭)附近秩序,严禁无关人员进出、逗留值班室。 2、收费管理(大门出入收费)。 (1)严格标准收费,按系统提示收费,不得多收或少收。因系统故障产生错误收费和固定车辆续费前产生的费用要如实收费,并时填写退费单提交管理处物业管理科核实办理退费。未经管理处批准,物业服务企业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收取任何费用。 (2)做到应收尽收,不漏一车。临时车辆收费实行五天为一个结账周期,如遇到节假日顺延。乙方必须将所收款项足额交到管理处财务科,不得逾期、截留、挪用、占有。 (3)收费要出具发票,收押金要出具收条,妥善管理好票据,票钱丢失、挪用要赔偿,并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3、安全管理。 (1)设有办公室,每天有管理人员接待住户,处理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范围内的公共性事务,公示服务电话,24小时受理的投诉问题,畅通住户反映问题渠道和及时处理问题。属仍由管理处负责的业务,要及时反映给管理处有关责任科室,以便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2)设巡逻岗,对巡逻区域进行巡查,白天每班不少于5次,晚上每班不少于8次,要严加盘查、跟踪可疑人员,发现并控制现行违法犯罪嫌疑人,及时报告管理处物业管理科、片区民警、110或直接扭送公安机关。 (3)对火灾、水浸、电梯困人、刑事、交通事故等突发事件要有应急预案,做到及时、有效处理。 (4)巡查发现公共设施设备、公共部位、房屋、路灯、广告牌、井盖、围墙、树木等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及消除隐患,不能解决的要及时报告管理处对应业务科室(物业管理科、房产科),并同时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5)在巡逻时发现有“黄、赌、毒、邪”及打架斗殴、聚众滋事等行为,要采取分隔、劝离、控制人员等积极的现场处置措施,并及时报告管理处物业管理科、片区民警、110或公安机关。发现噪声扰人、攀折花木、践踏草坪、损害公物、偷摘果子、乱摆乱卖、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等行为时,要及时劝导、制止。 (6)发现违反《南宁市养犬管理暂行办法》的行为,要及时纠正、劝导,对屡教不改、态度恶劣、性质严重的要报110或公安机关处理。 (7)负责保护刑事、治安案件或者突发(灾害)事故现场,维持现场秩序,并报告管理处物业管理科,协助做好案件的调查处置工作。 (8)收集影响稳定的信息并及时报告管理处物业管理科。 4、消防管理。负责消防安全,做好防火工作,消除安全隐患,快速稳妥处置火灾事故。 (1)定期检查并保持消防设施设备配置完好并有明显标志,放置合理,可随时启用,并填写好每一次的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向管理处物业管理科报告。 (2)宣传消防法,普及消防知识,做到人人会报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每年最少组织一次使用灭火器培训课。 (3)疏导交通,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4)发现易燃易爆及其它危险物品,要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并报告管理处物业管理科。 (5)发现火灾时,要尽可以地采取措施现场控制火势和预防事故进一步扩大,如及时地关电闸、关煤气管道闸、启动小型消防洒水车或拿灭火器扑火灭火、疏散受困人员,预计无法控制火势时,根据火情及时拨打119电话报警,同时报告管理处物业管理科,把火灾的详细地址、楼栋号、火情及现场情况(有无冒烟及烟浓度、有无明火、有无车辆被烧、有无煤气管道、有无人员被困等)等情况说清楚,以便救援人员顺利到达现场开展营救工作,协助消防和医护人员保护现场、疏散人员、疏导交通、抢救人员等。 5、车辆管理。负责维持交通秩序,做好车辆、车库管理,引导车辆有序停放,保持通道畅通。 (1)保持车辆有序停放,制止车辆乱停乱放,严禁车辆在消防通道和道路弯道停放。 (2)查验进入停车场(库)的车辆交费凭据,引导车辆有序停放,严禁在车场通道、临时空地上泊车。 (3)严防停车场内堆放杂物、维修车辆、鸣喇叭、大声喧哗和使用明火等现象。 (4)查验进入停车场、地下车库的车辆交费凭据,引导车辆对号入位停放。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停车场(库),严防因人为造成停车场(库)公私财物受损。 (5)停车场(包括两栋16层住宅楼地下停车场)每日打扫一次,保持场地及周边环境整洁、卫生。 (6)经常检查停车场,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并报告管理处物业管理科。 6、商铺秩序管理。负责秩序管理,维持四大院正常生活、门店经营正常秩序。 (1)未经管理处批准,严禁在院内摆摊设点经营或开展商业活动。 (2)负责督促各门店摊点做到“门前三包”,所产生的垃圾要求及时清走,摊点摆设和车辆要按划定区域停放。纠正乱摆乱卖、占道经营、越线经营等现象。 (3)配合工商部门督促经营户持证经营、杜绝销售“三无产品”、“假冒伪劣产品”以及其它明令禁止销售的产品和服务项目。 7、监控室管理。(1) 监控室执行24小时值班,监控室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监控系统的操作规程,及时掌握各种监控信息,不得随意关闭或中断监控设备。 (2)在监控过程中,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准确地通知巡逻人员前往处理、跟踪,必要时应及时报大院物业管理科、片区民警或110。 (3)要对当班的监控情况认真登记,做好值班记录;在交接班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不得涂改、缺页,物品交接要清楚。 (4)在监控室不得玩手机、看书报、杂志、玩游戏,不干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禁在监控室内吸烟。 (5)加强监控室的管理,无关人员不准进入监控室;凡需查询监控记录的,由物业公司根据当事人的描述先核查反馈,确需当事人查询的必须报请管理处分管领导批准,并做好记录,未经批准一律谢绝查询。未经管理处领导审批同意,非监控室工作人员不得进入监控室、不得查看和调用监控录像资料。 (6)监控室值班人员对监控到的打架、斗殴、盗窃、火险、交通事故、突发群体事件,以及其它有价值的监控资料等要及时保存,并做好记录。 (7)监控室值班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保守秘密,不得对外宣扬议论有关监控录像的内容。 8、人口管理。协助公安部门和管理处物业管理科做好流动人口、重点人口管理和帮教工作。 (1)协助公安部门和管理处物业管理科做好流动人口、重点人口管理和帮教工作,随时掌握流动人口、重点人口的变动情况。 (2)根据管理处物业管理科工作要求,加强流动人口、重点人口的监管和跟踪服务。 (3)配合管理处物业管理科做好流动人口和重点人口的社会管理和救助工作。 9、应急管理及其他临时工作任务。 (1)在物业管理科统一调配下,做好四个大院公益活动的安保和秩序维护服务工作。 (2)及时安排人员现场处置突发事件。 10、队伍管理。成交供应商对所招聘的管理和服务人员负责,一是按本次采购的队伍管理要求对所招聘的人员条件进行审核,不符合条件的或身体健康条件不宜从事物业服务相关岗位工作的不能招聘进本项目工作。二是成交供应商进入本次采购项目进行管理后须将所招聘的保安人员名单报送所辖派出所备案。 (1)年龄18-60周岁。 (2)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身体健康,能履行岗位职责。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保安员: ①曾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行政拘留或者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理过的。 ②曾因故意犯罪被刑事处罚的。 ③被吊销保安员证未满3年的。 ④曾两次被吊销保安员证的。 (4)保安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①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搜查他人身体或者侮辱、殴打他人。 ②扣押、没收他人证件、财物。 ③阻碍依法执行公务。 ④参与追索债务、采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处置纠纷。 ⑤删改或者扩散保安服务中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 ⑥侵犯个人隐私或者泄露在保安服务中获得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管理处明确要求保密的信息。 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行为。 (二)卫生保洁 保洁时间为364天/年(农历正月初一除外)。人员名单及个人基本信息要报管理处物业管理科备案。 1、公共道路、庭院地面、铺面门店、活动场所、花园、停车场、绿化带及水沟等。 每天清扫2次(上午6:30—9:00,下午2:00—4:30)。垃圾要日产日清,保持区域内地面干净整洁,无垃圾、无污垢、无积水、无卫生死角,保持水沟通畅。遇重特大雷雨等恶劣天气时,要有应急预案,把发生的情况报告崇左市驻南宁管理处物业管理科、物业管理科或处领导并采取紧急措施,迅速组织力量在2小时内清扫地面、道路,疏通水沟等恢复畅通。必要时要进行消毒。 2、管理处办公楼。 每天保洁两次,即中午12:00下班后-下午上班前(冬季2:30,夏季3:00);下午下班后(冬季5:30,夏季6:00)-10:00前,分别对办公楼一至四楼和会议室(档案室)楼的一至二楼的公共走廊、楼梯及扶手、卫生间地面及洗手盆、便盆进行清扫。保持干净整洁,做到无垃圾、纸屑、无污垢,无恶臭、无积水,天面无蜘蛛网。 3、住宅楼的楼梯及扶手、走廊、天面。 楼梯、走廊每周清扫并用拖把湿拖1次,楼梯扶手每周用湿抹布擦拭1次; 天面每月清扫1次蜘蛛网;一楼防盗门及楼道挡雨板分别每半年湿抹布擦拭和清扫1次,若有垃圾杂物要及时清理。 4、电梯轿厢。 电梯轿厢每天清扫1次,轿厢内每周用不锈钢光亮剂擦拭1遍(不锈钢光亮剂由承包方负责),要保持电梯整洁。定期对电梯轿厢进行消毒 5、楼顶、楼栋外墙及单元门口。 每月清理楼顶、楼栋内外墙及单元防盗门的杂草杂物和小广告1次。 6、灯(电)杆、健身器材、广告栏及宣传栏等设施设备。 及时制止乱贴小广告行为,并清除张贴、涂写的各类小广告,对四大院内广告栏上的广告每月清理1次。 7、生活垃圾、杂物、废弃家电、家具的清理外运。 每天清运2次(早上9:00-11:00,晚上7:00-10:00),要保持垃圾桶周边无洒落垃圾,干净整洁。做到不漏收、不堆放过夜,垃圾日产日清。废旧家具家电、衣物、零星装修垃圾等废弃杂物较多的特殊情况一天或两天无法清运完的要统一收集到指定杂物中转房临时堆放,不得在庭院、地面或道路上堆放,并尽快清运。注:1、杂物中转房不得临时堆放生活垃圾。要定期对杂物中转房进行消毒、清扫,确保整洁、无恶臭、无积水,屋面无蜘蛛网等。2、废弃家电、家具较多较集中的由乙方按车或按件向住户收取清运费,如果乙方找不到对应的业主就由乙方自行清运并支付清运费用。) 8、公厕。 每天有专人负责,做到定时冲洗,保持地面、墙面、洗手池干净。做到无污垢,无恶臭、无积水。同时要定期进行消毒。 9、开展除“四害”和“创卫”“创城”活动。 根据南宁市及城区“爱卫办”有关通知要求,开展创城创卫活动,每年要开展6次以上“灭鼠”和1次以上灭杀蟑螂活动。对大院绿化带、水沟、下水道、化粪池周边等场所喷杀蟑螂药,喷洒农药,投放毒谷,用磷化铝封堵鼠洞,投放蚂蚁药,确保“四害”密度长年控制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 10、垃圾桶(果皮箱)。 所有垃圾桶每月集中冲洗或擦拭至少1次以上,特殊情况需要冲洗或擦拭的要适时冲洗或擦拭,保持桶外表干净,无污垢,桶内无恶臭,摆放整齐。 11、其他工作。 (1)遇上级检查、重大会务、重大节庆日等特殊或临时性任务的,要积极按时保质完成管理处临时交办的突击任务。 (2)及时处理住户反映或投诉的事件。住户反映或投诉卫生保洁、绿化等相关问题,要立即到现场核实并作出答复及处理。 (3)完成管理处物业管理科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卫生保洁工作必须接受管理处物业管理科的业务指导,遇到公益活动和临时突击任务时,必须服从管理处的统一指挥。 (三)绿化养护 1、乔木(包括假槟榔、果树等)。 (1)修枝、截顶。根据交通、消防、安全、住户采光、影响高压线、路灯和树木养护需要对树木进行修枝、截顶(批量的乔木的修枝截顶除外)。 (2)病虫害防治。做好病虫害的防治工作,使用药物防治时药物要符合有关法律的安全要求,作业过程要防止对环境污染、伤害住户和行人的安全。要提前做好告示,提醒注意安全,防止人员中毒,确保不发生药害事故和环境污染。秋冬季节对树干进行涂白。 (3)补种。如出现枯树死树,及时报批后要进行砍伐,清理枯树死树并进行补种。原则上补种同品种、同规格的木,以保证良好的景观效果。保证补种成活率:榕树类达95%,其它树种达90%。 (4)安全巡查:及时发现树木被虫蛀或存在倒树、断枝等安全隐患,及时报告管理处物业管理科,并采取措施迅速消除安全隐患。 2、草坪、花卉、绿化带等。 (1)日常管理。根据季节和生长情况,对草坪、花卉、绿篱进行日常管理养护,适时组织浇灌、施肥和松土、清除垃圾、杂草、修剪整形,保持花草树木生长正常和良好景观效果。 (2)病虫害防治:及时防治和控制病虫害的发生,使用杀虫剂,按规定安全操作,要防止对环境的污染和造成住户和行人的安全问题,不发生药害事故。 (3)绿化带改造:每年按绿地总面积的6%对老旧绿化带进行更新改造。 3、苗圃、节庆日摆花。 苗圃:充分利用苗圃现有场地,培育出满足节庆日摆花所需盆花。 摆花:根据西门、东门及花园庭院等公共域、办公楼等合适区域的节假日摆花。 其它:及时处理绿化养护中出现的突发事件及特殊情况(含上级临检、重大会务、重大节庆日),按时保质完成管理处物业管理科交办的突击任务。绿化养护工作必须接受管理处及物业管理科的业务指导,遇到重大公益活动和临时突击任务时,必须服从管理处及物业管理科的统一指挥。 (四)水电日常维修 做好南区和衡阳生活区公共水电的日常维修维护工作。 1、对公共用水和电路电线进行日常检查,对故障及时检修,确保公共用水、公共照明正常。 2、在突发停水停电时,要及时了解情况,并提示住户停水(电)原因、时间、范围、预计恢复供水(电)时间等,同时及时开展维修工作。 3、对南区和衡阳生活区属于我处产权的专用变压器所供电用户电表按月进行抄表,每月及时把抄表记录本交给管理处后勤中心水电班。 (五)房屋装修装饰和共用部位的监管 1、负责办理三大院房屋装修审批有关工作(老干大院除外)。业主装修开工前,要向物业管理服务企业申报登记,填写《驻邕机关大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审批表》,如装修涉及拆改墙体的要报管理处房管科审核、签署意见、盖章,物业服务企业根据审批表审批的事项进行装修现场跟踪监管,规范装修行为。 2、向业主收取装修垃圾清运押金。 3、未经审批同意的,业主不得擅自对房屋进行装修修饰。 4、共用部位日常监管。对四大院内楼栋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含防盗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窗、给排各种管道等共用部位进行日常巡查和监管,对存在异常或安全隐患的、乱搭乱建等等的要做好巡查记录,及时制止,同时报告给管理处,以便得到及时整改。确保房屋外观(包括屋面、露台)完好,公共楼梯间墙面、地面无破损;外墙及公共空间无乱张贴、乱涂、乱画、乱悬挂现象;室外招牌、广告牌、霓虹灯按规定设置等。 (六)监控系统和车辆道闸设备的维修维护管理 负责四大院监控系统设备和三个大院的(原地委大院、衡阳生活区、老干大院)汽车道闸系统现有设备的维修维护、运行和管理,保证设施设备正常运行。保证车辆出入秩序良好,监控系统起到监控作用。做好系统设备日常的维护,保持设备干净整洁。设备发生故障,要及时组织维修,并做好设备维修、更换(包括品牌型号等)记录,设备维修的相关材料要收集归档,保存好备查。 (七)物业服务费催缴。 负责南区服务范围内的664户的物业管理费催缴;配合管理处财务科做好其他三个大院的物业管理费催缴工作。 (八)其他工作: 1、甲方临时交待的工作任务和协助甲方组织开展各项公务及文娱活动和做好秩序维护工作。 2、做好物业服务有关档案的保管。 3、管理服务抽样调查满意率达85%以上。 五、奖惩:管理处对上述服务内容进行监督,并进行一定程度的奖惩。奖惩办法另行制定。 |
▲一、商务条款 | ||||
1.交付或者实施时间(合同履行期限)及地点:广西南宁市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2.服务期限:一年,即从2022年8月1 日零时起至2023年7月 31日24时止。 3. 售后服务要求 (1)处理问题响应时间:接到采购人处理问题通知后30分钟内到达采购人指定现场。 (2)如遇采购人等上级领导临时交办特殊紧急事件,按采购人要求进行特殊处理。 (3)成交供应商需按照合同约定人数及岗位配备齐全,各岗位人员资格要求满足或优于磋商文件要求。 | ||||
二、验收标准 | 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 |||
三、其他要求 | ▲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提供具体的技术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能按本项目《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响应商务、技术要求所做出的安保、保洁、绿化、水电维修、综合管理服务质量保证措施、管理规章制度与档案管理制度、人员配置方案、人员培训、管理和服务方案)。 |
(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查询,截图另存为电子文档作为评审资料保存。(2)信用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1)查询渠道:“政采云”平台“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链接入口。注:磋商小组在资格审查结束前,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1.1响应文件开启后,磋商小组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1.资格审查
(3)响应文件的资格证明文件缺少任一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的“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2)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1)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1.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2资格审查标准为本磋商文件中载明对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条件。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响应文件均通过资格审查。(4)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资格审查不通过,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2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1由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竞标报价、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符合性审查1.4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符合性审查环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5)同一合同项下的不同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4)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出现任一项不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的“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要求或者无效的;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1)响应文件中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2.4首次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异常情况处理:如遇无法正常使用线上发送澄清函的情况,将启动书面形式办理。启动书面形式办理的情况下,磋商小组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表签字。2.3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电子澄清函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已电子回函形式按照磋商小组的要求作出明确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未按磋商小组的要求作出明确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按照有利于采购人的原则由磋商小组进行判定。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必须加盖电子签章。
1)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1)商务技术评审在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响应文件无效处理:2.5商务技术报价评审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以上(1)-(4)规定的顺序逐条进行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7)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6)未对竞标有效期作出响应或者响应文件承诺的竞标有效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5)商务要求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超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项数的;4)响应文件未提供任一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商务技术文件中“必须提供”或者“委托时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响应文件提供的商务技术文件出现任一项不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商务技术文件中“必须提供”或者“委托时必须提供”文件资料要求的规定或者提供的商务技术文件无效。3)提交的磋商保证金无效的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2)委托代理人未能出具有效身份证或者出具的身份证与授权委托书中的信息不符的;
13)磋商文件未载明允许提供备选(替代)竞标方案或明确不允许提供备选(替代)竞标方案时,供应商提供了备选(替代)竞标方案的;12)虚假竞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磋商小组认定无效;11)服务要求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超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项数;10)属于“供应商须知正文”第7.5条情形;9)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8)响应文件中的文件资料因填写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磋商小组认定无效;
1)响应文件未提供“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报价文件中规定的“竞标报价表”;(2)报价评审17)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16)未响应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15)竞争性磋商文件明确不允许分包,响应文件拟分包的;14)响应文件标注的项目名称或者项目编号与磋商文件标注的项目名称或者项目编号不一致的;
2.6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将资格和符合性不通过的情况告知有关供应商。磋商小组从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6)响应文件响应的标的数量及单位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实质性不一致的。5)修正后的报价,供应商不确认的;或者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或者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磋商文件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4)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磋商文件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3)供应商未就所竞标分标进行报价或者存在漏项报价;供应商未就所竞标分标的单项内容作唯一报价;供应商未就所竞标分标的全部内容作完整唯一总价报价;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存在有选择、有条件报价的(磋商文件允许有备选方案或者其他约定的除外);2)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
3.4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以回函的形式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加盖电子签章。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视同退出磋商,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3.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由磋商小组及时以电子澄清函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3.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3.1磋商小组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符合磋商资格的供应商必须在接到磋商通知后规定时间内参加磋商,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磋商的视同放弃参加磋商权利,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磋商程序2.7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磋商环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4.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在“政采云”平台开标大厅提交最后报价,除本章第4.3条外,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否则必须重新采购。4.最后报价3.8除本章第3.7条情形外,对磋商过程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通过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7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的规定,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6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过程和重要磋商内容进行记录。3.5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4.7最后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本章第2.4条的规定修正。4.6最后报价统一开启后,磋商小组对最后报价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的审查。4.5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同退出磋商,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4.4已经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保证金。4.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三条第四项“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和本章第3.7条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4.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后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由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在“政采云”平台开标大厅提交最后报价。
4.10供应商出现最后报价按无效响应处理或者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时,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4.9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最后报价作为评审及签订合同的依据。(3)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2)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1)供应商不确认的(全流程电子化评标采取在线确认);4.8修正后的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1)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标准计算各供应商的报价得分。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5.3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5.2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5.1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5.比较与评价4.11最后报价结束后,磋商小组不得再与供应商进行任何形式的商谈。
6.评审依据:磋商小组将以磋商响应文件为评审依据,对供应商的报价、技术、商务等方面内容按百分制打分。(计分方法按四舍五入取至百分位)二、评审标准5.6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5.5由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本章第4.3条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5.4评审价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进行政策性扣除后的价格,评审价只是作为评审时使用。最终成交供应商的成交金额等于最后报价(如有修正,以确认修正后的最后报价为准)。(2)各供应商的得分为磋商小组所有成员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因素具体内容 | 分值 |
1 | 价格分 | (1)评审价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的价格,评审价只是作为评审时使用。最终成交供应商的成交金额等于最后报价(如有修正,以确认修正后的最后报价为准)。 (2)以进入比较与评价环节的最低的评审价为基准价,基准价得分为10分。 (3)价格分计算公式: 报价得分=(基准价/最后报价)×10分 | 10分 |
2 | 技术分 | 评审因素 | |
22.1 | 安保、保洁、绿化、水电维修、综合管理服务质量保证措施 | 一档(4分):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简单; 二档(8分):供应商能提供具体质量保证措施的,且有简单操作性; 三档(12分):供应商能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具体质量保证措施的,且措施合理、操作性全面。 | 12分 |
2.2 | 管理规章制度与档案管理制度 | 一档(3分):建立有相关的规章管理制度与档案管理制度。 二档(6分):规章管理制度与档案管理制度详细、完善、可行,基本满足项目服务需求。 | 6分 |
2.3 | 人员配置方案 | 一档(3分):人员配置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二档(6分):人员配置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主要人员配置有1项优于采购文件要求的进入二档; 三档(9分):人员配置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主要人员配置有2项优于采购文件要求的进入三档; 四档(12分):人员配置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主要人员配置有3项优于采购文件要求的进入四档; 五档(15分):人员配置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主要人员配置有5项以上(含5项)优于采购文件要求的进入五档,得满分。 (备注:具体优于项如①供应商响应文件中项目主管(主任)为本科或以上学历、同时持有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证、高级清洁管理师证、中级职称证、二级/技师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供应商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之日前半年内供应商连续三个月(2022年2-4月)社保缴纳证明的为优于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②供应商响应文件中项目主管(主任)助理为大专或以上学历、同时持有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证、中级职称证、二级/技师保安员职业资格证、安全员证、供应商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之日前半年内供应商连续三个月(2022年2-4月)社保缴纳证明的为优于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③供应商响应文件中2名管理员均为本科或以上学历、同时持有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证、二级/技师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供应商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之日前半年内供应商连续三个月(2022年2-4月)社保缴纳证明的为优于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④供应商响应文件中保安主管为本科或以上学历、同时持有保安员上岗证、退伍军人证和中级职称证、消防设施操作员(中级)证、安全员证、二级/技师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供应商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之日前半年内供应商连续三个月(2022年2-4月)社保缴纳证明的为优于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⑤供应商响应文件中保洁绿化主管为本科或以上学历、同时持有风景园林中级职称证、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证、垃圾分类处理工程师证、供应商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之日前半年内供应商连续三个月(2022年2-4月)社保缴纳证明的为优于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 15分 |
2.4 | 人员培训、管理 | 一档(4分):对管理人员的培训,项目组织机构和人员配备基本满足本次项目要求; 二档(8分):对管理人员的培训详细,项目组织机构和人员配备充足; 三档(12分):在二档的基础上,对管理人员的培训,包括:对各类人员的培训计划、考核方式、目标及言行规范、仪表仪容、公众形象等;且管理人员的管理,包括:录用及考核,淘汰机制,协调关系,服务意识等。 | 12分 |
2.5 | 服务方案 | 包括: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完善拟采取的管理方式(包括:内部管理构架、管理运作机制、激励机制、监督机制、自我约束机制、信息反馈处理机制)。工作计划(包括:工作流程各项管理维护服务项目和环节所需的长远计划和短期安排)和物资装备情况(包括:器械、交通工具、电动消防车以及通讯、安全防范装备以及办公用品等)、安保措施(治安、消防、车辆管理)、保洁措施、绿化养护措施、设备设施维护措施。应急预案包括:安全、消防、保洁、水电、设备故障处置措施。 一档(8分):服务方案简单,基本能操作。 二档(16分):服务方案详细、可行、可操作。 三档(25分):物资装备齐全,服务方案详细、可行、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符合实际情况,计划详细具体、有保证。 | 25分 |
3 | 商务分 | 评审因素 | |
3.1 | 信誉分 | (1)供应商通过IS09001/IS014001/IS045001(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每通过1项的1分,满分3分。(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计分) (2)2019 年1月1日以来,供应商或其所服务的项目获得行政部门颁发的奖项或荣誉证书的,地市级的每有1项得1分,共1分;省(区、直辖市)级的每有1项得2分,共2分;国家级的每有1项得3分,共3分;满分6分(同一服务项目不同奖项可重复计分,以获得落款时间为准,提供所获荣誉的相关证明材料); (3)供应商获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十佳”物业服务企业称号的得2分,满分2分。(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计分) (4)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2019年1月1日以来获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奖项或荣誉证书的(如:先进工作者荣誉证书等),获得地市级的得1分;获得区级/省级的得2分,获得国家级的得3分,满分3分。(提供所获荣誉的相关证明材料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之日前半年内供应商连续三个月(2022年2-4月)社保缴纳证明,原件备查)。 | 14分 |
3.2 | 业绩分 | 供应商自2019年1月1日起至今承接的同类项目,每有一个得1分,满分6分。(响应文件中提供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或验收报告或项目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等证明文件,并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计分。) | 6分 |
总得分=1+2+3 |
资格证明文件电子响应文件1.资格证明文件封面格式:一、资格证明文件格式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7.由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符合本章第4.3条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不计算价格折扣)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不计算价格折扣)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技术得分相同的按照服务要求偏离分由高到低排序)。评审得分、最后报价(不计算价格折扣)、技术得分、服务要求偏离分均相同的,由磋商小组随机抽取推荐。
年月日供应商名称:所竞分标(如有则填写,无分标时填写“无”或者留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供应商直接控股股东信息表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及供应商提供的材料自行编写目录(部分格式后附)。2.资格证明文件目录
序号 | 直接控股股东名称 | 出资比例 | 身份证号码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备注 |
1 | ||||
2 | ||||
3 | ||||
…… |
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3.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股东的,则在“直接控股股东名称”填“无”。2.本表所指的控股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关系,不包括间接的控股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之间的关系不属于本表所指的直接控股关系。1.直接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注:
2.本表所指的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的管理关系。1.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上下级关系的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注:供应商直接管理关系信息表年月日
序号 | 直接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备注 |
1 | |||
2 | |||
3 | |||
…… |
致:(采购人名称):竞标声明年月日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3.供应商不存在直接管理关系的,则在“直接管理关系单位名称”填“无”。
(1)将按磋商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在此,我方宣布同意如下:2.我方不是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的竞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成交供应商及其竞标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竞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供应商,经营地址。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4.我方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4)响应磋商文件规定的竞标有效期。(3)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者资料;(2)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澄清或者更正公告(如有);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要求对政府采购合同进行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我方就对本次响应文件进行注明如下:(两项内容中必须选择一项)5.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在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8.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者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者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开户银行:帐号:电话/传真:电子邮箱:7.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邮政编号:□我方本次响应文件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有:;□我方本次响应文件内容中未涉及商业秘密;
联合体竞标协议书年月日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盖章或者电子签名):注:如为联合体竞标,盖章处须加盖联合体牵头人电子签章并由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盖章或者电子签名,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特此承诺。
5.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3.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和盖章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竞标活动,签署文件及对文件的盖章,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磋商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竞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竞标。现就联合体竞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公章或者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联合体牵头人名称(电子签章):注:本协议书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有委托代理的,应附权委托书(格式自拟)。6.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
电子响应文件1.报价文件封面格式二、报价文件格式年月日
供应商名称:所竞分标(如有则填写,无分标时填写“无”或者留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报价文件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竞标报价表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及供应商提供的材料自行编写目录(部分格式后附)。2.报价文件目录年月日
序号 | 收费项目 |
1 | 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
磋商报价:人民币 (¥ ) | |
合同履行期限: |
5.如有多分标,分别列明各分标的报价表,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如为联合体竞标,盖章处须加盖联合体牵头人电子签章,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3.如为联合体竞标,“供应商名称”处必须列明联合体各方名称,标注联合体牵头人名称,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者加盖电子签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托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1.供应商的报价表必须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注:
1.商务技术文件封面格式三、商务技术文件格式日期:年月日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
所竞分标(如有则填写,无分标时填写“无”或者留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商务技术文件电子响应文件
一、我方承诺无下列相互串通竞标的情形:无串通竞标行为的承诺函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及供应商提供的材料自行编写目录(部分格式后附)。2.商务技术文件目录年月日供应商名称:
6.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竞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标事宜;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竞标报价,或者在竞争性磋商项目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成交,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然后再参加竞标;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响应文件;二、我方承诺无下列恶意串通的情形: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年月日供应商(电子签章):以上情形一经核查属实,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者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
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年龄:职务:姓名:性别:地址:供应商名称:
注:自然人竞标的无需提供,联合体竞标的只需牵头人出具。年月日供应商(电子签章):附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特此证明。
我方对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者电子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本人),现授权(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项目的竞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的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致:(采购人名称):(如有委托时)(非联合体竞标格式)授权委托书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盖章或者电子签名):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本授权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委托代理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联合体竞标格式)授权委托书2.法人、其他组织竞标时“我方”是指“我单位”,自然人竞标时“我方”是指“本人”。注:1.法定代表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字或者盖章或者电子签名,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字或者电子签名,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年月日供应商(电子签章):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本授权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委托代理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我方对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者电子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根据(牵头人名称)与(联合体其他成员名称)签订的《联合体竞标协议书》的内容,(牵头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现授权(姓名)为联合委托代理人,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的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如有委托时)
注:1.法定代表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字或者盖章或者电子签名,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字或者电子签名,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日期:年月日被授权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牵头人(电子签章):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盖章或者电子签名):
注:所竞分标:(注:按采购需求具体条款修改)商务要求偏离表格式2.法人、其他组织竞标时“我方”是指“我单位”,自然人竞标时“我方”是指“本人”。
项目 | 磋商文件商务要求 | 供应商的响应 | 偏离说明 |
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和地点(范围) | |||
合同签订时间 | |||
… |
服务要求偏离表日期:年月日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2.供应商应根据自身的承诺,对照磋商文件要求在“偏离说明”中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者“无偏离”。既不属于“正偏离”也不属于“负偏离”即为“无偏离”。1.说明:应对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的商务要求逐条作出明确响应,并作出偏离说明。
1.说明:应对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的服务要求逐条作出明确响应,并作出偏离说明。注:分标号: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
序号 | 名称 | 磋商文件服务要求 | 竞标响应 | 偏离说明 |
1 | ||||
2 | ||||
3 | ||||
4 | ||||
5 | ||||
… |
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格式日期:年月日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2.供应商应根据自身的承诺,对照磋商文件要求,在“偏离说明”中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者“无偏离”。既不属于“正偏离”也不属于“负偏离”即为“无偏离”。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2.供应商应当附本表所列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1.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供应商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制表填写。注:所竞分标:分标
序号 | 姓名 | 年龄 | 性别 | 职称 | 职务 | 专业技术资格 | 备注 |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其他文书、文件格式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
注: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成交结果公开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日期:企业名称(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注:请根据自己的真实情况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依法享受中小企业优惠政策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公告中标结果时,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日期:单位名称(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授权代表: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质疑供应商: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函(格式)
采购人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质疑项目的名称: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地址:邮编:联系电话:
质疑事项1: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成交结果□采购过程□采购文件采购文件获取日期:质疑事项:
请求: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质疑事项2法律依据:事实依据:
3.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说明:日期:签字(签章):公章:
地址:邮编:供应商: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书(格式)5.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4.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被投诉人1:邮编:地址:授权代表: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相关供应商:……被投诉人2: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编:地址:
采购人名称:采购项目的编号:采购项目的名称: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三、质疑基本情况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代理机构名称:
事实依据:投诉事项1: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
请求: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投诉事项2法律依据:
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说明:日期:签字(签章):公章:
说明:第六章合同文本6.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5.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4.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3.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
乙方:甲方:崇左市驻南宁管理处物业管理服务承包合同2、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但合同条款不得与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有实质性偏离。1、本合同书仅供签订正式合同时参考用,正式合同书应包括此参考格式之内容。
第四条承包金、履约保证金及支付方式本合同期限为一年。自2022年8月1日起至2023年7月31日止。第三条合同期限第二条物业管理服务承包的内容、标准和要求(详见附件2)。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详见附件1:四大院基本情况和承包工作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南宁市物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原地委大院、南区生活区、衡阳生活区、老干大院四个大院(以下简称“四大院”)的安全与秩序管理、卫生保洁、绿化养护、物业管理费催缴、房屋装修监管、水电维修、四大院监控系统设备和车辆道闸系统设备的维修维护等项目的管理服务工作承包给乙方负责,为明确双方权力义务特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五条权利和义务(四)签订合同当日,乙方向甲方交纳5%履约保证金,由双方财务部门办理履约保证金交纳手续,如合同期满双方确认不再续签承包合同,在交接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无息退还乙方。(三)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规定的承包金中,包含乙方在本项目提供的服务和所聘用保安、卫生保洁、绿化养护(包括花圃培育鲜花)、水电维修和管理人员的工资、福利、劳保、提供物业服务所需器材(工具,包括车辆出入系统使用的电动车临时卡及住户用年卡)、乙方办公耗材(包括物业办公、宿舍的水电费)、企业利润和税费、垃圾清运和垃圾处理、四大院监控系统和原地委大院、衡阳生活区、老干大院的汽车道闸系统现有的设施设备维修、保养和更换损坏的零配件(如需要购买新增服务和新增添的设施设备经费由崇左市管理处负责)等费用,承包期内甲方不再支付或承担乙方提供服务产生的其他任何费用。(二)支付方式:按月支付,每月支付一次,金额为一年承包金的月平均数。甲方每月根据乙方履行承包合同情况,在次月上旬召开履行合同情况考评会后,于5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方式支付给乙方,如乙方未按合同完成承包工作的内容、标准和要求被扣款,双方协商一致,确定本月应支付承包费金额。乙方收到承包金后三个工作日内开具发票交到甲方的财务部门。(一)年承包金为:万元。
6、向乙方免费提供管理人员办公室、保安员宿舍(南区5栋一楼一套)和存放保洁绿化工具设备的场所,并为办公室、宿舍安装独立水、电表。5、在重大或紧急情况下,经甲方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批准,可以直接指挥和使用乙方工作人员。4、遇到公益活动、上级检查和评比、节庆假日以及重要突击性工作,有权要求乙方积极配合甲方工作,并按甲方要求、标准和时限及时组织人员完成相关工作。3、审查乙方招聘的工作人员是否符合甲方提出的基本条件。2、审定乙方年度工作计划,并提出合理意见。1、按本合同及附件二《承包工作的内容、标准和要求》相关条款,检查监督乙方履行合同的执行情况,每月考核一次,对乙方管理不善的地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纠正。由物业管理科负责协调、督查。
12、移交四大院监控系统和原地委大院、衡阳生活区、老干大院三个大院的汽车道闸系统现有的设施设备给乙方维护、运行和管理。11、移交南区和衡阳生活区公共水电日常维修和属于我处产权的专用变压器所有用户用电抄表业务,并做好指导工作。10、向乙方移交原地委大院、南区生活区、衡阳生活区等三个小区的房屋装修监管业务,并做好指导。9、支付原地委大院南大门(16层南门)、东门、西门、管理处安装的移动岗亭和16层住宅楼、南区生活区、衡阳生活区和老干部局大院等监控室或值班岗亭卫生间的水、电费。8、按时支付乙方承包金,每月支付承包金前组织乙方召开履行合同情况考评会,对乙方未履行合同部分有权按附件二处罚(扣承包费)。7、协助乙方协调辖区派出所、绿化委、环卫等部门开展相关工作。
4、将本服务区域内所聘用工作人员的个人基本情况报甲方备案,如岗位人员调整变动,应及时报甲方备案。在各个服务岗位合适的地方公开当班人员姓名、电话,方便住户反映问题、沟通协调解决问题等。3、按国家的有关规定为所属员工购买社会保险,保安人员增加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2、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自主聘用服务管理所需员工,并按照有关规定发放员工的工资和福利,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员工的工资、福利,否则,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的法律和经济责任。1、按照本项目招标需求和合同及附件二《承包工作的内容、标准和要求》相关条款的约定,自主开展管理服务,根据自身的工作特点自行安排工作。接受甲方管理部门检查、监督与指导,征求甲方对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3、甲方每年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2次服务满意度调查,满意率需达85%以上(抽样调查份数不低于100份)。
①保安主管1人、副主管1人;(2)安全与秩序管理人员47人。其中:(1)四大院物业主管(主任)1人、主任助理1人、管理员2人;7、按四大院物业管理服务岗位设置配足在岗工作人员68人。乙方对所招聘的管理和服务人员负责,按本招标的队伍管理要求对所招聘的人员条件进行审核,不符合条件的或身体健康条件不宜从事物业服务相关岗位工作的不能招聘进本项目工作;中标企业进入本招标项目进行管理后须将所招聘的保安人员名单报送所辖派出所备案。6、保护和维护好本服务区域内所有公共设施设备。合同终止时,如不继续承包本服务项目,要及时向甲方移交所有公共设施设备和使用的属于甲方原有的设施设备,如管理人员办公室、保安宿舍及家具家电、饭堂及饭堂原有设备、杂物房、保洁绿化工具设备等。5、派驻本服务区域内的所有工作人员均不与甲方发生劳动关系或雇佣关系。在承包期间发生的工伤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和经济赔偿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①保洁绿化主管1人;(3)卫生保洁绿化16人。其中:⑤老干大院每班1人共3人(其中保安班长由大院班长兼任,门岗兼巡逻3人);④衡阳生活区4人(其中保安班长1人、门岗兼巡逻每班1人共3人);③南区6人(其中保安班长1人、党群众活动室1人、巡逻保安白天1人,晚上2人共4人);②地委大院32人(其中保安班长每班1人共3人、原地委大院监控室每班1人共3人、办公楼岗位每班1人共2人、西门门岗每班2人共6人、东门门岗每班1人共3人、两栋16层小院门岗位每班1人共3人、16层B座门岗每班1人共3人、巡逻保安每班3人包括两栋16层,共9人);
(4)水电维修人员1人。⑥四大院绿化养护人员2人。⑤老干部局大院1人;④衡阳生活区1人;③南区保洁员2人;②原地委大院保洁员9人;
13、负责原地委大院、南区、衡阳小区三个小区的房屋装修的监管。12、严格监控室的管理和使用,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监控室;凡需调用或查询监控视频资料的,必须经管理处领导(协管或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批准,并做好调用或查询监控视频资料记录。未经批准一律谢绝调用或查询监控资料。11、遵循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自行承担在承包期内因乙方原因引发的一切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人员人身、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10、管理服务中所使用的水、电(除原地委大院南大门(临时)、东门、西门、管理处安装的移动岗亭和16层住宅楼、南区生活区、衡阳生活区和老干大院的监控室或值班岗亭卫生间的水、电费外)按月实际使用数向甲方缴纳费用,缴费标准按照南宁市供水、供电部门收费标准执行。9、对甲方提出要求整改的事项及时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向甲方反馈。8、教育员工遵守崇左市驻邕四大院的各项管理制度,统一佩戴工作牌或员工卡上岗。
19、负责南区服务范围内的664户的物业管理费催缴。配合甲方财务科做好其他三个大院(原地委大院、衡阳生活区、老干大院)的物业管理费催缴工作。18、负责四大院监控系统设备和原地委大院、衡阳生活区、老干大院三个大院的汽车道闸系统现有的设施设备进行维修、保养、运行和管理,确保正常运行。17、配备小型消防洒水车一辆。吨位:1.5吨以上,配置专业水泵(能实现水泵进泵出功能),吸水管和消防接口、消防水带和直流开关消防水枪,罐顶装置消防水炮,水射程达到28米。16、加强日常安全巡逻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做好自然灾害、环境危害、火灾、人为破坏等公共安全的各种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确保依法、迅速、科学、有序应对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减少突发事件发生及其造成的损害。15、承担依法认定属于乙方工作失职造成的盗、抢等案件的赔偿责任。14、负责南区和衡阳生活区公共水电日常维修和属于我处产权的专用变压器所有用户用电抄表工作。
4、乙方未按要求对监控系统和车辆道闸设备的维修维护、运行和管理的,由乙方承担因此所造成的后果。3、乙方未按合同要求严格管理监控室和监控视频资料的,甲方检查发现有无关人员进入监控室、擅自调用或查询监控视频资料的,由乙方承担因此所造成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如乙方不按约定提供服务或提供服务不符合要求的,甲方将提醒乙方整改,因在岗人员不足或不按约定提供服务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将乙方所交的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回。2、乙方不按本合同及本合同的附件二约定的岗位及要求配备足够在岗人员提供相应的管理服务的,要相应给予扣款,并承担因此造成的责任。甲方在督查中发现有脱岗或缺岗的,按每个岗位计扣当月承包金500元。乙方所招聘的人员不符合条件的或身体健康条件不宜从事物业服务相关岗位工作的,或不将所招聘的保安人员名单报送所辖派出所备案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包括经济及法律责任。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转包或肢解后分包本合同约定的各服务项目内容,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将乙方所交的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回。第六条违约责任
3、本合同履约期间,如遇到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须及时协商处理。2、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前壹个月商谈。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七条其他事项6、除第六条第一、二项的约定外,未经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变更或解除合同的,视为违约,违约方须向对方支付相当于三个月承包金的违约金。5、甲方每半年对物业公司进行1次满意度抽样调查,满意率需达85%以上(抽样调查份数不低于100份),如未能达到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扣乙方履约保证金的10%。
8、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7、双方于本合同所留地址均为法定送达地址,任何一方向该地址投寄的文件均视为送达。6、本合同及其附件1、附件2、附件3均为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5、本合同的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4、本合同履约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崇左市驻南宁管理处乙方(盖章):3.汽车道闸系统和监控系统移交协议2.承包工作的内容、标准和要求附件:1.四大院基本情况和承包工作范围
附件1年月日年月日开户银行及账号: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地址:南宁市明秀东路238号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二)原南地行署南区生活区(简称南区生活区)。位于南宁市衡秀里,属于分散型居住小区。承包范围为土地面积59.62亩,住宅楼26栋,建筑面积53640㎡,总户数664户(保安工作承包范围为其中的17栋住宅楼,建筑面积37050㎡,421户),办公等公共建筑7栋,建筑面积5098.67㎡,绿地面积737.565㎡。乔木30棵。(一)原南宁地委大院(简称原地委大院)。位于南宁市明秀东路238号,土地面积143亩,包括住宅楼74栋,建筑面积167092.33㎡,1781户;办公楼等公共建筑4栋,建筑面积9421.14㎡;绿地面积15205㎡;乔木941棵。崇左驻邕四大院:即南宁市明秀东路238号原南宁地区地委大院、衡秀里路原南宁地区行署南生活区、原南宁地区行署衡阳生活区、崇左市老干大院(以下简称崇左驻邕四个大院),目前由崇左市驻南宁管理处(以下简称管理处)负责管理,土地面积共223.04亩,住宅楼110栋,2753户,建筑面积249232.34㎡;办公楼及宾馆等公共建筑物4栋,建筑面积15047㎡,绿化用地16234.4㎡,乔木1002棵。崇左驻邕四大院基本情况和承包工作范围
(四)老干部局大院生活区(简称老干大院)。位于南宁市友爱路11号,土地面积10.1亩,住宅楼7栋,建筑面积6316.42㎡,总户数80户;办公等公共建筑1栋,建筑面积464.33㎡;绿地面积250㎡,乔木24棵。(三)原南地行署衡阳生活区(简称衡阳生活区)。位于南宁市衡阳西路11-3号,土地面积10.32亩,住宅楼3栋,建筑面积22183.59㎡,总户数228户,办公等公共建筑1套,建筑面积62.85,绿地面积41.859㎡,乔木7棵。
附件2 承包工作的内容、标准和要求 一、安全与秩序管理 | |||
项目 | 内容 | 标准和要求 | 处 罚 |
门岗 管理 | 在四个大院出入大门、管理处办公楼大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做好各大门口的安全、交通和秩序管理,确保各大门口安全、顺畅。 | 1、保证足够人员在岗,不允许出现缺岗、脱岗现象,按规定时间上下班,做好交接班,严禁开门时间无人值守。严格按规定时间开闭各大院大门,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调整开闭时间。 2、佩带上岗证件,要仪表整洁,举止端庄。工作中要文明用语,热情接待来访人员,做好来访登记、相关咨询解释和车辆引导工作。 3、认真履行职责,严格盘查可疑人员和车辆(特别是面包车、货车),防止运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车辆违规进入生活区,以确保各生活区的设施、人员的安全。对运出的大件、贵重物品,包括搬家家具家电等,要凭放行条才能放行,防止业主私有财产和小区公共财产被盗、流失。未经管理处物业管理科批准同意,严禁各类闲杂、收废旧人员和摊贩进入大院。 4、管理和维护好收费电脑,保证正常运行,出现故障时,当班收费员要按照技术员指令进行操作,操作仍无法恢复正常的,要及时报告管理处物业管理科,不得擅自维修收费电脑。禁止在收费电脑上插入U盘、光碟、上网、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一切行为 5、做好三个大院门前“三包”。保持门前清洁、有序,维护门(岗亭)附近秩序,严禁无关人员进出、逗留值班室。6、负责做好进出入车辆及人员的引导疏通,防止人员及车辆在大门口拥堵、集聚,造成秩序混乱、交通堵塞以及各种事故的发生。发现可疑的人和事,及时通报,主动配合公安保卫部门的工作 | 1、甲方发现有缺岗、脱岗现象的,每次扣当月承包金500元。 2、日常检查发现当班人员有以下行为的(包括窜岗、离岗、睡岗、听歌、看书报、玩手机、不配带工作证、穿着不整齐等),每次扣当月承包金100元。 3、发现未办理相关手续而放行的车辆中装有大件、贵重物品的,每次扣当月承包金1000元。 4、不按规定做好“门前三包”,门前出现摊点乱摆、车辆乱停放现象,经口头警告、书面通知仍未整改的,一次性扣当月承包金100元。 5、不按规定开关东、西门的,每发现一次扣当月承包金100元。 |
门岗 管理 | 在四个大院出入大门、管理处办公楼大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做好各大门口的安全、交通和秩序管理,确保各大门口安全、顺畅。 | 1、保证足够人员在岗,不允许出现缺岗、脱岗现象,按规定时间上下班,做好交接班,严禁开门时间无人值守。严格按规定时间开闭各大院大门,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调整开闭时间。 2、佩带上岗证件,要仪表整洁,举止端庄。工作中要文明用语,热情接待来访人员,做好来访登记、相关咨询解释和车辆引导工作。 3、认真履行职责,严格盘查可疑人员和车辆(特别是面包车、货车),防止运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车辆违规进入生活区,以确保各生活区的设施、人员的安全。对运出的大件、贵重物品,包括搬家家具家电等,要凭放行条才能放行,防止业主私有财产和小区公共财产被盗、流失。未经管理处物业管理科批准同意,严禁各类闲杂、收废旧人员和摊贩进入大院。 4、管理和维护好收费电脑,保证正常运行,出现故障时,当班收费员要按照技术员指令进行操作,操作仍无法恢复正常的,要及时报告管理处物业管理科,不得擅自维修收费电脑。禁止在收费电脑上插入U盘、光碟、上网、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一切行为 5、做好三个大院门前“三包”。保持门前清洁、有序,维护门(岗亭)附近秩序,严禁无关人员进出、逗留值班室。6、负责做好进出入车辆及人员的引导疏通,防止人员及车辆在大门口拥堵、集聚,造成秩序混乱、交通堵塞以及各种事故的发生。发现可疑的人和事,及时通报,主动配合公安保卫部门的工作 | 1、甲方发现有缺岗、脱岗现象的,每次扣当月承包金500元。 2、日常检查发现当班人员有以下行为的(包括窜岗、离岗、睡岗、听歌、看书报、玩手机、不配带工作证、穿着不整齐等),每次扣当月承包金100元。 3、发现未办理相关手续而放行的车辆中装有大件、贵重物品的,每次扣当月承包金1000元。 4、不按规定做好“门前三包”,门前出现摊点乱摆、车辆乱停放现象,经口头警告、书面通知仍未整改的,一次性扣当月承包金100元。 5、不按规定开关东、西门的,每发现一次扣当月承包金100元。 |
门岗 管理 | 在四个大院出入大门、管理处办公楼大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做好各大门口的安全、交通和秩序管理,确保各大门口安全、顺畅。 | 1、保证足够人员在岗,不允许出现缺岗、脱岗现象,按规定时间上下班,做好交接班,严禁开门时间无人值守。严格按规定时间开闭各大院大门,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调整开闭时间。 2、佩带上岗证件,要仪表整洁,举止端庄。工作中要文明用语,热情接待来访人员,做好来访登记、相关咨询解释和车辆引导工作。 3、认真履行职责,严格盘查可疑人员和车辆(特别是面包车、货车),防止运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车辆违规进入生活区,以确保各生活区的设施、人员的安全。对运出的大件、贵重物品,包括搬家家具家电等,要凭放行条才能放行,防止业主私有财产和小区公共财产被盗、流失。未经管理处物业管理科批准同意,严禁各类闲杂、收废旧人员和摊贩进入大院。 4、管理和维护好收费电脑,保证正常运行,出现故障时,当班收费员要按照技术员指令进行操作,操作仍无法恢复正常的,要及时报告管理处物业管理科,不得擅自维修收费电脑。禁止在收费电脑上插入U盘、光碟、上网、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一切行为 5、做好三个大院门前“三包”。保持门前清洁、有序,维护门(岗亭)附近秩序,严禁无关人员进出、逗留值班室。6、负责做好进出入车辆及人员的引导疏通,防止人员及车辆在大门口拥堵、集聚,造成秩序混乱、交通堵塞以及各种事故的发生。发现可疑的人和事,及时通报,主动配合公安保卫部门的工作 | 1、甲方发现有缺岗、脱岗现象的,每次扣当月承包金500元。 2、日常检查发现当班人员有以下行为的(包括窜岗、离岗、睡岗、听歌、看书报、玩手机、不配带工作证、穿着不整齐等),每次扣当月承包金100元。 3、发现未办理相关手续而放行的车辆中装有大件、贵重物品的,每次扣当月承包金1000元。 4、不按规定做好“门前三包”,门前出现摊点乱摆、车辆乱停放现象,经口头警告、书面通知仍未整改的,一次性扣当月承包金100元。 5、不按规定开关东、西门的,每发现一次扣当月承包金100元。 |
收费 管理 | 严格执行收费制度,负责查验、收取进出大院车辆临时收费。 | 1、严格标准收费,按系统提示收费,不得多收或少收。因系统故障产生错误收费和固定车辆续费前产生的费用要如实收费,并时填写退费单提交管理处物业管理科核实办理退费。未经管理处批准,物业服务企业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收取任何费用。 2、做到应收尽收,不漏一车。临时车辆收费实行五天为一个结帐周期,如遇到节假日顺延。乙方必须将所收款项足额交到管理处财务科,不得逾期、截留、挪用、占有。 3、收费要出具发票,收押金要出具收条,妥善管理好票据,票钱丢失、挪用要赔偿,并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 1、不执行收费制度,发生乱收费、应收未收、逾期上交或挪用、占有车辆临时停放费的,除追缴应收款外,还按等额扣除承包金。发现收费员不刷卡放行车辆的,每一起扣当月承包金200元。 2、出现有收费不出具有效票据的,发现一次扣承包金500元。 3、人为造成收费电脑不能正常收费或发生其他故障的,每次扣当月承包金500元,承包方负责恢复正常,并赔偿发包方经济损失。 |
项目 | 内容 | 标准和要求 | 处 罚 |
安全管理 | 对四大院实行24小时安全巡逻和监控,开展安全防范、交通疏导、车辆停放和公共安全秩序的管理维护正常安全秩序;配合、协助公安机关及有关部门处理四大院区域内刑事、治安突发事故有关的工作。采取各种措施保护四大院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人身财产安全。 | 1、设有办公室,每天有管理人员接待住户,处理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范围内的公共性事务,公示服务电话,24小时受理的投诉问题,畅通住户反映问题渠道和及时处理问题。对属仍由管理处负责的业务,要及时反映给管理处有关责任科室,以便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2、设巡逻岗,对巡逻区域进行巡查,白天每班不少于5次,晚上每班不少于8次,要严加盘查、跟踪可疑人员,发现并控制现行违法犯罪嫌疑人,及时报告管理处物业管理科、片区民警、110或直接扭送公安机关。 3、对火灾、水浸、电梯困人、刑事、交通事故等突发事件要有应急预案,做到及时、有效处理。 4、巡查发现公共设施设备、公共部位、房屋、路灯、广告牌、井盖、围墙、树木等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及消除隐患,不能解决的要及时报告管理处对应业务科室(物业管理科、房产科),并同时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5、在巡逻时发现有“黄、赌、毒、邪”及打架斗殴、聚众滋事等行为,要采取分隔、劝离、控制人员等积极的现场处置措施,并及时报告管理处物业管理科、片区民警、110或公安机关。发现噪声扰人、攀折花木、践踏草坪、损害公物、偷摘果子、乱摆乱卖、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等行为时,要及时劝导、制止。 6、发现违反《南宁市养犬管理暂行办法》的行为,要及时纠正、劝导,对屡教不改、态度恶劣、性质严重的要报110或公安机关处理。 7、负责保护刑事、治安案件或者突发(灾害)事故现场,维持现场秩序,并报告管理处物业管理科,协助做好案件的调查处置工作。 8每月收集影响稳定的信息,如发现影响稳定信息要书面并及时报告管理处物业管理科。有突出先进典型事例的要在三天内书面报送。 | 1、发生入室盗窃案件,每一起扣当月承包金300元。每年累计发生入室盗窃案件超过10起或案值超过10万元的,扣年承包金的2%。 2、不按安全管理的要求,对 “黄、赌、毒、邪”及打架斗殴、聚众滋事、扰民等违法行为不制止,每发现一次扣当月承包金200元。 3、发生案件(含丢失摩托车、电单车以及其它重大物品)或突发事件不报告物业管理科的,每起扣当月承包金200元。 4、逾期不报信息的每月扣款200元。 5、因物业服务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不主动发现和消除或汇报安全除患问题的,由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相应后果。 |
安全管理 | 对四大院实行24小时安全巡逻和监控,开展安全防范、交通疏导、车辆停放和公共安全秩序的管理维护正常安全秩序;配合、协助公安机关及有关部门处理四大院区域内刑事、治安突发事故有关的工作。采取各种措施保护四大院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人身财产安全。 | 1、设有办公室,每天有管理人员接待住户,处理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范围内的公共性事务,公示服务电话,24小时受理的投诉问题,畅通住户反映问题渠道和及时处理问题。对属仍由管理处负责的业务,要及时反映给管理处有关责任科室,以便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2、设巡逻岗,对巡逻区域进行巡查,白天每班不少于5次,晚上每班不少于8次,要严加盘查、跟踪可疑人员,发现并控制现行违法犯罪嫌疑人,及时报告管理处物业管理科、片区民警、110或直接扭送公安机关。 3、对火灾、水浸、电梯困人、刑事、交通事故等突发事件要有应急预案,做到及时、有效处理。 4、巡查发现公共设施设备、公共部位、房屋、路灯、广告牌、井盖、围墙、树木等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及消除隐患,不能解决的要及时报告管理处对应业务科室(物业管理科、房产科),并同时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5、在巡逻时发现有“黄、赌、毒、邪”及打架斗殴、聚众滋事等行为,要采取分隔、劝离、控制人员等积极的现场处置措施,并及时报告管理处物业管理科、片区民警、110或公安机关。发现噪声扰人、攀折花木、践踏草坪、损害公物、偷摘果子、乱摆乱卖、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等行为时,要及时劝导、制止。 6、发现违反《南宁市养犬管理暂行办法》的行为,要及时纠正、劝导,对屡教不改、态度恶劣、性质严重的要报110或公安机关处理。 7、负责保护刑事、治安案件或者突发(灾害)事故现场,维持现场秩序,并报告管理处物业管理科,协助做好案件的调查处置工作。 8每月收集影响稳定的信息,如发现影响稳定信息要书面并及时报告管理处物业管理科。有突出先进典型事例的要在三天内书面报送。 | 1、发生入室盗窃案件,每一起扣当月承包金300元。每年累计发生入室盗窃案件超过10起或案值超过10万元的,扣年承包金的2%。 2、不按安全管理的要求,对 “黄、赌、毒、邪”及打架斗殴、聚众滋事、扰民等违法行为不制止,每发现一次扣当月承包金200元。 3、发生案件(含丢失摩托车、电单车以及其它重大物品)或突发事件不报告物业管理科的,每起扣当月承包金200元。 4、逾期不报信息的每月扣款200元。 5、因物业服务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不主动发现和消除或汇报安全除患问题的,由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相应后果。 |
安全管理 | 对四大院实行24小时安全巡逻和监控,开展安全防范、交通疏导、车辆停放和公共安全秩序的管理维护正常安全秩序;配合、协助公安机关及有关部门处理四大院区域内刑事、治安突发事故有关的工作。采取各种措施保护四大院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人身财产安全。 | 1、设有办公室,每天有管理人员接待住户,处理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范围内的公共性事务,公示服务电话,24小时受理的投诉问题,畅通住户反映问题渠道和及时处理问题。对属仍由管理处负责的业务,要及时反映给管理处有关责任科室,以便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2、设巡逻岗,对巡逻区域进行巡查,白天每班不少于5次,晚上每班不少于8次,要严加盘查、跟踪可疑人员,发现并控制现行违法犯罪嫌疑人,及时报告管理处物业管理科、片区民警、110或直接扭送公安机关。 3、对火灾、水浸、电梯困人、刑事、交通事故等突发事件要有应急预案,做到及时、有效处理。 4、巡查发现公共设施设备、公共部位、房屋、路灯、广告牌、井盖、围墙、树木等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及消除隐患,不能解决的要及时报告管理处对应业务科室(物业管理科、房产科),并同时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5、在巡逻时发现有“黄、赌、毒、邪”及打架斗殴、聚众滋事等行为,要采取分隔、劝离、控制人员等积极的现场处置措施,并及时报告管理处物业管理科、片区民警、110或公安机关。发现噪声扰人、攀折花木、践踏草坪、损害公物、偷摘果子、乱摆乱卖、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等行为时,要及时劝导、制止。 6、发现违反《南宁市养犬管理暂行办法》的行为,要及时纠正、劝导,对屡教不改、态度恶劣、性质严重的要报110或公安机关处理。 7、负责保护刑事、治安案件或者突发(灾害)事故现场,维持现场秩序,并报告管理处物业管理科,协助做好案件的调查处置工作。 8每月收集影响稳定的信息,如发现影响稳定信息要书面并及时报告管理处物业管理科。有突出先进典型事例的要在三天内书面报送。 | 1、发生入室盗窃案件,每一起扣当月承包金300元。每年累计发生入室盗窃案件超过10起或案值超过10万元的,扣年承包金的2%。 2、不按安全管理的要求,对 “黄、赌、毒、邪”及打架斗殴、聚众滋事、扰民等违法行为不制止,每发现一次扣当月承包金200元。 3、发生案件(含丢失摩托车、电单车以及其它重大物品)或突发事件不报告物业管理科的,每起扣当月承包金200元。 4、逾期不报信息的每月扣款200元。 5、因物业服务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不主动发现和消除或汇报安全除患问题的,由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相应后果。 |
安全管理 | 对四大院实行24小时安全巡逻和监控,开展安全防范、交通疏导、车辆停放和公共安全秩序的管理维护正常安全秩序;配合、协助公安机关及有关部门处理四大院区域内刑事、治安突发事故有关的工作。采取各种措施保护四大院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人身财产安全。 | 1、设有办公室,每天有管理人员接待住户,处理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范围内的公共性事务,公示服务电话,24小时受理的投诉问题,畅通住户反映问题渠道和及时处理问题。对属仍由管理处负责的业务,要及时反映给管理处有关责任科室,以便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2、设巡逻岗,对巡逻区域进行巡查,白天每班不少于5次,晚上每班不少于8次,要严加盘查、跟踪可疑人员,发现并控制现行违法犯罪嫌疑人,及时报告管理处物业管理科、片区民警、110或直接扭送公安机关。 3、对火灾、水浸、电梯困人、刑事、交通事故等突发事件要有应急预案,做到及时、有效处理。 4、巡查发现公共设施设备、公共部位、房屋、路灯、广告牌、井盖、围墙、树木等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及消除隐患,不能解决的要及时报告管理处对应业务科室(物业管理科、房产科),并同时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5、在巡逻时发现有“黄、赌、毒、邪”及打架斗殴、聚众滋事等行为,要采取分隔、劝离、控制人员等积极的现场处置措施,并及时报告管理处物业管理科、片区民警、110或公安机关。发现噪声扰人、攀折花木、践踏草坪、损害公物、偷摘果子、乱摆乱卖、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等行为时,要及时劝导、制止。 6、发现违反《南宁市养犬管理暂行办法》的行为,要及时纠正、劝导,对屡教不改、态度恶劣、性质严重的要报110或公安机关处理。 7、负责保护刑事、治安案件或者突发(灾害)事故现场,维持现场秩序,并报告管理处物业管理科,协助做好案件的调查处置工作。 8每月收集影响稳定的信息,如发现影响稳定信息要书面并及时报告管理处物业管理科。有突出先进典型事例的要在三天内书面报送。 | 1、发生入室盗窃案件,每一起扣当月承包金300元。每年累计发生入室盗窃案件超过10起或案值超过10万元的,扣年承包金的2%。 2、不按安全管理的要求,对 “黄、赌、毒、邪”及打架斗殴、聚众滋事、扰民等违法行为不制止,每发现一次扣当月承包金200元。 3、发生案件(含丢失摩托车、电单车以及其它重大物品)或突发事件不报告物业管理科的,每起扣当月承包金200元。 4、逾期不报信息的每月扣款200元。 5、因物业服务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不主动发现和消除或汇报安全除患问题的,由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相应后果。 |
安全管理 | 对四大院实行24小时安全巡逻和监控,开展安全防范、交通疏导、车辆停放和公共安全秩序的管理维护正常安全秩序;配合、协助公安机关及有关部门处理四大院区域内刑事、治安突发事故有关的工作。采取各种措施保护四大院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人身财产安全。 | 1、设有办公室,每天有管理人员接待住户,处理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范围内的公共性事务,公示服务电话,24小时受理的投诉问题,畅通住户反映问题渠道和及时处理问题。对属仍由管理处负责的业务,要及时反映给管理处有关责任科室,以便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2、设巡逻岗,对巡逻区域进行巡查,白天每班不少于5次,晚上每班不少于8次,要严加盘查、跟踪可疑人员,发现并控制现行违法犯罪嫌疑人,及时报告管理处物业管理科、片区民警、110或直接扭送公安机关。 3、对火灾、水浸、电梯困人、刑事、交通事故等突发事件要有应急预案,做到及时、有效处理。 4、巡查发现公共设施设备、公共部位、房屋、路灯、广告牌、井盖、围墙、树木等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及消除隐患,不能解决的要及时报告管理处对应业务科室(物业管理科、房产科),并同时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5、在巡逻时发现有“黄、赌、毒、邪”及打架斗殴、聚众滋事等行为,要采取分隔、劝离、控制人员等积极的现场处置措施,并及时报告管理处物业管理科、片区民警、110或公安机关。发现噪声扰人、攀折花木、践踏草坪、损害公物、偷摘果子、乱摆乱卖、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等行为时,要及时劝导、制止。 6、发现违反《南宁市养犬管理暂行办法》的行为,要及时纠正、劝导,对屡教不改、态度恶劣、性质严重的要报110或公安机关处理。 7、负责保护刑事、治安案件或者突发(灾害)事故现场,维持现场秩序,并报告管理处物业管理科,协助做好案件的调查处置工作。 8每月收集影响稳定的信息,如发现影响稳定信息要书面并及时报告管理处物业管理科。有突出先进典型事例的要在三天内书面报送。 | 1、发生入室盗窃案件,每一起扣当月承包金300元。每年累计发生入室盗窃案件超过10起或案值超过10万元的,扣年承包金的2%。 2、不按安全管理的要求,对 “黄、赌、毒、邪”及打架斗殴、聚众滋事、扰民等违法行为不制止,每发现一次扣当月承包金200元。 3、发生案件(含丢失摩托车、电单车以及其它重大物品)或突发事件不报告物业管理科的,每起扣当月承包金200元。 4、逾期不报信息的每月扣款200元。 5、因物业服务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不主动发现和消除或汇报安全除患问题的,由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相应后果。 |
安全管理 | 对四大院实行24小时安全巡逻和监控,开展安全防范、交通疏导、车辆停放和公共安全秩序的管理维护正常安全秩序;配合、协助公安机关及有关部门处理四大院区域内刑事、治安突发事故有关的工作。采取各种措施保护四大院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人身财产安全。 | 1、设有办公室,每天有管理人员接待住户,处理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范围内的公共性事务,公示服务电话,24小时受理的投诉问题,畅通住户反映问题渠道和及时处理问题。对属仍由管理处负责的业务,要及时反映给管理处有关责任科室,以便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2、设巡逻岗,对巡逻区域进行巡查,白天每班不少于5次,晚上每班不少于8次,要严加盘查、跟踪可疑人员,发现并控制现行违法犯罪嫌疑人,及时报告管理处物业管理科、片区民警、110或直接扭送公安机关。 3、对火灾、水浸、电梯困人、刑事、交通事故等突发事件要有应急预案,做到及时、有效处理。 4、巡查发现公共设施设备、公共部位、房屋、路灯、广告牌、井盖、围墙、树木等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及消除隐患,不能解决的要及时报告管理处对应业务科室(物业管理科、房产科),并同时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5、在巡逻时发现有“黄、赌、毒、邪”及打架斗殴、聚众滋事等行为,要采取分隔、劝离、控制人员等积极的现场处置措施,并及时报告管理处物业管理科、片区民警、110或公安机关。发现噪声扰人、攀折花木、践踏草坪、损害公物、偷摘果子、乱摆乱卖、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等行为时,要及时劝导、制止。 6、发现违反《南宁市养犬管理暂行办法》的行为,要及时纠正、劝导,对屡教不改、态度恶劣、性质严重的要报110或公安机关处理。 7、负责保护刑事、治安案件或者突发(灾害)事故现场,维持现场秩序,并报告管理处物业管理科,协助做好案件的调查处置工作。 8每月收集影响稳定的信息,如发现影响稳定信息要书面并及时报告管理处物业管理科。有突出先进典型事例的要在三天内书面报送。 | 1、发生入室盗窃案件,每一起扣当月承包金300元。每年累计发生入室盗窃案件超过10起或案值超过10万元的,扣年承包金的2%。 2、不按安全管理的要求,对 “黄、赌、毒、邪”及打架斗殴、聚众滋事、扰民等违法行为不制止,每发现一次扣当月承包金200元。 3、发生案件(含丢失摩托车、电单车以及其它重大物品)或突发事件不报告物业管理科的,每起扣当月承包金200元。 4、逾期不报信息的每月扣款200元。 5、因物业服务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不主动发现和消除或汇报安全除患问题的,由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相应后果。 |
消防 管理 | 负责消防安全,做好防火工作,快速稳妥处置火灾事故。 | 1、定期检查并保持消防设施设备配置完好并有明显标志,放置合理,可随时启用,并填写好每一次的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向管理处物业管理科报告。 2、宣传消防法,普及消防知识,做到人人会报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每年最少组织一次消防安全知识培训。 3、发现易燃易爆及其它危险物品,要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并报告管理处物业管理科。发现住户违规接电源充电的,要强行断电处理,并警告和提醒住户禁止私接电源充电。对严重问题要报告公安消防部门协助处理。 4、发现火灾时,要尽可以地采取措施现场控制火势和预防事故进一步扩大,如及时地关电闸、关煤气管道闸、启动小型消防洒水车或拿灭火器扑火灭火、疏散受困人员。根据火情及时拨打119电话报警,同时报告管理处物业管理科,把火灾的详细地址、楼栋号、火情及现场情况(有无冒烟及烟浓度、有无明火、有无车辆被烧、有无煤气管道、有无人员被困等)等情况讲清楚,以便救援人员顺利到达现场开展营救工作,协助消防和医护人员保护现场、疏散人员、疏导交通、抢救人员等。 | 1、不按消防管理的要求,对消防设施设备不开展定期检查的,没有定期检查记录的,发现一次扣500元;在火灾发生时因消防通道堵塞延误扑救的,每次扣当月承包金500元,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2、私拉电线充电等情况整改不力的,经提醒2次以上仍不整改的,扣当月承包金500元。 |
项目 | 内容 | 标准和要求 | 处 罚 |
车辆管理 | 做好车辆、车库管理,引导车辆有序停放,保持通道畅通。 | 1、保持车辆停放有序,制止车辆乱停乱放,严禁车辆在交通主干道、消防通道和道路弯道停放。严禁车辆在停车场和车库的通道、临时空地上停泊。 2、严禁无关人员在车辆停放区域(含停车场、地下车库)闲逛,严防因人为造成车辆及其财物受损。 3、严禁在停车场、地下车库停车位内堆放杂物、维修车辆、鸣喇叭、大声喧哗和使用明火。 4、查验进入停车场、地下车库的车辆交费凭据,引导车辆对号入位停放。 5、停车场、两栋16层住宅楼地下车库每日至少打扫一次,保持场地及周边环境整洁、卫生。 6、经常检查停车场、地下车库,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并报告管理处物业管理科。 | 1、摩托车、电动车被盗,物业公司存在过失且案值超过1500元的每一起扣当月承包金200元。 2、不按车辆管理的要求,发生车辆被撬、人为损坏等事故的,每一辆扣当月承包金200元。在停车场、地下停车库内发生未交停车费或未经物业管理科许可,发现有车辆进入乱停放、堆放杂物、维修车辆、鸣喇叭、大声喧哗、使用明火等情况,每次扣当月承包金100元。 |
秩序 管理 | 负责秩序管理,维持大院正常生活秩序。 | 1、发现噪声扰人、攀折花木、践踏草坪、损害公物、偷摘果子等行为时,要及时劝导、制止。 2、发现违反《南宁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的行为,要及时纠正、劝导,对屡教不改、态度恶劣、性质严重的要报告公安机关出警处理。 3、未经管理处批准,严禁在院内开展商业经营活动。对小区内经营的摊点铺面每天巡查不少于三次,严禁占道经营行为。 4、负责督促各门店摊点做到“门前三包”,所产生的垃圾要及时清走,摊点摆设和车辆要按划定区域停放。纠正乱摆乱卖、占道越线经营等现象。 5、 配合工商部门督促经营户持证经营、杜绝销售“三无产品”、“假冒伪劣产品”以及其它明令禁止销售的产品和服务项目。 | 1、 不按秩序管理要求管理的,对遛狗或外来遛狗现象、大院内有乱摆乱卖、占道或越线经营、垃圾乱丢、环境脏乱差、私拉电线充电等情况整改不力的,经提醒2次以上仍不整改的,扣当月承包金500元。 2、未经管理处物业管理科许可,大院内出现商业经营活动、收废旧人员和装修装饰材料进入等情况,每发现一次扣当月承包金200元。 |
监控 管理 | 负责监控室24小时值班管理,严格遵守监控操作规程,做好监控、登记、保密等工作。 | 1、监控室执行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监控系统的操作规程,及时掌握各种监控信息,不得随意关闭或中断监控设备。 2、在监控过程中,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准确地通知巡逻人员前去进行处理、跟踪,必要时应及时报物业管理科、片区民警或110。 3、要对当班的监控情况认真登记,做好值班记录;在交接班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不得涂改、缺页,物品交接要清楚。 4、在监控室不得玩手机、看书报、杂志、玩游戏,不干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禁在监控室内吸烟。 5、严格监控室的管理和使用,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监控室;凡住户需委托监控人员查监控视频资料的,须经物业管理科领导同意;亲自查询或调用的,须经处领导批准,并做好调用或查询监控视频资料记录。未经批准不得调用或查询监控视频资料。监控室值班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保守秘密,不得对外宣扬议论有关监控录像的内容。 6、监控室值班人员对监控到的打架、斗殴、盗窃、火险、交通事故、突发群体事件,以及其它有价值的监控资料等要及时保存,并做好记录。 7、定期对监控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转;如果设备发生故障,或零配件损坏要及时维修,该更换零配件的要时采购更换,并做好文字记录。监控室值班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保守秘密,不得对外宣扬议论有关监控录像的内容。 | 甲方检查发现有无关人员进入监控室、擅自调用或查询监控视频资料的,发现一次扣承包金1000元,并由乙方承担因此所造成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
项目 | 内容 | 标准和要求 | 处 罚 |
人口 管理 | 协助公安部门和管理处物业管理科做好流动人口、重点人口管理帮教工作。 | 1、协助公安部门和物业管理科做好流动人口、重点人口管理和帮教工作,随时掌握流动人口、重点人口的变动情况。 2、根据管理处物业管理科工作要求,加强流动人口、重点人口的监管和跟踪服务。 3、配合管理处物业管理科做好流动人口、重点人口的社会管理和救助工作。 | |
应急 管理 | 负责公益活动的保卫、安全保护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 1、在管理处物业管理科统一调配下,做好四大院公益活动的保卫和服务工作。 2、及时安排人员现场处置突发事件。 | 不按管理处的要求,不能为公益活动提供保卫、安全防护和处置突发事件的,每次扣当月承包金300元。 |
应急 管理 | 负责公益活动的保卫、安全保护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 1、在管理处物业管理科统一调配下,做好四大院公益活动的保卫和服务工作。 2、及时安排人员现场处置突发事件。 | 不按管理处的要求,不能为公益活动提供保卫、安全防护和处置突发事件的,每次扣当月承包金300元。 |
队伍 管理 | 加强对保安队伍的教育管理,不断提高队伍素质。 | 1、年龄18-60周岁,身高1.65米以上,初中以上文化。 40岁以下的不得少于保安总人数的三分之一。中标单位进场后需将保安人员名单报所辖地派出报备案。 2、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身体健康,能履行各岗位职责。 3、四大院保安员不得少于47名,队员及管理员名单要报物业管理科备案,在人员有变动时也要及时更新并报备。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保安员: ①曾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2次以上行政拘留或者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理过的。 ②曾因故意犯罪被刑事处罚的。 ③被吊销保安员证未满3年的。 ④曾两次被吊销保安员证的。 | 1、乙方不按合同要求配足人员在岗提供相应管理服务的,甲方在督查中发现有脱岗或缺岗现象的,按每个岗位计扣当月承包金500元;人员有变动时不报名单备案的,扣当月承包金200元。 2、身体有残疾不能履行职责的,每名队员扣当月承包金100元,责令乙方辞退。 3、发现违反约定录用保安的,按每录用1人扣当月承包金1000元,并责令辞退,同时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
其他 工作 | 完成管理处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1、保安工作必须接受管理处物业管理科的业务指导,遇到突发事件或重大工作需要时,必须接受管理处物业管理科的统一指挥。 2、兼管南区党群活动室的管理工作,每周一至周五定时开放,管理好活动室图书,每天收集整理各种报刊杂志,归类夹好各报刊。保持活动室整齐,干净。 | 活动室不按时开放,每少一天扣50元。 |
二、卫生保洁 | ||||||||||
负责四大院的公共区域、公共设施设备、办公楼及住宅楼等卫生保洁。具体包括:道路、庭院地面、铺面门店、活动场所、花园、停车场、绿化带、水沟;办公楼及住宅楼的楼梯及扶手、走廊、单元门、天面、电梯轿厢、楼顶及楼栋外墙(含单元门);灯(电)杆、健身器材、广告栏及宣传栏等区域的卫生保洁;住户、经营户生活垃圾与废弃家电家器及杂物的清理清运;公厕;开展除“四害”工作、负责创卫创城突击任务等。 | ||||||||||
项目 | 内容 | 标准要求 | 处罚 | |||||||
卫生保洁 | 保洁形式:常态保洁。 | 保洁时间为364天/年(农历正月初一除外)。 | 根据各个小项扣分标准进行扣分,小项扣分可累计。 | |||||||
卫生保洁 | 卫生保洁人数 | 四大院卫生保洁人员不得少于14名,人员名单及个人基本信息要报管理处物业管理科备案。并安排一名工作人员对四大院的保洁进行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补助处理(可兼安全方面巡查)。 | 人数不够的,每少一人,扣当月承包金100元,依此类推;不报名单备案的,扣当月承包金200元。 | |||||||
卫生保洁 | 道路、庭院地面、铺面门店、活动场所、花园、停车场、绿化带及水沟等 | 每天清扫2次(上午6:30—9:00,下午2:00—4:30)。垃圾要日产日清,保持区域内地面干净整洁,无垃圾、无积水、无污垢、无卫生死角,保持水沟通畅。遇重特大雷雨等恶劣天气时,要有应急预案,把发生的情况报告崇左市驻南宁管理处物业管理科、物业管理科或处领导并采取紧急措施,迅速组织力量在2小时内清扫地面、道路,疏通水沟等恢复畅通。必要时要进行消毒。 | 未按次数清扫,发现路面或绿化带内有果皮纸屑、路面积水多影响正常出行的、枯枝落叶、塑料袋及垃圾堆放、路面车轮带泥等现象的,先经口头通知未整改,再经书面通知仍未整改的,每次从当月承包金中扣200元。 | |||||||
卫生保洁 | 管理处办公楼 | 每天保洁两次,即中午12:00下班后-下午上班前(冬季2:30,夏季3:00);下午下班后(冬季5:30,夏季6:00)-10:00前,分别对办公楼一至四楼和会议室(档案室)楼的一至二楼的公共走廊、楼梯及扶手、卫生间地面及洗手盆、便盆进行清扫。保持干净整洁,做到无垃圾、纸屑、无污垢,无恶臭、无积水,天面无蜘蛛网。 | 未按规定次数或要求进行保洁的,少保洁1次或地面、洗手盆、便盆有污垢、垃圾、恶臭、积水的扣当月承包金100元。 | |||||||
卫生保洁 | 住宅楼的楼梯及扶手、走廊、天面 | 楼梯、走廊每周清扫并用拖把湿拖1次,楼梯扶手每周用湿抹布擦拭1次; 天面每月清扫1次蜘蛛网;一楼防盗门及楼道挡雨板分别每半年湿抹布擦拭和清扫1次,若有垃圾杂物要及时清理。 | 未按规定次数清扫和要求完成的, 先经口头通知后未整改的,再经书面通知仍未整改的,每次每个单元从当月承包金中扣100元。 | |||||||
卫生保洁 | 电梯轿厢 | 电梯轿厢每天清扫1次,轿厢内每周用不锈钢光亮剂擦拭1遍(不锈钢光亮剂由承包方负责),要保持电梯整洁。定期对电梯轿厢进行消毒 | 楼梯、走廊每周清扫并用拖把湿拖1次,楼梯扶手每周用湿抹布擦拭1次; 天面每月清扫1次蜘蛛网;一楼防盗门及楼道挡雨板分别每半年湿抹布擦拭和清扫1次,若有垃圾杂物要及时清理。 | |||||||
卫生保洁 | 楼顶、楼栋外墙及单元门 | 每月清理楼顶、楼栋内外墙及单元防盗门的杂草杂物和小广告1次。 | 未按要求制止和清理杂草杂物、小广告的,经口头通知再经书面通知仍未整改的,每处每次从当月承包金中扣50元。 | |||||||
卫生保洁 | 灯(电)杆、健 器材、广告栏及宣传栏等设施设备 | 及时制止乱贴小广告行为,并清除张贴、涂写的各类 | 每月清理楼顶、楼栋内外墙及单元防盗门的杂草杂物和小广告1次。 | |||||||
项目 | 内容 | 标准要求 | 处罚 | |||||||
卫生保洁 | 住户、经营户生活垃圾与废弃家电家器及杂物和装修垃圾的清理清运 | 每天清运2次(早上9:00-11:00,晚上7:00-10:00),要保持垃圾桶周边无洒落垃圾,干净整洁。做到不漏收、不堆放过夜,垃圾日产日清。住户装修垃圾清理和清运,原则上由住户负责。监督并督促住户及时清运装修垃圾,对废弃家电家器及杂物和装修垃圾较多等特殊情况一天或两天无法清运完的要统一收拾到指定杂物中转房临时堆放,不得在庭院、地面或道路上堆放,并尽快清运(注:杂物中转房不得临时堆放生活垃圾)。要定期对杂物中转房进行消毒、清扫,确保整洁,无恶臭、无积水,天面无蜘蛛网等。 | 未按规定清运活垃圾与废弃家电家器及杂物,或未及时收拾到指定杂物房堆放的,堆放在庭院、地面或道路上堆放过夜的,经口头通知再经书面通知仍未整改的,每次从当月承包金中扣200元。生活垃圾未按要求做到日产日清,垃圾桶恶臭难闻,垃圾桶周边有洒落垃圾,受到住户投诉的,每次(件)从当月承包金中扣200元。 | |||||||
卫生保洁 | 公厕 | 每天有专人负责,做到脏时随时冲洗,保持地面、墙面、洗手池干净。做到无污垢,无恶臭、无积水。必要时要进行消毒。 | 未按要求冲洗公厕,有污垢,有恶臭的,受到住户投诉的,每次从当月承包金中扣100元。 | |||||||
卫生保洁 | 开展除“四害”和“创卫”“创城”活动 | 根据南宁市及城区“爱卫办”有关通知要求,开展创城创卫活动,每年要开展6次以上“灭鼠”和1次以上喷杀蟑螂活动。对大院绿化带、水沟、下水道、化粪池周边等场所喷杀蟑螂药,喷洒农药,投放毒谷,用磷化铝封堵鼠洞,投放蚂蚁药,确保“四害”密度长年控制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 | 未按要求开展除“四害” 和“创卫”、“创城”活动的,每次从当月承包金中扣500元;开展活动但未达到要求次数的,每少1次扣200元;未按指定场所投放药物、喷洒药物不彻底的每次扣50元。 | |||||||
卫生保洁 | 健身器材、广告栏及宣传栏等设施设备 | 清理小广告,每月清理1次。 | 每处每次从当月承包金中扣50元。 | |||||||
卫生保洁 | 垃圾桶 | 所有垃圾桶每月集中冲洗2次,保持桶外表干净,无污垢,桶内无恶臭,摆放整齐。 | 每少清洗1次扣100元,漏冲洗1个扣5元。因使用不当造成垃圾桶损坏的按原价赔偿。 | |||||||
卫生保洁 | 其他工作 | 遇上级检查、重大会务、重大节庆日等特殊或临时性任务的,要积极按时保质完成管理处临时交办的突击任务。 | 未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的每次扣款200元。 | |||||||
卫生保洁 | 其他工作 | 及时处理住户反映或投诉的事件。住户反映或投诉卫生保洁、绿化等相关问题,要立即到现场核实并作出答复及处理。 | 因对住户反映或投诉的卫生保洁、绿化等问题未能及时核实并作出答复处理的,因同一事件再次接到住户反映或投诉的,每次扣当月承包金100元。 | |||||||
卫生保洁 | 其他工作 | 完成管理处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卫生保洁工作必须接受管理处物业管理科的业务指导,遇到公益活动和临时突击任务时,必须服从管理处的统一指挥。 | 因工作不到位,被媒体负面曝光的,每次从当月承包金中扣1000元。 | |||||||
三、绿化养护 | ||||||||||
负责四大院乔木、假槟榔、大黄椰、果树等高大树种、绿(蓠)带、花带、草坪、各种灌木、苗圃鲜花盆景的培植养护和地委大院大门、中心花园、节庆日摆花;加强巡逻,及时发现并消除存在的枯树、枯枝落叶危及人和财产的安全隐患。四大院绿化工作人员不少于2人(包括苗圃)。 | ||||||||||
项目 | 内容 | 标准和要求 | 处 罚 | |||||||
绿化养护 | 乔木、 假槟榔、 大黄椰、 果树等 | 枝干生长正常,树冠基本完整通透,树枝分枝均匀,树叶色泽正常,无焦叶、卷叶,无死树缺株,无枯枝残叶,基本无病虫害。无垃圾及寄生杂草、土壤不板结。绿化景观整体效果良好。 1、修剪整形 、抹芽。每年根据交通、消防、安全、住户采光、影响高压线、路灯和树木养护需要对树木进行修枝、截顶(批量的乔木修枝截顶除外)。必要时可适时修剪有安全隐患的树枝(叶)。抹去多余的新芽、孽枝孽芽。 2、浇水、施肥。根据各种树木的生长需要,按照专业技术规程进行定期施肥,及时浇水,保证树木正常生长需要; 3、病虫害防治。做好病虫害的防治工作,以防为主,精心管养,使植物增强抗病虫能力,经常检查,早发现早治理。使用药物防治时要防止对环境的污染和造成住户和行人的安全问题。使用药物防治要提前做好公告、警示,防止人员中毒。确保不发生药害事故和环境污染,要符合环保的标准和要求。冬季如需要还要对主干进行涂白。 4、树木扶正、恶劣天气预防意外。加强台风、暴大雨、雷电等恶劣天气预防工作,加强巡逻,发现安全隐患及时采取安全防御措施,合理修剪,加固护树设施,以增强抵御台风的能力。灾害性天气后及时检查清理断枝、落叶和垃圾,疏通道路,扶正倒伏树木。 5、补种。如出现枯树死树,及时报批后要进行砍伐,清理枯树死树并进行补种。原则上补种同品种、同规格的木,以保证良好的景观效果。 6、每年按辖区绿委及管理处要求新种各种树木100棵以上。保证补植成活率:榕树类达95%,其它树种达90%。 7、安全巡查。及时发现树木被虫蛀或存在倒树、断枝等安全隐患,及时报告管理处物业管理科,并采取措施迅速消除安全隐患。 | 1、未按规定及要求修剪、病虫害防治、补种、树木出现明显病虫危害的,有枯枝未及时清除的,经口头提醒、书面通知仍未整改的,每次从当月承包金中扣100元。因护理不当导致树木枯冻死,根据树种不同按当时市场价赔偿损失。 2、未按要求清理死树、补种的,每次从当月承包金中扣除树木成本费及补种人工费。未巡逻发现树木被虫蛀或存在倒树、断枝等安全隐患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的,因此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由物业承包公司负责。 3、每年没有根据要求新种树木的或新种不达标的,酌情扣款。 | |||||||
绿化养护 | 绿化带、花带、草坪、各种灌木 | 带内无杂草、杂物、垃圾、粪便暴露、鼠洞。根据各种灌草木的生活特点及需要,适时施肥、浇水、除草,保证正常生长需要,生长良好,无病虫害、枝叶色泽正常,花繁叶茂,达到绿化美化效果。 1、绿(蓠)化带,花带:每年根据 绿(蓠)化带生长特点,适时进行修剪整形,形成造型优美、整齐的景观效果。 2、 灌木植物:修剪、剥芽。根据花灌木品种生长习性进行及时修剪,剥芽;无枯枝败叶,孽枝,保存率为100%。根据季节及时补种死树枯树,补种同品种、同规格苗木,并确保成活。 3、草坪:适时修剪,施肥、浇水、除草,保证正常生长,色泽及地被均匀,整齐美观。 4、病虫害防治:及时防治和控制病虫害的发生,使用杀虫剂,按规定安全操作,要防止对环境的污染和造成住户和行人的安全问题,不发生药害事故。 5、绿化带改造:每年按绿地总面积的6%对旧绿化带进行更新改造。 | 1、未按要求进行养护的,发病虫害防治,带内垃圾,杂草多,生长不正常,影响绿化美化效果的,经口头警告未整改、再书面通知仍未整改的,每次从当月承包金中扣100元。因养护不当,赔偿所造成损失。 2、改造面积未达到绿化总面积6%的,按成本、人工费折算到每平方米扣减承包费。 | |||||||
绿化养护 | 苗圃 、大院大门、办公楼及节庆日摆花 | 苗圃:充分利用苗圃现有场地,培育出满足大院重要节庆日摆花所需鲜花。 摆花:重要节庆日摆花。 | 未按要求完成日常摆花任务的,每次从当月承包金中扣500元。 | |||||||
绿化养护 | 苗圃 、大院大门、办公楼及节庆日摆花 | 其它:及时处理绿化养护中出现的突发事件及特殊情况(含上级临检、重大会务、重大节庆日),按时保质完成管理处物业管理科交办的突击任务。 | 未成立应急小组,紧急事件未及时处理的,在台风季节和雷雨等恶劣天气不及时抢险,一次性从当月承包金中扣500元。 发生重大毁坏绿化美化事件未及时制止,又不及时报告管理处物业管理科的,每次从当月承包金中扣500元。 | |||||||
绿化养护 | 苗圃 、大院大门、办公楼及节庆日摆花 | 绿化养护工作必须接受管理处物业管理科的业务指导,遇到重大公益活动和临时突击任务时,必须服从管理处物业管理科的统一指挥。 | 其它:及时处理绿化养护中出现的突发事件及特殊情况(含上级临检、重大会务、重大节庆日),按时保质完成管理处物业管理科交办的突击任务。 | |||||||
四、水电日常维修 | ||||||||||
项目 | 内容 | 标准和要求 | 处 罚 | |||||||
水电维修 | 南区和衡阳生活区公共水电日常维修和用电抄表工作 | 1、对公共区域水和电路电线进行日常检查,对故障及时检修,确保公共用水、公共照明正常。 2、在突发停水停电时,要及时了解情况,并提示住户停水(电)原因、时间、范围、预计恢复供水(电)时间等同进及时开展维修工作。 3、对衡阳生活区和南区属于我处产权的专用变压器所供电用户电表按月进行抄表,每月及时把抄表记录本交给管理处后勤中心水电班。 | 对住户登记报修故障不及时维修的,受到住户投诉或造成不良影响的由乙方负责消除不良影响及相应责任。 | |||||||
五、房屋装修监督和管理 | ||||||||||
项目 | 内容 | 标准和要求 | 处 罚 | |||||||
房屋装修管理 与监督 | 装修申请审批 | 1、负责驻邕四大院房屋装修的管理与监督,制止违章装修行为。办理三大院房屋装修审批有关工作。业主装修开工前,要向物业管理服务企业申报登记,填写《驻邕机关大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审批表》,如装修涉及拆改墙体的要报管理处房管科审核、签署意见、盖章,物业服务企业根据审批表审批的事项进行跟踪监管。 2、向业主收取装修垃圾清运押金。 3、未经审批同意的,业主不得擅自对房屋进行装修。 | 发现业主未经审批同意擅自装修的每户扣承包金200元。 | |||||||
房屋装修管理 与监督 | 装修施工监管 | 负责驻邕四大院的房屋装修装饰施工监管,规范装修行为。 1、加强巡查,禁止未经申请审批违规装修行为;每天不少于两次查看装修现场,是否按审批事项(方案)进行装修,发现不按规定(方案)施工的,要立刻制止,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恢复原状或停工整改。有以下行为的禁止装修: (1)改变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2)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的; (3)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4)改变住房原设计结构的或外立面的。 (5)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2、文明施工,装修材料和垃圾不得随意堆放影响其他业主的正常出入。严格装修时间,不得影响其他业主正常的作息。施工时间,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9:30(夏季)/14:30至19:00(冬季)。 3、严格装修材料进出场的管理。未经审批同意,房屋装修有关的材料不得进出四大院。 4、装修竣工后要及时清运装修垃圾。 5、负责竣工验收,请场、退还住户装修押金。 6、其他按《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 因物业服务企业没有履行好监管责任的,业主有违反审批事项或超出规定事项装修的,每户扣承包金200元。装修竣工后,没有清运装修垃圾的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清运。 | |||||||
六、设备管理及维修维护 | ||||||||||
设备管理 | 监控系统和车辆道闸设备的维修维护与管理 | 负责对四大院监控系统设备和三个大院的(原地委大院、衡阳生活区、老干大院)汽车道闸系统现有设备的维修维护、运行和管理,保证设施设备正常运行。保证车辆出入秩序良好,监控系统起到监控作用。做好系统设备日常的维护,保持设备干净整洁。设备发生故障,要及时组织维修,并做好设备维修、更换(包括品牌型号等)记录,设备维修的相关材料要收集归档,保存好备查。(如需要购买新增服务和新增添的设施设备或因旧改需要拆迁产生的经费由崇左市管理处 | 设备发生故障或零配件损坏后,不及时维修、更换配件导致车辆管理工作受影响,乙方要承担所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 2、人为故意造成设备损坏的要按价赔偿并组织修复使设备正常运行。每发生一起人为故意破坏要扣当月承包金1000元。 | |||||||
七、物业管理费的催缴 | ||||||||||
物业管理费催缴 | 负责南区服务范围内物业管理费催缴;配合管理处财务科做好其他三个大院的物业管理费催缴工作。 | 1、按照甲方财务科提供的《收费通知单》负责对南区生活区物业管理服务范围内664户的物业管理费催缴工作,全年缴费户达到85%及以上,即完成564户及以上的物业管理费交费(催缴费包含:物业管理费+生活垃圾处理费+公共电公摊费)。 2、配合财务科做好原地委大院、衡阳生活区、老干大院三个大院住户物业管理费催缴工作。 | 完成南区生活区住户物业管理费缴费达到564户才能全额支付承包金。缴费达不到564户,每少1户按每户50元计扣当年承包金。 | |||||||
综合管理 | 综合管理 | 1、设有办公室,每天有管理人员接待住户,处理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范围内的公共性事务,公示服务电话,24小时受理的投诉问题,畅通住户反映问题渠道和及时处理问题。对属仍由管理处负责的业务,要及时反映给管理处有关责任科室,以便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2、做好物业服务有关档案的保管。 3、服务抽样调查满意度达到85%以上。 4、在各个服务岗位合适的地方公开当班人员姓名、电话,方便住户反映问题、沟通协调解决问题等。 | 年服务满意度调查低于85%,未能达到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扣乙方履约保证金的10%。 | |||||||
五、奖励 | ||||||||||
奖励 | 1、在承包期内获得保安工作、卫生保洁和绿化养护单项奖的,分别给予奖励:获地级市城区授予的奖2000.00元;获地级市授予的奖5000.00元、获自治区级授予的奖10000.00元、获国家级授予的奖15000.00元。通过自治区文明单位、自治区卫生先进单位复核保持荣誉称号的按单项奖对应的50%进行奖励。 2、破获入室盗窃案件,每1件(或抓获犯罪嫌疑人的)奖600元;破获摩托车、电动车盗案,且抓获犯罪嫌疑人的每起奖300元;发生火警能及时扑灭,每起奖500元。 |
乙方:甲方:崇左市驻南宁管理处汽车道闸系统和监控系统移交协议附件3
附:四大院监控系统和原地委大院、衡阳生活区、老干大院三个大院的汽车道闸系统设备移交清单四、乙方按甲方取得的收费许可和标准收取外来车辆临时停放费,此费用每月的第一周到甲方财务部门领取发票及结款。三、乙方严格按照系统操作规程,培训工作人员,规范化使用以上系统设备,发生人为破坏、故障维修、更换零配件经费由乙方负责;二、电动车IC卡300张卡移交乙方,承包合同期满,乙方如数归还甲方。系统使用后如发生IC卡不足(仅衡阳生活区电动车IC),由乙方负责补足;一、以上设备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有管理使用、维修、运行权,保证设备正常运行、使用;自年月日起,甲方将崇左驻邕四个大院监控系统和原地委大院、衡阳生活区、老干大院三个大院的汽车和电动车道闸系统现有的设施设备移交给乙方管理使用、维修、运行,为确保该系统功能正常,车辆及人员有序进出小区生活,特制定本协议。
四大院监控系统和原地委大院、衡阳生活区、老干大院三个大院的汽车道闸系统设备移交清单年月日年月日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甲方(代表人):乙方(代表人):
小区 名称 | 设备名称 | 备注 |
地委大院(含两栋16层) | 车辆道闸系统: | |
地委大院(含两栋16层) | 监控系统: | |
衡阳生活区车辆道闸设备 | 车辆道闸系统: | |
衡阳生活区车辆道闸设备 | 监控系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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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点人签字:清点日期:年月日
物业管理服务采购/CZZC2022-C3-990130-YZLZ资格文件
8.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
狱企业证明材料
(1)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
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崇左市驻南宁管理
处的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
况如下:
1.物业管理服务采购,属于物业管理;承接企业为广西诚愉和物业服务
有限公司,从业人员511人,营业收入为9014.2332万元,资产总额为
2712.1155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
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
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章):广西诚愉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6月20日
注: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
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成交结果公开成交供应商的
《中小企业声明函》。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
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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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服务采购/CZZC2022-C3-990130-YZLZ资格文件
附:
南宁市西乡塘区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
西经信小2022)74号
小微企业认定函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
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
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广西诚愉和
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为物业管理行业中型企业(证件有效期一
年)。
南宁市西华塘区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
年5月25
2022
Z19
HOZ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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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服务采购/CZZC2022-C3-990130-YZLZ资格文件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无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
供应商(电子签章):广西诚愉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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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监狱企业证明材料
无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
供应商(电子签章):广西诚愉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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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经营愉悦共处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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