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32.21万元
招标联系人余工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徐工0551-66220393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2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21
公告正文
开标倒计时
天 小时 分钟
项目审批信息
项目名称: 披云峰路(祁门路-高铁路)道排工程监理项目
项目法人: 合肥市包河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项目地址: 合肥市包河区
立项批文名称: 合肥市发展改革关于包河区披云峰路(祁门路-高铁路)道路工程立项的批复 项目审批单位: 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员会
监督部门: 合肥市包河区财政局 代理机构名称: 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交易平台: 包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公告见证时间: 2023-08-31

公告正文
无标题文档 披云峰路(祁门路-高铁路)道排工程监理项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网上招投标)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披云峰路(祁门路-高铁路)道排工程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包河区披云峰路(祁门路-高铁路)道路工程立项的批复、合发改投资[2022]1272号
     1.4 招标人:合肥市包河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1.5 项目业主:合肥市包河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1.6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披云峰路(祁门路-高铁路)道排工程监理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3BBBBZ00082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3BBBBZ00082
     2.5 建设地点:合肥市包河区,招标人指定地点
     2.6 建设规模:披云峰路(祁门路-高铁路)道排工程总长度约880米,为城市支路,红线宽24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排水、交通、照明、绿化、智能监控(土建)、电力(土建)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7 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投资额:约7216万元
     2.8 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监理范围内的施工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最终以招标人实际工期为准(暂定365个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工程建设中所有内容全过程监理,设计图纸(含初步设计)综合审查、招投标管理、现场劳务管理,并配合跟踪审计和决算的初审,对工程的工期、质量、投资及安全文明施工、“三车整治”管理进行有效控制,并在实施过程中进行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等相关工作。按照招标人指令进行报价、报批、报建等相关手续办理,进行专项工程的管理和移交协调,总包工程的所有内容均在本次招标范围。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监理的范围如有增加,服务内容相应予以增加等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具体如下:1、道路工程:包含土方、路基、路面、人行道、道路附属工程等设计图纸施工范围内的所有工程。2、排水工程:包含沟槽土方、管道、检查井、雨水井、进出水口、箱涵、明渠、排水附属工程等设计图纸施工范围内的所有工程。3、电排工程:供电排管回填、土方外运、道路破复等。4、交通标志标线标牌工程:包含土方、基础、标线、标杆、标牌工程等设计图纸施工范围内的所有工程。5、交通信号、监控、电子警察、卡口工程:仅含土建预埋管、手工井工程(不包括基础、杆件、设备、电线电缆等。6、照明工程:(土建及安装:包括灯杆、灯具、土建基础、电线电缆等)。7、绿化工程:包括绿化移植、保护、栽植等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具体范围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答疑、补疑、施工图纸及补图等。
     2.10 项目类别:工程服务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合同估算价:132.21万元
     2.13 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住建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住建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1.2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1.3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具备单个合同工程总投资额不少于4000万元的市政道路或市政桥梁或市政道路(含桥梁工程施工内容)工程监理业绩。
     3.1.4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要求:/。
     3.1.5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6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年09月01日00:00至2023年09月21日09:30。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 17 :30,节 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 4009980000 。 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 0551-66220393 、66220387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9月21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固定价格)。(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21日09时30分
8.2 开标地点:
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7号楼3楼1号开标室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具体操作见(http://hy.ahggzyjy.com/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 标 人:合肥市包河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合肥市包河大道118号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余工
    电 话:0551-63357659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7号楼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徐工
    电 话:0551-66220393 、66220387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9980000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11.5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合肥市包河区财政局
    地 址:包河区花园大道卓越城文华园 7 号楼 4 楼 402 室
    电 话:0551-63357533、63357536
12. 其他事项说明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3分43秒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提交节点: 2023-08-31
交易中心见证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3-08-31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3分
附件:
00082-招标文件正文.pdf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网上异议操作手册—投标人.pdf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投诉操作手册-投标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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