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乐至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专业招商信息技术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金额
448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04/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5120222024000017
预算金额448万元
招标联系人杨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中诚瑞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女士028-87466726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20222024000017

二、项目名称:专业招商信息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上海东方龙商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市嘉定区恒永路328弄10号403室 4,48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上海东方龙商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其他商务服务 专业招商信息技术服务 1、合作内容:我集团以珠三角、长三角、京津冀及海外机构等企业家群体,运用自身平台优势为采购人提供优质专业的招商外包服务,推介包括但不限于世界500强、中国500强、独角兽、外资及其他优质企业落户四川省乐至县经济开发区。 2、合作方式:采购人通过提供现行的招商引资政策及企业入驻条件,吸引内外资企业入驻;我集团通过海外及经济发达地区庞大的企业资源,利用专业的渠道开发优势及自身招商信息技术服务优势,为采购人招商引资提供专业服务,并推介装备制造、电商物流、新能源与先进材料、电子信息等符合采购人产业规划的项目,原则上不推介股权类投资项目。 3、具体要求 (1)我集团全力配合采购人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重点区域获取招商信息,并精准对接,协助完成采购人区域性招商推介活动的客商邀请、签约等相关工作。 (2)我集团负责在我集团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介推广乐至产业规划、招商需求等内容。 (3)我集团依托招商大数据系统及其他信息技术优势,负责为采购人进行企业家群体及项目资源的开发、维护,直接或者协助采购人招商,并在合作期内提供大数据服务支持,并提供一个招商大数据账号供采购人在合作期内使用。 (4)我集团承诺在服务期内落地单体投资3亿元(含)以上项目3个或落地总投资达到15亿元的若干个项目或落地单体投资达到15亿元以上的项目1个,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占投资总额60%以上,(以入账财务发票为准),经采购人验收认定后均视为我集团完成委托任务。我集团推荐的项目方介绍的精准项目落地也视为我集团的精准推荐项目,同样享受落地佣金。 (5)我集团安排招商管理人员带队,派出5人(含)以上具备招商经验的专业服务人员与采购人人员具体对接。 (6)我集团邀请采购人对接考察项目期间,我集团产生的所有差旅费、食宿费,由我集团自行承担。 1、合作内容:我集团以珠三角、长三角、京津冀及海外机构等企业家群体,运用自身平台优势为采购人提供优质专业的招商外包服务,推介包括但不限于世界500强、中国500强、独角兽、外资及其他优质企业落户四川省乐至县经济开发区。 2、合作方式:采购人通过提供现行的招商引资政策及企业入驻条件,吸引内外资企业入驻;我集团通过海外及经济发达地区庞大的企业资源,利用专业的渠道开发优势及自身招商信息技术服务优势,为采购人招商引资提供专业服务,并推介装备制造、电商物流、新能源与先进材料、电子信息等符合采购人产业规划的项目,原则上不推介股权类投资项目。 3、具体要求 (1)我集团全力配合采购人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重点区域获取招商信息,并精准对接,协助完成采购人区域性招商推介活动的客商邀请、签约等相关工作。 (2)我集团负责在我集团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介推广乐至产业规划、招商需求等内容。 (3)我集团依托招商大数据系统及其他信息技术优势,负责为采购人进行企业家群体及项目资源的开发、维护,直接或者协助采购人招商,并在合作期内提供大数据服务支持,并提供一个招商大数据账号供采购人在合作期内使用。 (4)我集团承诺在服务期内落地单体投资3亿元(含)以上项目3个或落地总投资达到15亿元的若干个项目或落地单体投资达到15亿元以上的项目1个,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占投资总额60%以上,(以入账财务发票为准),经采购人验收认定后均视为我集团完成委托任务。我集团推荐的项目方介绍的精准项目落地也视为我集团的精准推荐项目,同样享受落地佣金。 (5)我集团安排招商管理人员带队,派出5人(含)以上具备招商经验的专业服务人员与采购人人员具体对接。 (6)我集团邀请采购人对接考察项目期间,我集团产生的所有差旅费、食宿费,由我集团自行承担。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完全响应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48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朱敏娜郝明江启春刘艳玲何谷(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以实际中标金额为计算基数,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收费标准计算出收费基准价后执行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4.284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监督部门:乐至县财政局,联系电话:18190292719;

二、备案编号:51202224210200001506[2024]00019;

三、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乐至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

地址:四川省资阳市乐至县帅乡大道

联系方式:杨老师 028-263023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中诚瑞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吉泰五路118号天合凯旋广场3栋2001号

联系方式:周女士 028-874667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女士

电话:028-87466726

四川中诚瑞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0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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