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永康市公安局象珠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提升工程[A3307840900007210002001]
金额
543.6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5/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401-330784-04-01-515788
预算金额543.6万元
招标公司永康市公安局
招标联系人徐锋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明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骆军强15267386658
标书截止时间2024/06/21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21
公告正文
信息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象珠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提升工程
项目代码:
2401-330784-04-01-515788
招标人:
名称:永康市公安局
地址:浙江省永康市丽州北路1号
联系人:徐锋
电话:14757868824
代理机构:
名称:浙江明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多湖街道荷塘新村141号一层
联系人:骆军强
电话:15267386658
项目概况:

招标条件:
详见招标公告
招标内容、范围:
建设规模:新建业务技术用房及室内装饰、室外道路及绿化工程等室外附属工程。业务技术用房占地面积531.1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88.33平方米,2层。设户籍办理、接处警中心、调解室、枪械库、备勤、综合指挥室、接待室、交警巡逻中队、案件办理队、备勤室、休闲区等。屋顶设太阳能光伏发电板500平方米。
招标规模:
新建业务技术用房以及室外附属工程等。业务技术用房占地面积 531.14 ㎡,总建筑面积:1088.33 ㎡。一层为:户籍办理、接处警中心、调解室、枪械库、备勤、综合指挥室、门卫室等功能;二层主要功能为:接待室、交警巡逻中队、案件办理队、备勤室、休闲区等功能。
标段(包)划分:
1
标段(包)名称:
永康市公安局象珠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提升工程
标段(包)编号:
A3307840900007210002001
标段(包)招标估算金额:
5,436,013.00元
资金来源:
市财政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05-31至2024-06-21,获取方法:网上下载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方式: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06-21,递交方式:系统上传
发布公告的媒介:
金华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
行政监督机构:
永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0579-89293510
信息来源:
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康市分中心
接收时间:
2024-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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