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金坛电信通信综合大楼附房建设项目比选公告
金额
315.64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4/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wkcz202304158
预算金额315.64万元
招标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金坛分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邱勇1330612530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20
公告正文
比选文件 | ||||||||||||
比选文件名称: | 金坛电信通信综合大楼附房建设项目比选公告 | 创建时间日期: | 2023-04-10 14:10:00 | |||||||||
比选文件发售起始时间: | 2023-04-11 00:00:00 | 比选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 2023-04-13 00:00:00 | |||||||||
比选文件内容说明: | 金坛电信通信综合大楼附房建设项目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金坛电信通信综合大楼附房建设项目(项目编号:ZWKCZ202304158),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金坛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金坛电信通信综合大楼辅楼位于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华城路126号,总用地面积为1369㎡(约2.06亩),新建门卫、员工活动、食堂、餐厅等,新建总建筑面积约841㎡。项目采购金额预估315.64万元人民币(含税)。 1.2比选内容: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和验收、保修及相关服务等全部工作。
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在“通知-系统公告”模块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计划工期:工期18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1.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乙供甲控)。 1.5项目地点:常州金坛区。 1.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及质量验收标准。 1.7质量保证期:自终验合格之日起,本项目质量保证期不低于2年。 1.8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9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含税总价3156413.69元,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2.3参选人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或者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的参选申请。 2.5参选人资质要求: (1)参选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 (2)参选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参选人具备由住建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6参选人业绩要求:参选人须具备2020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时间全国范围内的同类工程业绩,同类工程指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应满足下列要求: (1)具有单项合同金额300万元或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经验; (2)以上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合同清单)及验收证明文件;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参选业绩,不予认可。 2.7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 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4月11日00时00分00秒至2023年4月12日2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比选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比选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参选人注册”。 4.3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 100 元,售后不退。比选文件费用交纳采用银行电汇、网上银行汇款方式,账户名称与申请人单位名称一致。“转账事由”:“金坛电信附房建设”。 汇款信息如下: 开户名: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三山街支行 账 号:9558 8543 0100 2835 087 参选人因未按本公告要求,而导致响应失败的,本项费用不予退还。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3年4月20日14时00分。 5.2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参选文件递交,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参选文件的上传。参选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参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参选文件。】 本项目将于参选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6.2检测相关费用:/。 7.参选人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参选文件编制和参选,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服务热线4008227188,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 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服务热线010-82205275/020-83821931/020-83829625,服务邮箱bfdzyzzy.gyl@chinaccs.cn】。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方式 比 选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金坛分公司 地 址:常州市金坛区东门大街1号 比选代理机构: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4栋B座10楼 联 系 人:邱勇 电 话:13306125300 电子邮件:13306125300@189.cn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三山街支行 账 号:9558854301002835087 异议接收邮箱:13306125300@189.cn 比选代理机构: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0日 | |||||||||||
终止: | 否 | |||||||||||
比选文件标包: | 金坛电信通信综合大楼附房建设项目 |
标包内容:
标包名称:金坛电信通信综合大楼附房建设项目标包内容说明:金坛电信通信综合大楼附房建设项目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金坛电信通信综合大楼附房建设项目(项目编号:ZWKCZ202304158),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金坛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金坛电信通信综合大楼辅楼位于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华城路126号,总用地面积为1369㎡(约2.06亩),新建门卫、员工活动、食堂、餐厅等,新建总建筑面积约841㎡。项目采购金额预估315.64万元人民币(含税)。
1.2比选内容: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和验收、保修及相关服务等全部工作。
序号 |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 产品名称 | 数量 |
1 | 评估产品目录CP01717:工程施工 | 工程施工 | 1 |
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在“通知-系统公告”模块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计划工期:工期18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1.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乙供甲控)。
1.5项目地点:常州金坛区。
1.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及质量验收标准。
1.7质量保证期:自终验合格之日起,本项目质量保证期不低于2年。
1.8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9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含税总价3156413.69元,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2.3参选人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或者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的参选申请。
2.5参选人资质要求:
(1)参选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
(2)参选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参选人具备由住建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6参选人业绩要求:参选人须具备2020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时间全国范围内的同类工程业绩,同类工程指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应满足下列要求:
(1)具有单项合同金额300万元或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经验;
(2)以上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合同清单)及验收证明文件;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参选业绩,不予认可。
2.7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 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4月11日00时00分00秒至2023年4月12日2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比选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比选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参选人注册”。
4.3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 100 元,售后不退。比选文件费用交纳采用银行电汇、网上银行汇款方式,账户名称与申请人单位名称一致。“转账事由”:“金坛电信附房建设”。
汇款信息如下:
开户名: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三山街支行
账 号:9558 8543 0100 2835 087
参选人因未按本公告要求,而导致响应失败的,本项费用不予退还。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3年4月20日14时00分。
5.2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参选文件递交,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参选文件的上传。参选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参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参选文件。】
本项目将于参选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6.2检测相关费用:/。
7.参选人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参选文件编制和参选,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服务热线4008227188,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
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服务热线010-82205275/020-83821931/020-83829625,服务邮箱bfdzyzzy.gyl@chinaccs.cn】。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方式
比 选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金坛分公司
地 址:常州市金坛区东门大街1号
比选代理机构: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4栋B座10楼
联 系 人:邱勇
电 话:13306125300
电子邮件:13306125300@189.cn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三山街支行
账 号:9558854301002835087
异议接收邮箱:13306125300@189.cn
比选代理机构: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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