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重庆茂川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2024年供应项目采购公告(BG202401091)
金额
120万元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4/12/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bg202401091
预算金额120万元
招标公司重庆津科实业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陈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鸿森致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吴老师023-68630260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20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磋商邀请书
重庆鸿森致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重庆津科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重庆茂川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2024年供应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一、招标项目内容
二、资金来源
单位自筹资金,预算金额为120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均应为一般纳税人,提供一般纳税人认定表复印件或加盖“一般纳税人”印章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下载打印的“一般纳税人证明”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四、磋商、开标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津区)https://www.cqggzy.com/jiangjinweb/”网上下载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期限
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20日。
(五)磋商地点:重庆市江津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标室(地址:重庆市江津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六)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4年12月27日北京时间9:30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7日北京时间10:00
(八)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7日北京时间10:00
(九)开标地点:同磋商地点
五、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以银行转账递交
(一)磋商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磋商截止时间,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开户行)在磋商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通过转账支票直接划付或以电汇方式直接划付至下面指定的磋商保证金账户,转款时汇出账号必须与《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上的账号一致,否则磋商无效。转款时在备注或用途栏注明项目名称(可简写)。供应商自行考虑汇入时间风险,如同城汇入、异地汇入、跨行汇入的时间要求。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相应部分提供转款凭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若供应商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磋商保证金。
(二)磋商保证金账户
银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江津支行
银行账号:50050113360000001033-0074
银行账户名称:重庆市江津区公共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三)保证金退还方式
供应商须登录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津区)(https://www.cqggzy.com/jiangjinweb/),点击“投标人基本信息注册登记入口”进入注册登记界面进行免费注册登记,并保证注册登记信息的准确和完整,交易平台不对注册信息进行审核。本平台退还磋商保证金将以注册登记的信息为准按程序退还磋商保证金。因供应商未注册或注册信息有误而导致无法退还磋商保证金的,供应商自行负责。供应商注册登记信息有误或变更的,供应商请及时与交易平台信息和见证部(023-81222125)联系,更正完善注册信息。
保证金退还查询电话:023-81222198(区交易平台财务部)。
六、磋商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一律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津区)(https://www.cqggzy.com/jiangjinweb/)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磋商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八)参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九)供应商应自行踏勘现场。供应商自身应对考察中获取的现场资料负责。不管供应商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被认为在递交响应文件之前已踏勘过现场,对本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十分了解,并在其响应文件中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条件。
(十)本项目同一供应商只能参与一个标包的磋商,若同一供应商参与两个及以上标包磋商的,均按无效响应处理。
七、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津科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 陈老师
电 话:023-47887218
地 址:重庆市江津区双福新区团结湖大数据智能产业园1号(科创中心)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鸿森致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老师
电 话:023-68630260
地 址:重庆高新含谷高龙大道377号5栋2层2-4
重庆鸿森致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重庆津科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重庆茂川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2024年供应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一、招标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 最高限价 (折扣比例) | 磋商保证金 (万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
重庆茂川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2024年供应项目 | 97% | 3 | 1 |
二、资金来源
单位自筹资金,预算金额为120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均应为一般纳税人,提供一般纳税人认定表复印件或加盖“一般纳税人”印章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下载打印的“一般纳税人证明”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四、磋商、开标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津区)https://www.cqggzy.com/jiangjinweb/”网上下载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期限
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20日。
(五)磋商地点:重庆市江津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标室(地址:重庆市江津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六)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4年12月27日北京时间9:30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7日北京时间10:00
(八)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7日北京时间10:00
(九)开标地点:同磋商地点
五、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以银行转账递交
(一)磋商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磋商截止时间,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开户行)在磋商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通过转账支票直接划付或以电汇方式直接划付至下面指定的磋商保证金账户,转款时汇出账号必须与《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上的账号一致,否则磋商无效。转款时在备注或用途栏注明项目名称(可简写)。供应商自行考虑汇入时间风险,如同城汇入、异地汇入、跨行汇入的时间要求。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相应部分提供转款凭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若供应商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磋商保证金。
(二)磋商保证金账户
银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江津支行
银行账号:50050113360000001033-0074
银行账户名称:重庆市江津区公共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三)保证金退还方式
供应商须登录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津区)(https://www.cqggzy.com/jiangjinweb/),点击“投标人基本信息注册登记入口”进入注册登记界面进行免费注册登记,并保证注册登记信息的准确和完整,交易平台不对注册信息进行审核。本平台退还磋商保证金将以注册登记的信息为准按程序退还磋商保证金。因供应商未注册或注册信息有误而导致无法退还磋商保证金的,供应商自行负责。供应商注册登记信息有误或变更的,供应商请及时与交易平台信息和见证部(023-81222125)联系,更正完善注册信息。
保证金退还查询电话:023-81222198(区交易平台财务部)。
六、磋商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一律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津区)(https://www.cqggzy.com/jiangjinweb/)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磋商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八)参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九)供应商应自行踏勘现场。供应商自身应对考察中获取的现场资料负责。不管供应商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被认为在递交响应文件之前已踏勘过现场,对本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十分了解,并在其响应文件中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条件。
(十)本项目同一供应商只能参与一个标包的磋商,若同一供应商参与两个及以上标包磋商的,均按无效响应处理。
七、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津科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 陈老师
电 话:023-47887218
地 址:重庆市江津区双福新区团结湖大数据智能产业园1号(科创中心)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鸿森致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老师
电 话:023-68630260
地 址:重庆高新含谷高龙大道377号5栋2层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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