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临沂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资金查控设备采购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0/05/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dgp371300202002000301
预算金额90万元
招标公司临沂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鸿蒙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于工13969925921
中标公司深圳市华盾之星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临沂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资金查控设备采购单一来源公示
资金查控设备四、预算金额:90.0(万元)五、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论证小组成员:王凤光,临沂市政府电子政务中心,高级工程师;张滨,临沂市无线电监测站,高级工程师;王青锋,临沂市建设安全工程质量服务中心,高级工程师;项目情况说明:为了响应鲁公经【2017】662号文件及鲁公经【2018】731号文件,与全省经侦部门统一,实现无缝对接,具备“一键上传”功能,并将提取分析的各类数据上传至山东省经侦总队部署的“山东经侦实战研判系统”,与公安基础数据、经济犯罪涉案数据、社会数据进行关联,以辅助案件定性、锁定侦查方向、深挖犯罪线索。经前期考察只有深圳市华盾之星科技有限公司可提供与山东省公安厅经济犯罪侦查总队共同研发的经侦专用侦查设备达到上述功能,具有唯一性,该供应商初始报价为90万元。现将本政府采购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20年月日起至2020年月日止,共计5个工作日。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满后2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包括: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能够提供本政府采购项目的说明或本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指标的不合理性)反馈至山东鸿蒙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于工,联系方式:13969925921,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颐高上海街二期2号楼504室或临沂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539-8113015)。六、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深圳市华盾之星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沿山路12号蛇口网谷万联大厦B座2-E。七、公示期限:2020年6月1日 至 2020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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