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江南22号路上跨高速工程(29号路-45号路)K2+720~K4+147.628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01002816021903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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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南宁纵横时代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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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南宁纵横时代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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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建单位(如有)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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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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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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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类型及规模 |
江南22号路上跨高速工程(29号路-45号路)K2+720~K4+147.628,设计桩号范围为K2+720~K4+147.628,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实施长度1427.628米,道路红线宽度50米,采用四幅路双向八车道的断面形式,设计速度 60km/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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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4年01月03日0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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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01月04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4年01月0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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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中标人 |
南宁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联合体 |
牵头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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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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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 |
第一 |
单位名称 |
南宁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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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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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 |
94078140.47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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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365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市优工程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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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罗妮(注册编号:桂1452017201708620;身份证号:4508**********53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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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黄登源(身份证号:4525**********8219)江永伟(身份证号:4525**********30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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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业绩: 1.南宁市蓉茉大道北延长线(柳南高速-凤岭北路延长线)工程施工(重); 2.万有(南宁)国际旅游度假区项目一期配套路网工程(纬三路、南北向支路1); 3.轨道交通4号线沿线道路维修整治工程(东段)(II标)。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1.实时公布的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95.92分; 2.实时公布的南宁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109.8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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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 |
单位名称 |
广西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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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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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 |
94058607.19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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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365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市优工程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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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黄焕清(注册编号:桂1452021202300049;身份证号:4507**********24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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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张航(身份证号:4522**********2438)覃榆雄(身份证号:4509**********08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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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业绩: 1.那况路(金仑路-K0+880)工程; 2.江南11号路(1号路-29号路)。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1.实时公布的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95.27分; 2.实时公布的南宁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101.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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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 |
单位名称 |
广西瑞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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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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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 |
94128534.89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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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365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市优工程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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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何克俊(注册编号:桂1452019202100055;身份证号:4501**********15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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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方金玉(身份证号:4600**********7426)零创浩(身份证号:4521**********1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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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业绩: 1.粤桂县域经济产业合作示范区现代服务业集聚区路网工程项目; 2.贺州旺高工业区物流大道工程项目(k2+601.28~k7+053.067)。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1.实时公布的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92.02分; 2.实时公布的南宁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119.7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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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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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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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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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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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部门 |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1-55350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