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天津欧拉融租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0/07/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刘沛
招标代理机构长城汽车招标中心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0/07/15
公告正文

1.项目名称:天津欧拉融租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天津欧拉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招标符合公司业务需求的律师事务所,推进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解决业务开展过程中的异常情况及问题;通过诉讼推动逾期客户还款,实现逾期款项的快速回笼,为公司发展保驾护航。

2.2招标范围

年度内提供合同审核、拟定及法律问题解答等服务;出具催收案件律师函,并办理催收诉讼案件;办理公司其他案件。

3.技术要求

3.1具备处理融资租赁业务的能力,能够起草、审核融资租赁业务合同;

3.2具备协助设计融资租赁产品及交易结构的能力,并能够评估业务风险;

3.3具备代理融资租赁催收案件及相关案件的能力。

4.供应商资质要求

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成立时间两年及以上;具有律师执业证;曾服务于5家以上的融资租赁公司。

5.报名要求

5.1报名方式

5.1.1凡有意参加报名的供应商,请至长城汽车电子采购平台注册报名:地址为:http://eps.gwm.cn/gwm_epbp/portalWeb/,《供应商注册指南》可在平台网站首页“用户登录选择”栏附近查看,并根据手册要求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可根据项目名称,按报名要求进行报名,未按照此方式报名的,视作无效报名;

5.1.2如无法在采购平台完成注册的,请及时联系0312-2198849/2197904

5.2报名截止时间:20207151130

6.联系方式

项目所在地:河北保定

报名联系人:刘沛

联系方式:0312-2198849/2197904/18633299669

E-mail:zbgys@gwm.cn

技术人员:徐坤婷

联系方式:13230233756022-66689662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本项目投标意向金为:1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元整)。

①报名时间截止后,供应商负责人会对所有报名及缴费的供应商进行综合评审,符合本公告中要求(详见4.供应商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在收到正式的电子版招标书后投标意向金不再退还;

因报名供应商不满足公告资质要求或已缴费未在电子招标平台报名则视为报名无效,投标意向金不再退还;

因招标方原因项目取消,可办理投标意向金退款(若供应商已办理开票将不予退款)

7.2 报名时需同步上传交款凭证,若为免费标书则上传空白页即可。

7.3 ①缴费时请在交款凭证上备注“项目简称” ,如为个人代缴,请在交款凭证上备注项目简称+参标公司简称 (注:个人缴纳投标意向金,无法开具发票

②开票所需信息:项目名称、缴款凭证通过邮件发送至gfzbb@gwm.cn,若有疑问,请电话联系赵月,电话0312-2197902

注:a.个人缴纳投标意向金,无法开具发票;b.每月9-26号办理开票;c.发票开具完成后,意向金不再退还;d. 交款后,最晚6个月内开票(跨年发票最晚于次年5.31前申请开具),逾期不在办理。

8.交款账户信息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保定市裕华支行

开户户名:保定市长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账号:1004 6559 9265

9.发布的媒介

本次信息发布只在长城汽车电子采购平台网页、长城汽车官网及长城汽车招标中心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10.争议解决

投标方和招标人在采购过程中所引起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应向采购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注:无论报名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报名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投诉、举报电话:

0312-2197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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