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安排,我局近期拟以自行采购的方式采购“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2023年信息化第三方运维服务项目”项目,特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比选,现将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1. 采购人名称:
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
2. 采购项目及预算:
序号 |
大项 |
小项 |
描述 |
数量 |
单位 |
1 |
基础硬件服务 |
机房及其设备运维管理服务 |
1 、机房每天两次巡检维护 |
1 |
项 |
2 |
视频会议系统运维管理服务 |
1 、日常视频会议调试及保障,会后提供会议保障服务报告。 |
1 |
项 |
|
3 |
定期巡检优化服务 |
每季度为服务范围内信息化设备提供全面巡检服务,制定巡检优化服务 |
1 |
项 |
|
4 |
临时保障服务 |
1 、国家法定节假日定期巡检 |
1 |
项 |
|
5 |
周期性提供规范性运维服务报告 |
提供日记录、周报、月报、季报、年报服务 |
1 |
项 |
|
6 |
软件运维服务 |
黔东南环保数据平台 |
1 、实时大屏展示系统的地图展示。 |
1 |
项 |
7 |
网络安全 |
网络安全服务 |
环保专网、互联网等网络安全服务。 |
1 |
项 |
8 |
其他 |
人员驻场服务 |
固定提供一名专业人员驻场服务 |
1 |
年 |
项目名称: 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信息化第三方运维服务项目。
项目服务内容:
供应商按照此内容提供报价;
运维期限: 1 年;
项目预算: 25 万元。
3.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一般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为准;
(8)同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提供1名专职人员驻场服务(投标承诺格式自拟)。
3.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人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招标人公章);
(2)招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 投标文件递交:
递交地址:黔东南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清新村大坳公路东侧黔东南州环保业务监测执法业务办公楼427室。
(1)截止时间:2022年6月15日下午5:00前;
(2)招标文件要求:报价文件一正一副要求密封在一个包封套内并密封,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3)联系人:王绍旋/吴学明 (电话:0855-8235987)
6. 商务要求:
6.1 评分办法:
(1)评比委员会由本单位本项目招标采购小组全体成员组成。
(2)评比委员会对投标人报送的比选文件内容保密。
(3)本项目的比选实行综合评分法,首先对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单位才能进入打分环节,按打分高低对投标人进行排序,得分最高(且超过70分)的投标人作为本项目的第一中标人,如出现评分相同的,以报价得分高的为第一名。
6.2 评比标准
(1)资格审查
按照本公告第3条、第4条要求。
(2)评分标准
评分标准按表附件一执行,表中没有列入的评分内容不得作为评分的依据。
附件 评分标准.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