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高新区南元路(阳光城翡丽湾东北1门-旗山大道)排水管网首次清疏维护工程(监理) (项目名称) 福州高新区南元路(阳光城翡丽湾东北1门-旗山大道)排水管网首次清疏维护工程(监理) 标段招标公告
致: 中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
福建鑫之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州高新区南元路(阳光城翡丽湾东北 1门-旗山大道)排水管网首次清疏维护工程(监理) 已 经 批 准建 设 , 项 目 业 主 为 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乡建设局 , 建 设 资 金 来 自 财政拨款 , 招 标 人 为 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乡建设局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贤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 已 具 备招 标条件 , 现 对 该 项 目 的 监理进行 公 开 招 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福州市高新区 。
2.2工程建设规模: 总投资约 18.12万元 。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福州高新区南元路(阳光城翡丽湾东北 1门-旗山大道)排水管网首次清疏维护工程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的监理 。
2.4建筑安装工程费: 18.12 万元 。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 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 [2007]670号)的 5 0% 计取,本项目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暂定 0.2541 万 元 , 该施工监理服务收费中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本项目全部监理咨询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 。工程竣工结算时,以经有权部门最终审定的施工结算总造价为计费额,调整计取本项目的监理服务费 。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 本项目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不予计取 , 勘察阶段(若有) 监理服务费 / 元、 设计阶段 (若有) 监理服务费 / 元、保修阶段监理服务费 已包含 在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中,不另行计费 。
2.6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 计划施工工期 30 日历天。监理服务期包括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和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现行其他相关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 丙 级 市政公用工程 监理资质。
3. 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 市政公用工程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 4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 5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 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 http://www.fjjs.gov.cn:98/zjxypjweb2/gcjl 。
3. 6 投标人 “工程业绩”要求: 不适用 个; “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 中的 / ,等级为 / 级。
3.7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工程业绩”要求: 不适用 个; “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 中的 / ,等级为 / 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 与 拟派总监一致。
3. 8 其他资格要求: 根据 《住房和 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 建办市函〔 2022〕361号),我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企业通过合并、跨省变更事项取得有效期1年资质证书的,不适用上款规定,企业应在1年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按相关规定申请重新核定 。
3. 9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受邀请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 年 12 月 5 日至 2022 年 12 月 9 日,每天上午 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由委托人持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参加投标的确认函(格式后附) 到福建省贤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水部街道金三桥大厦 1#楼4层01室)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时需持有单位介绍信和身份证复印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1 00元,售后不退 。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
7. 投标文件的 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22年 12 月 16 日 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提交地点为福建省贤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福州市鼓楼区水部街道金三桥大厦1#楼4层01室)
7.2 投标人递交时应由法人(或委托人)持法人证明书(或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在 截止时间 前到指定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因疫情原因投标人递交文件时需戴口罩持 24小时核酸绿码。未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将不予接受。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随行易交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s://www.enjoy5191.com)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s://www.cebpubservice.com/)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乡建设局
地址: 福州市闽侯县旗山大道 (福州高新区海西园)创新园二期17号楼6层 ,邮编: 350700
电子邮箱: /
电话: 0591-62338308 ,传真: /
联系人: 骆工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贤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水部街道六一北路 558号金三桥大厦1#楼4层01室 电子邮箱 : fjsxyzb@163.com
电话: 0591-87529626 ,传真: /
联系人: 林文哲、刘树、陈丽蓉
确 认 函
(招标人名称) :
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你方 年 月 日发出的关于邀请我方参加 (招标项目名称) 投标的 “投标邀请书”,并确认 (参加 /不参加) 投标。
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 盖章或签字 )
年 月 日
- 招标公告.pdf 招标公告.pdf (md5:A6E3AC0F7ED01E808D7CF46DA9069676)
发布日期: 2022-12-02 11:1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