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BB2024SQCGJ15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市政设施管理服务中心泵站机泵配电设施维保和配电设施应急处置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7月1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第五章 合同十一、违约责任中
“(一)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应当按合同约定资金支付的方式、时间和条件,及时支付采购资金。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应当自收到发票后 7 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甲方逾期支付资金的违约责任 。
2.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甲方应当对乙方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赔偿或补偿标准为。
3.其他违约责任约定:。
(二)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达到所承诺的服务质量和有关技术规范标准,乙方赔偿因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赔偿标准为 。
2.因乙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乙方应当对甲方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赔偿或补偿标准为。
3.其他违约责任约定:。”
现修改为:
“(一)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应当按合同约定资金支付的方式、时间和条件,及时支付采购资金。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应当自收到发票后 7 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甲方逾期支付资金的违约责任:如果甲方延期支付合同款项,乙方可要求甲方按照同期人民银行LPR支付逾期利息。
2.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甲方应当对乙方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赔偿或补偿标准为合同价的5%。
3.其他违约责任约定: 无 。
(二)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达到所承诺的服务质量和有关技术规范标准,乙方赔偿因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赔偿标准为合同价的5%。
2.因乙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乙方应当对甲方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赔偿或补偿标准为合同价的5%。
3.其他违约责任约定: 无 。”
2、本项目提交(上传)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延期至:2024年07月2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2024年07月1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谈判文件其他内容不做调整。此公告视同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与谈判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蚌埠市城市管理局
地 址:蚌埠市南湖路1008号
联系方式:0552-20820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环建(北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马连道胡同1号10幢1层151
联系方式:0552-20760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晖(采购人代表)、张雨晴、陈安琪(项目负责人)
电 话:0552-2082033(采购人)、0552-2076066、15155220140、19955261867(代理机构)
附件信息:
市政设施管理服务中心泵站机泵配电设施维保和配电设施应急处置采购项目更正公告